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如何縮小養老金存在的差距,是很多人關心的事,也是大家始終爭議不斷的話題。養老金存在的差距,就目前來看會越來越大。那麼,該怎樣真正地縮小養老金的差距呢?很多人都有著自己的想法。
比如設置養老金領取的封頂上限,降低養老金的繳費費率,增加自己的繳費年限等等。但是從實際角度出發,都是想讓養老金收入低的人群多領養老金,養老金高的群體養老金適當的降低。其實這樣的說法是不存在的,為什麼這麼說,主要是體現養老金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公平性。
其實,最合理的辦法,就是降低掛鈎調整,提高定額調整。具體是什麼意思呢?大家都知道養老金上漲,基本上每年都遵循著三種方式,就是定額調整,掛鈎調整和傾斜調整。定額調整就是所有退休人員都享受的調整金額,掛鈎調整就是根據個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多少錢,適當傾斜主要針對的是高齡退休人員和偏遠山區困難的退休人員。
在此其中這三種上調方式,適當傾斜調整相對較高,但是很多人達不到領取的要求。其次就是掛鈎調整相對較多,因為養老保險的繳費現年,有著很大的差距,上漲的金額也各有不同。
比如,2019年山東省掛鈎調整方案中明確規定,15年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30年以上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5元。那麼按照這樣的計算方式,繳納15年社保的退休人員,在2019年養老金調整過程中,掛鈎調整部分只上漲了20多元。30年社保繳費年限卻上漲了75元,這樣的差距已經形成了倍數。
2019年山東省定額調整部分是50元,養老保險繳納15年的退休人員總體上漲金額是定額調整50元+掛鈎調整的20元也就是70元左右。但是30年工齡上漲的金額是定額調整的50元+掛鈎調整的75元,上漲的總金額達到了125元,這樣的差距該怎樣才能縮小。
如果,將定額部分調整為70元,掛鈎調整部分適當下調,15年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元錢,30年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這樣計算15年繳費年限的退休人員上漲金額是定額調整70元+掛鈎部分15元,上漲金額是85元。繳納30年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定額部分上漲70元+掛鈎部分45元,115元。
由此可見,這樣才能真正地縮小養老金存在的差距。對此你有哪些看法,歡迎交流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