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晨報 2019年11月09日 15:55
一對男女明知道對方均有配偶情況下,還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並生下一個女兒……兩人均因犯重婚罪而獲刑。
上門收水費騙錢
家住旅順的孔某,中專文化,無固定工作,他多次冒充自來水公司工作人員,通過上門收水費的方式騙取錢財。比如2018年11月22日,孔某來到旅順口區的趙某家,冒充自來水公司工作人員,稱趙某家欠6376.6元水費。過了兩天,他再次來到趙某家,以收水費為由,通過微信轉帳方式騙取趙某6000元,以及376.5元現金。2018年12月的一天,孔某來到旅順口區的崔某家,故技重施騙取崔某現金1000元……通過這種方式,一個多月的時間,孔某先後騙了10多名居民,金額從200元至數千元不等。
和已婚女同居生女
受害人報警後,孔某很快被公安機關抓獲,警方還查出孔某存在其他違法問題。
孔某與範某於2012年6月5日登記結婚,於2015年9月17日協議離婚,2015年10月12日二人又復婚。嶽某於2013年11月8日與程某結婚。孔某與嶽某明知彼此另有合法婚姻關係的情況下於2015年冬天相戀並以夫妻名義同居至今,二人還在2016年9月17日生了一個女兒。
2019年1月4日,孔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案發後,嶽某已代孔某分別向各被害人退賠經濟損失,並取得全部被害人的諒解。
二人均被判犯重婚罪
旅順口區人民檢察院以孔某犯詐騙罪、重婚罪,嶽某犯重婚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審理認為,孔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以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12245.5元,核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孔某、嶽某明知彼此有配偶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該二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重婚罪。孔某系一人犯數罪,依法應予數罪併罰。二被告人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可予以從輕處罰。案發後,孔某已向被害人退賠全部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可對其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旅順口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孔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處罰金10000元;犯重婚罪,判處拘役四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個月,處罰金10000元;嶽某犯重婚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
半島晨報、39度視頻記者佟亮
大連圓桌
@韓潤鳳:拔出蘿蔔帶出泥,重婚犯罪還生女!有道欺人不欺天,遵守法律懂規矩!
@綠寶母嬰:孩子好無辜。
@夏娜娜:太亂了吧!必須好好縷縷才能懂一點點呢。
@秋婷:心疼他們的女兒。
@小小:這對男女居然還能重婚,確實很配對。你倆的孩子以後咋辦呀?你們受罰可以,孩子誰來照顧呢?
@zuochy:這麼複雜都看不明白了。
@Min:看了兩遍。
@惍雕:我有點蒙,他到底復婚為了啥?真是細思極恐啊!!
@丁香花開:那個範某離婚一個月再復婚,為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