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現代社會離婚率的增加,以繼父母為軸心的再婚家庭也空前增加。繆某因嫉妒丈夫偏愛女兒,用枕頭悶死5歲繼女藏屍衣櫃,這起悲劇是否讓人深思?
【悲劇:繼母用枕頭悶死5歲女兒藏屍衣櫃】
2014年3月,1988年出生的繆某瞞著父母,和朱某登記結婚,帶著朱某女兒涵涵一起生活。婚後不久,繆某總覺得丈夫偏愛女兒,不顧惜自己,而女兒也總是找機會差遣她,稍不合心意,就大哭抗議,丈夫就會站出來責備她,說她不對。
繆某的不滿情緒由此累積,自己搬出去租房子住。5月14日下午,她偷偷回到朱某家中,趁著當時只有她和小女孩兩人在家,採用枕頭捂口鼻、掐頸的手段將其悶死。之後,繆某將被屍體藏匿於該房間的衣櫃內,意圖自殺未遂後,撥打110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後續: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繆某因婚姻家庭糾紛,非法剝奪年僅5歲的繼女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繆某作案後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可從寬處罰。一審被杭州市中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再婚家庭如何與孩子相處】
重組家庭中,到底有什麼規律可循,去幫助我們維繫親子關係和家庭正常運轉呢?
一位媽媽問:我再婚了,成為一個5歲男孩的後媽。平時我的人緣還算不錯,也很有親和力。原以為能很容易地與孩子建立感情,可現在發現,我太天真了,雖然我對他視如己出,每天都把他照顧得妥妥噹噹,但是他卻總對我保持一定的距離,從來不主動跟我說話,而且他也一直叫我阿姨,從不叫我媽媽。而每次我聽到他和親媽打電話聊天時那麼親密,就不由地傷感,難道繼子永遠也帶不親嗎?
有人說,人與人之間相處是世上最難的事,就是父母和親生子女相處都可能出現很多問題,又何況是再婚家庭?
有調查表明,生活在有繼父/母的家庭中的孩子,有很多常常感覺到憤怒、沮喪和焦慮;也有的幾乎不主動和繼父母搭話,認為繼父母對自己再好,也透著一股「假惺惺」;也有的會認為繼父母的到來,剝奪了親生父/母對自己的關愛……而與此同時,繼父母們也在抱怨融入再婚家庭很困難,抱怨孩子對他們有一種天然的敵視,不管怎麼付出都是竹籃打水,根本帶不親。
繼子永遠也帶不親嗎?——分幾種情況
上面這個案例裡的媽媽心中懷抱這樣一個信念:「只要全心付出,將他當成親生兒子來養,那麼孩子就能被感動,也把她當成親媽一樣。」在發現自己的付出沒有回報之後,自然心生失落。
繼子真的永遠也帶不親嗎?真實的情況是這樣的:如果孩子很小,尚未記事,而繼父/繼母對他視如已出,那麼孩子就很可能將繼父母當成親生父母一樣。因為在孩子記事的生活中,Ta就是和繼父母在一起生活的,這也是Ta認為最正確的生活模式,那麼毫無疑問,Ta會把繼父/母當成親生的。以後如果親生父親/母親再來找Ta,他都有可能會因為當年被遺棄而不願意相認。如果繼父/母帶Ta不好,那又另說了。
如果孩子已經記事,爸爸媽媽因為感情破裂而分手,不管重組家庭後,孩子還會不會和親爸/媽接觸,在一段很長的時間裡,孩子都可能把繼父/母當成是介入家庭的第三者,不予接納,因為親生父母已經和孩子建立了穩固的三角關係,其他人很難介入。第一個案例裡的關係就屬於這一類。
如果孩子已經記事,而父母又因為第三者介入而分手,孩子更加不能接受繼父/母,Ta會認為繼父/母的介入完全打破了原本的家庭結構,是個十足的壞人。如果再聽到親爸/媽或爺爺奶奶對繼父/母的說道,那麼孩子就更加難以和繼父/母和睦共處,Ta甚至會想盡辦法捉弄繼父/母。
不過,在後兩種情況下,如果父母和繼父/母處理得好,孩子接受起來就要更容易一些,換句話說,也能和孩子建立起感情聯結,更好地與孩子相處。
孩子的親生父母是不可替代的——尊重親生父/母的大朋友的角色,孩子會更願意接受
有位媽媽曾經問:我離婚後,獨自把女兒帶大,現在她已經10歲了。近期,我談了一個男朋友。他人還不錯。我女兒也基本表示接受。不過每當我和他有親密舉動,我女兒就會生氣。女兒和我男朋友平時相處挺好啊?我有些不明白,我該怎麼辦呢?
