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周廣現
2017年11月,鄭州市出臺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政策,該政策規定,對新引進落戶、鄭州市戶籍未遷出戶口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鄭州市首次購房每人補貼10萬元,35歲以下的碩士研究生每人補貼5萬元,「雙一流」建設高校的本科畢業生每人補貼2萬元。這些人才須為2017年1月1日之後畢業,並在畢業3年內落戶鄭州市。
記者6月18日從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獲悉,從2018年1月鄭州市開始實施青年人才購房補貼以來,已有1003名符合條件的青年人才申領購房補貼,3196萬元購房補貼已經發放到青年人才的手中。另外,擬發放補貼2167萬元。
從統計數據看,2018年,鄭州市申領購房補貼的青年人才為598人,而今年第一季度就達405人,去年第一季度申領者只有11人,增速非常快,說明有更多青年人才選擇在鄭州購房居住。
在青年人才購買住房的分布上來看,在金水區購買住房的最多,有213人,其中博士生28人,碩士生166人,本科生19人。其次為管城區128人,其中博士生7人,碩士生118人,本科生3人。在上街區購房的青年人才最少只有6人,均為碩士生。在新密市購房的青年人才也只有8人,都是碩士生。
博士生購房選擇的區域最多的是鄭州高新區,有31名博士在此購房。而上街區和新密市,則沒有一名博士生選擇在此購房。
在1003名申領購房補貼的青年人才中,博士生有105人,碩士生為839人,本科生只有59人。
青年人才申領購房補貼時,除了提交鄭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申請表、本人及家庭成員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證、戶口簿等家庭關係材料、本科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外,還必須提供開發商已經到房管部門備過案的購房合同和完稅憑證。
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由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 (市房地產市場和產權交易管理中心)及各縣 (市)、上街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東新區、鄭州高新區、鄭州經濟開發區房管部門常年受理,每季度集中審批。
在市內五區(金水區、二七區、中原區、管城回族區、惠濟區)購買的房屋,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申請工作由鄭州市房地產市場和產權交易管理中心負責受理,具體辦理位置在鄭東新區商務外環與東四街交叉口聯合大廈房管服務大廳2樓人才服務專區64至67窗口,另外一個辦理地址是建設路與百花路交叉口房地產大廈房管服務大廳2樓人才服務專區8至11號窗口。在其他開發區或縣市購買的住房,申請人要將 《鄭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提交給購買房屋所在區域的房管部門。
各受理單位對申請人購房是否屬於首次購房進行核對後,匯總上報到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該局對申請人是否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供的符合生活補貼發放條件的名單之中進行核對。完成兩項核對後,將補貼名單報鄭州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議,並經鄭州市政府研究後,確定擬補貼對象名單。 然後將擬補貼對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由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將擬補貼對象名單、各區域擬補貼資金計劃表等材料提交鄭州市政府,由市政府批轉鄭州市財政局向各區域撥付資金,資金到位後由各受理單位每季度集中將購房補貼資金全額撥付至申請人個人帳戶。
申請購房補貼時,申請人須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做出書面承諾。經證實屬於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的,取消享受政策資格,按有關規定處理並依法納入個人徵信系統。 用於申請購房補貼的合同,購房人必須是申請人本人。補貼發放後,購房合同不得撤銷或變更。如果確需撤銷或變更的,應該先行退回購房補貼,再辦理撤銷或變更手續。夫妻雙方均符合條件的,只能享受一次補貼。
同時,按照 「就高」和一次性原則,已領取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的,不得重複享受其他的人才安居補貼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所購買的房屋執行鄭州市限售政策,即自取得 《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不滿3年的不得上市轉讓。
來源:大河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