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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高三部《關於規範量刑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附:2020年最高法量刑規則」
>法發〔2020〕38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印發《關於規範量刑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局)、國家安全廳(局)、司法廳(局),解放軍軍事法院、軍事檢察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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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種常見罪名量刑計算圖表(2020版)
23種常見罪名量刑計算圖表(2020版)導語:201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修訂發布《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該意見從量刑的基本原則、基本方法、常見量刑情節的適用以及常見犯罪的量刑四方面展開論述。本文整理、節選其中常見量刑情節的適用以及常見犯罪的量刑兩部分內容,供讀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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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國家安全部 司法部 關於規範量刑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印發《關於規範量刑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局)、國家安全廳(局)、司法廳(局),解放軍軍事法院、軍事檢察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公安局、國家安全局、司法局:為深入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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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發布《關於規範量刑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
,進一步規範量刑程序,確保量刑公開公正,根據刑事訴訟法和有關司法解釋等規定,結合工作實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和司法部對「兩高三部」《關於規範量刑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進行了修改完善,現聯合印發「兩高三部」《關於規範量刑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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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種常見罪名量刑計算圖表(2020版)
導讀201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修訂發布)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詐騙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年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10-12年有期徒刑(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搶奪數額、次數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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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應當在刑事裁判文書中說明量刑理由
法發〔2020〕38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印發《關於規範量刑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局)、國家安全廳(局)、司法廳(局),解放軍軍事法院、軍事檢察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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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23種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2020圖表版)
導語:201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修訂發布《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該意見從量刑的基本原則、基本方法、常見量刑情節的適用以及常見犯罪的量刑四方面展開論述。本文整理、節選其中常見量刑情節的適用以及常見犯罪的量刑兩部分內容,供讀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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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明確犯罪既遂與未遂並存情況下量刑規則
最高人民法院(2015)刑抗字第1號刑事判決認為,原審被告人馬樂的行為已構成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馬樂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股票76隻,累計成交額10.5億餘元,非法獲利1912萬餘元,屬於情節特別嚴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條第四款、第一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六十四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三)項的規定,判決如下:一、維持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14)粵高法刑二終字第137號刑事裁定和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14)深中法刑二初字第27號刑事判決中對原審被告人馬樂的定罪部分;二、撤銷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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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完善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的量刑規則
特約撰稿 高通 金春笛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關於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徵求意見稿)》(簡稱《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0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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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印發《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法發[2017]7號 附最新量刑規則一覽表
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規則一覽表(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一、常見量刑情節適用加10%-30%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同上再犯同上受僱運輸毒品減30%以下毒品含量明顯偏低減30%以下存在數量引誘情形減30%以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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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普法】2020.9.13更新!兩高最新發布一罪名定罪量刑(立案)標準(附所有罪名標準文件)
法律援助 在你身邊今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關於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2020年9月14日施行),明確了【侵犯商業秘密罪】定罪量刑《關於審理毒品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6]8號)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關於審理若干新型毒品案件定罪量刑的指導意見》(2006年8月) 21戰時違抗命令罪等軍人違反職責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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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典型案例(三)
司法案例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解決「冤不冤」的問題——聶樹斌案【審判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生效文書】[2016]最高法刑再3號案例價值讓正義最終得以實現,以糾正錯案推動法治進步案情摘要1995年4月25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對聶樹斌犯故意殺人罪的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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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第二十二批指導性案例(全文)
號)作為第二十二批指導性案例(檢察機關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主題)發布,供參照適用。最高人民檢察院2020年11月24日無錫F警用器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檢例第81號)【關鍵詞】單位認罪認罰 不起訴 移送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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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董坤:認罪認罰案件量刑建議精準化研究
作者:董坤(作者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研究員)來源:檢察日報2020.8.18第三版 (一)在更新認識和轉變觀念中講求方法 就調研情況看,對認罪認罰案件中量刑建議的精準化,檢法兩方都處於漸進接受的過程。2016年開始試點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地區,特別是案件量大的基層法院,通過幾年的試點磨合,法官基本不排斥對輕罪案件的確定刑量刑建議。只要量刑建議的提出在形式上符合計算邏輯、司法經驗和量刑規則,大多會被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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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就涉槍涉爆案件的定罪量刑答記者問
新華網北京5月15日電為依法嚴懲非法製造、買賣、運輸槍枝、彈藥、爆炸物等犯罪活動,最高人民法院將自5月16日起施行《關於審理非法製造、買賣、運輸槍枝、彈藥、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此前,記者就《解釋》的有關問題採訪了最高人民法院負責人。 問:為什麼要制定這個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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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高負責人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答記者問
9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發布,自2020年9月14日起施行。據了解,出臺智慧財產權刑事司法解釋,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加大智慧財產權刑事司法保護力度,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的重要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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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首次發布英文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最高人民法院首次發布英文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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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總第1471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已於2020年8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11次會議、2020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三屆檢察委員會第四十八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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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不認為是犯罪的24種情形匯總(2020年最新版)
(註:進口國內未批的境外合法新藥不再按假藥論處) 二、盜竊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3〕8號)第八條 偷拿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的財物,獲得諒解的,一般可不認為是犯罪;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酌情從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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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問答口徑(二)
為進一步加強試點工作指導,統一政策口徑,最高人民法院針對前一階段試點工作出現的共性問題,研究編寫了《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問答口徑(二)》(以下簡稱《問答口徑二》),現印發給你們,供各試點法院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