後來了解到,雖然離婚,但是並未影響親生父親在女兒心目中的地位,女兒同父親的關係也保持的很好。父親在女兒心目中有著天然的連結。這是不容動搖的,也是需要被尊重的。所以,當時給這位媽媽的建議是,接納女兒的情緒,儘量不要在女兒面前和男朋友表現親密。
在所有的再婚家庭中,大人必須要知道一點:繼父/母和孩子不是天然的父子/母子關係,這個是沒辦法改變的,所以不要總是想著取代孩子的親生父母。如果抱著這種心態,孩子只會對繼父/母產生敵意,因為親生父/母在孩子心中有著不可替代性。在這種情況下,即使你對孩子再好,孩子也不會領情。
很多人因為不懂得這一點而引發家庭矛盾。比如最常見的情況就是,再婚後,要孩子立刻改口叫繼父/母為爸爸/媽媽。有的孩子會躲避、不肯改口;有的孩子及時改口了,也是「人在屋簷下」的一種自我保護,內心裡卻跟繼父/母產生了感情鴻溝。
這個時候,與孩子拉近距離最好的辦法,就是認可並讚賞孩子的親生父/母,不取代,也不要求改口,而是以一種大朋友的角色進入到孩子的生活中,比如本文開始,我們提到的李亞鵬專門跟竇靖童討論的做法。
父母失落的一方不要對繼父/母說長道短——你的抱怨或影響孩子一生的幸福
一方面,繼父/母不要想著替代孩子的親生父/母,另一方面,親生父/母也需要尊重繼父/母,尤其是失落的一方(比如曾經自己的另一半背叛過自己),不要動不動就對繼父/母說長道短。有養育方面的問題,可以和繼父/母私下溝通,而不是在孩子面前數落他/她。維有父/母能對繼父/母保持尊重,孩子才能尊重繼父/母,並與其和諧相處,繼而感受到家庭的幸福。
這也關係到孩子以後能不能很好地和相愛的人建立親密關係,有沒有愛的能力和獲得幸福的能力。
有一對夫妻,因為丈夫出軌而離婚,孩子由爸爸撫養,後來,爸爸和第三者結婚了,媽媽也再婚了。如果事情就和闡述一樣簡單就好了,可問題是,父母離婚前每天都在當著孩子的面吵架,媽媽說了很多辱罵後媽的話。這些話已經讓繼母在孩子心中留下了很壞的印象。而每次去姥姥姥爺那裡,他們也會經常跟孩子講繼母的壞話。所以,孩子完全不能接受繼母,經常和繼母對著幹,甚至指著繼母的鼻子罵她是「小三」。而爸爸每次看到,處理方式就是打孩子。就這樣,孩子一直生活在仇恨和隱忍中,他嫉恨繼母,也恨爸爸。
後果是什麼呢?他的童年生活一直過得不快樂。直到成年了,也不知道怎麼跟女孩子建立親密關係。
父母失落的一方在對繼父/母抱怨和指責的時候,也許只是想讓孩子和自己保持在一條戰線上,去討伐「獲勝的一方」。然而,這種抱怨是自私的,只顧自己發洩情緒,卻忽略了會給孩子帶去負面影響——嚴重的,將會影響孩子一生的幸福。
這一點對離異家庭的孩子同樣適用。相比之下,王菲李亞鵬在婚後,能夠互相維護對方的形象,在孩子生日這樣關鍵的日子裡,一同陪伴在孩子身邊,是對孩子至關重要的情感支持和療愈。
繼父母需要和孩子培養共同愛好——積極參與到孩子的成長過程當中
繼父母和孩子建立感情、和諧相處,說起來很難,不過總有些辦法可用,比如和孩子培養共同愛好,和孩子一起旅行等等,當你尋找到了共同點,孩子的心牆就向你開了一個口。這些其實也是親生父母和孩子穩固親子感情的屢試不爽的方法。只不過一開始,繼父/母可能需要更多的細心和耐心。
為了融合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的關係,瑞典「再婚之家同盟」開展了一項「重新認識你的繼父母」活動——會員家庭的繼子女在夏季假期與繼父母共同完成「五個一工程」:與繼父母共同完成一項體育運動;與繼父母通一次信;跟繼父母上一天班;繼子女與繼父母單獨度假一次,至少3天;繼子女與繼父母互相幫助對方完成一個心願。
在大多數有繼父/母的再婚家庭中,孩子和繼父/母缺少單獨在一起的時間,缺少充分溝通和無拘無束的交流,而這些也成為繼子女無法獲得安全感與幸福感的關鍵,瑞典「再婚之家同盟」的「五個一工程」,就是製造各種機會,讓孩子們重新認識繼父/母——不是童話裡狡詐、陰險的反派角色,而是同樣有著喜怒哀樂的家庭一員。通過參加這個活動,繼子女與繼父母基本上都消解了敵意,達成了和平。
比如,一個女孩,純粹是為了「完成作業」才跟繼母一起去打沙灘排球,可是出門前忘了塗防曬霜,結果在洗澡時發現自己曬蛻了皮。這時,繼母把自己的防曬修復霜借給她用,還教她敷冰牛奶以消除紅腫現象。這一舉動改變了女孩與繼母的關係,她開始認為「爸爸娶了年輕女子也挺好的,我們在時尚方面很談得來,我所知道的歌手和影星,她都津津樂道。還有,她居然懂得在冰牛奶裡泡薄荷能做曬傷修復,這一點,又十分接近我的媽媽。」
也許你也應該試試這個辦法。
每一個孩子都渴望有個完整而溫馨的家庭,每一個孩子也都應該獲得愛和幸福,他們需要在愛中完善自己的人格,在幸福中更好地完成自我的成長。在小時候獲得愛和幸福的孩子,才有更多的能量來探索世界,才有更多的能量去給予愛和接受愛,長大了才能獲得更多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