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金域華府小區一業主
在樓頂違規建花園
導致鄰居家排水管被堵了
每次遇到下雨
雨水會倒流進鄰居家裡
……
7月12日,市城管局聯合南城城管分局、南城房管部門、屬地社區、金域華府物業管理公司等,對金域華府一頂層違建實施強制拆除。
據悉,今年上半年,有業主投訴金域華府二期匯林軒樓頂有違建,一頂層複式住戶業主私自將樓頂陽臺改建為花園,把原有靠近鄰居家的排水口堵死。遇到下雨,雨水會倒流進鄰居家裡。鄰居與該業主多次溝通無效,隨即向有關部門投訴。
市城管局南城分局執法中隊相關負責人介紹,接到投訴後,市城管局、南城城管分局、南城房管部門、物業管理公司等多次與當事人進行溝通、調解,但不是吃閉門羹,就是被謾罵。
隨即,
有關部門決定,
對該違建進行強制拆除。
不過,
通往樓頂的唯一通道在當事人家裡,
當事人又不配合,
大大增加了拆遷難度。
於是,20多名工作人員在18層高的樓頂作業,從隔壁單元樓架設梯子,先翻過5米高的房頂,再越過防盜網,才抵達違建區域。最終,違建被拆除,物業清走建築材料並塗上防水層,樓頂恢復原狀。
【延伸閱讀】
近年來,我市小區違建時有發生,市民投訴有時會遇到部門間「打架」的現象。記者對此進行了梳理:
第一類
改變承重結構可能危害房屋建築安全的違法建設行為,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以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即涉及房屋建築安全的違法施工違法建設行為,由住建部門進行查處。
第二類
增加容積率或改變建築外立面的違法搭建行為,由城市綜合管理部門負責依法查處。
第三類
損壞或者擅自佔用、改建物業共用部位的違法使用和違法建設行為,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個人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可以處以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住建部門和房管部門在查處法定職責範圍內的違法建設行為時,如果當事人不履行限期改正或拆除、恢復原狀的決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強拆或恢復原狀。)
小貼士
房屋隨意加建將被暫停交易
記者了解到,為遏制小區違建行為,南城有關部門達成共識,在規劃部門確定違建事實的前提下,南城房管部門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22條第1款,《房屋登記辦法》第22條第1款,《城鄉規劃法》第40條第1款、第64條,《行政強制法》第2條第1款、第9條第5款的規定——不動產登記機構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應當不予登記;對未依法取得規劃許可、施工許可或者未按照規劃許可的面積等內容建造的建築申請登記的,應當不予登記。通過對有違建的房屋進行暫停交易處理,遏制小區違建勢頭,促進違建當事人自行拆除整改。
截至目前
東莞今年已拆除各類違法建設924宗
拆除面積約72.5萬平方米
基本遏制新增違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