解讀連結:圖解:《延川縣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實施方案》
各鎮人民政府、大禹街道辦、社管中心,縣政府各相關工作部門:
現將《延川縣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延川縣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1日
延川縣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實施方案
為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穩步推進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依據原國土資源部、財政部、原住建部、原農業部、原國家林業局《關於進一步加快推進宅基地和集體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14〕101號)、原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6〕191號)、自然資源部《關於全面推進不動產登記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18〕60號)等文件要求,經縣政府同意,在延川縣七個鎮、大禹街道辦、社管中心開展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積極開展農村宅基地和農房統一登記發證工作,全面查清全縣各鎮街農村範圍內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每一宗土地的權屬、位置、界址、面積、用途、地上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的基本情況,基本實現宅基地和農房統一調查規範、統一軟體平臺、統一數據管理、統一作業要求、統一質量標準、統一檔案管理,全面推進農村宅基地和農房統一登記發證工作。
二、主要任務
1.全面完成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調查。以集體土地所有權成果為基礎,按照《地籍調查規程》要求,調查農村範圍內的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的權屬狀況,獲取每一宗地的權屬、界址、面積和用途等信息,形成完整的地籍調查成果,為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提供依據。
2.同步完成農村房屋調查。在開展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調查的同時,依據國家及省市農村房屋調查相關技術要求,全面查清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上每一宗土地範圍內建築物、構築物的位置、面積、權屬等基本情況,實現農村房、地調查的同步開展和調查成果的統一管理,為實現不動產統一登記奠定基礎。
3.房地一體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範確認宅基地使用權主體及其登記發證面積。本著尊重歷史、注重現實的原則,對農村公益事業、公共設施及其他集體建設用地依法進行確權登記發證。
4.農村地籍調查資料庫及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在農村地籍調查登記發證資料庫的基礎上,依據《地籍調查規程》和《城鎮地籍資料庫標準》,繼續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登記信息化資料庫建設,建立圖形、屬性、電子檔案為一體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房屋調查資料庫和管理系統,實現確權登記發證成果
的信息化管理。並與不動產統一登記信息化建設相銜接,實現登記發證成果的數位化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三、組織實施
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不動產登記操作規範》(試行)之規定,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權的首次登記所需的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由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獲取。
四、工作原則
(一)依法依規原則。嚴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物權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最新的政策文件操作,切實維護和保障村民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動產的合法權益。
(二)實事求是原則。在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基礎上,還要尊重歷史、尊重事實,妥善處理登記發證中的各類權屬糾紛矛盾和爭議。
(三)房地一體原則。本著房地權和主體一致的原則,明晰產權,辦理登記發證。
五、工作步驟
(一)前期準備階段(2020年6月至7月)
1.資料收集。收集全縣範圍內土地、房產現有調查、登記資料,村莊布局點規劃資料以及戶籍人口相關信息。
2.選擇專業調查隊伍。通過政府採購方式確定專業調查隊
伍。
3.人員培訓。對調查工作人員進行培訓,統一調查規範和政策口徑,明確相關工作紀律。
(二)推進實施階段(2020年8月至11月)
1.外業調查。以專業調查隊伍人員為主體,在村組幹部的配合下,完成村(居)內的房地測繪、權屬確認和相關數據資料收集等外業調查任務,形成房地一體的農村地籍調查成果。
2.內業建庫。充分利用已有的軟、硬體平臺,參照城鎮地籍房產信息系統建設的相關技術規範,建設農村地籍調查資料庫,實現對農村地籍調查成果涉及的圖形、屬性、檔案等信息進行一體化存儲、管理與應用,並與不動產統一登記信息化建設相銜接。
(三)總結完善階段(2020年12月)
1.成果驗收。接受省、市專家對調查成果進行核驗。
2.政策研究。根據外業調查成果,對照現行宅基地、農房審批確認相關規定,梳理統一發證需解決的政策性問題,研究解決辦法報政府批准後實施。
3.證書發放。根據農民意願,對通過驗收符合條件的農戶申請辦理房地一體的不動產登記證書。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為加強本次工作的組織領導、溝通協調和服務保障等相關工作,為此,成立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縣相關部門單位負責人及各鎮(街)鎮長(主任)為成員的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自然資源局長高延軍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自然資源局副局長白弋同志擔任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處理日常工作,辦公室成員由不動產登記中心、規劃辦、執法監察大隊、耕保利用股、地籍規劃股負責人組成。各鎮街(街)也參照成立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本轄區內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領導。
(二)加強宣傳引導。結合建立和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建設的要求,縣直有關部門和鎮(街)人民政府充分利用各類相關媒介,大力宣傳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農房等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重要意義、工作目標和政策法規,爭取得到幹部群眾的理解支持,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工作氛圍。此項工作啟動前,以鄉鎮為單位分別召開村組幹部參加的動員大會,充分發動群眾。
(三)明確職責要求。各有關部門(單位)和各鎮(街)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房地一體登記發證工作,認真履職盡責,密切溝通協調,按照相關部署和要求,選派業務精、能力強的同志參與農村集體土地農房調查確權登記發證工作。主要工作部門和各鎮街職責如下:
1.縣自然資源局牽頭負責宅基地、房屋基礎資料收集、外業調查組織、信息系統建設、登記發證等工作,制定和完善宅基
地、房屋確權登記發證相關規定;統籌推進農村房地一體確權登
記發證工作;對房屋規劃情況進行審查,及時辦理規劃審批手續;
2.縣不動產服務中心負責審查房地登記相關資料,做好房屋調查技術指導,參與登記發證資料庫、信息系統的建設工作。
3.縣財政局負責工作所需資金的撥付,做好資金使用的監管。
4.各鎮(街)人民政府切實履行好屬地責任,負責做好材料收集、入戶調查以及權屬糾紛調處等相關工作,完善相關配套措施,並指派專人負責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發證工作。
5.公安部門負責提供群眾身份、戶口等信息,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司法局負責為群眾提供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