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高校青年教師或青椒,即首次籤訂聘用合同的應屆博士畢業或博士後出站
適用高校:985、211(雙一流高度重合)之外的雙非高校,可以統稱三四流高校
我國現有高校教師100萬以上,其中40歲以下的青年教師佔據主體,屬於教學科研正處在開拓階段的青椒群體。在我國,985高校一共39所,211高校一共115所,即非985的211高校一共76所,而211高校又分為部屬211和省屬211,後者共有28所。從辦學層次上說,除去上述高校,其他高校可以大致統稱為三四流高校。
一般而言,985高校的人事管理最為規範,注意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大部分211高校也緊隨其後,不會明顯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但是,少數211高校和大部分三四流高校則會打法律法規的擦邊球,甚至在新教職的聘用合同中強行塞入霸王條款,使得青椒既無立約的平等地位、又無籤約的自由意願,而形同被迫地籤訂了聘用合同,為入職後的各種人事爭議埋下隱患。
應屆博士畢業或博士後出站進入高校工作可以被稱為青椒。由於長期的校園學習生活,他們大多數人思想單純,社會經歷簡單,理想主義情緒較濃,也沒有機會被其他單位明顯壓榨和掉入過單位精心設計的陷阱。然而,當他們中的大多數人選擇入職三四流高校時,就開始了被群狼環伺的職業生涯。
近十多年來,我國高校教職數量的增長遠遠滿足不了畢業博士數量的增長,而大量海外博士甚至境外人士前來求職,更造成嚴重的僧多粥少,名校博士入職三四流高校已經是常態,而一般高校的博士甚至只能到三四流高校求職。除了僧多粥少,準青椒也可能因為自身學術水平尚未顯露、求職時機不夠好或其他各種主客觀因素,而最終不得不選擇入職三四流高校。
有志青椒的職業發展的唯一途徑是晉升職稱,獲得人才項目和人才稱號,進而跳槽到更好的學術平臺,最終完成從有名字的青椒到有名的學者的職業跨越。在一般情況下,入職三四流高校的青椒將會冒著更大的職業發展上的風險。其中,主要風險包括以下。
(1)三四流高校普遍學術氛圍差,教師地位低。一般而言,高校的辦學層次與其行政管理水平、科研支持力度、晉升公平公開程度成正比例關係。相較於一流高校,三四流高校或多或少有行政氛圍濃、工資待遇差、科研實驗經費少、基金中標概率低、晉升暗箱操作多等問題;而在很多情況下,學校檔次越低,則教師在學校的地位也越低,甚至低於普通行政人員。即二線高於一線,大小芝麻官都高於普通教師和教授。
(2)在三四流高校,個人學術發展更困難。高校的辦學層次嚴重影響外界甚至學界對青椒學術水平的評價。在沒有標誌性成果的情況下或在交往較多的學術共同體之外,三四流高校的青椒往往會被直接認定為學術平庸。三四流高校的教授有時都難以與985高校的講師相提並論,更遑論尚還出於職業拓展期的三四流高校的青椒。這就使得,要發表學術論文、申請到國家級項目或榮獲省級以上人才稱號,三四流高校的青椒要遭遇到更多、更難以用個人努力來克服的困難;其實現職業發展或跳槽到更好的學術平臺,往往需要付出雙倍或三倍的努力。甚至部分大學學報明確拒絕非雙一流高校教師的投稿。即使是出身相同、學術成果不相上下的青椒,在985高校之間跳槽也要遠遠比從三四流高校跳槽到985高校容易得多。經常耳聞985高校的副教授跳槽到其他985或211高校被直接認定為教授,但三四流高校的副教授最多也只能平級調動到211和985高校。後者所要克服的主要不是個人學術水平上的高低,而是所在高校辦學層次上的高低。
(3)入職三四流高校之後陷阱多,離職困難。在缺少學術氛圍、工資待遇、經費支持、學界聲譽等的情況下,為了維持所謂的教師隊伍穩定,強行留住青椒,三四流高校更傾向於在入職時的聘用合同中塞入違約金和追加服務期的霸王條款,或者在入職和晉升時並未明確告知在聘用合同之外還存在著某些追加服務期和違約金的內部人事規定,又或者要求其在晉升前籤訂追加服務期和違約金的補充合同作為晉升的前提條件,又或者要求出國訪學並籤訂訪學追加服務期和違約金的補充合同作為晉升的前提條件。而當這些青椒要求跳槽離職時,三四流高校就可以獅子大張口,聲稱他們應當被追加5年-20年的服務期,或者索賠幾十萬到幾百萬的違約金,盡最大可能地給青椒製造離職障礙,拖延離職時間。這些三四流高校表面上有合同作為依據,但普遍是以籤訂補充合同來要挾謀求職業繼續發展的青椒,使得其被迫先行籤訂這些合同。因為如果沒有已經晉升為副教授或教授,則青椒能夠跳槽到其他學術平臺的機會是十分渺茫的,或者即使跳槽成功也損失巨大,屬於揮淚虧本甩賣。
(4)在三四流高校,更容易淪入平庸。受制於以上不利因素,青椒入職三四流高校之後更容易淪入平庸,而不是奮起直追,最終超越學校自身的檔次。行政氛圍濃,使得有限的學術資源圍繞著行政意志和行政人員(尤其是雙肩挑幹部)來分配,造成贏者通吃和有行政職位者通吃。工資待遇差,甚至可以八年不漲工資,遠遠跟不上物價的飛漲,難以維繫從一人到一家的必要開銷。科研實驗經費少,無論平均經費和經費總額,造成申請校內資助極其困難,或者變相不鼓勵搞科研。基金中標概率低,造成申請國家資助也極其困難,無法滿足副教授、教授晉升標準。晉升暗箱操作多,包括晉升標準不明確、外審操作和學術委員會投票操作等,使得科研成果和教學效果僅僅是晉升的入門檻,與最終操作的結果無必然關係。離職困難,即使個別青椒表現優秀,有了擺脫三四流高校的學術資本,但在離職過程中也會普遍遇到障礙,包括強行追加服務期,索要巨額違約金,迫使教師去打一兩年的離職官司,或拒不執行生效判決迫使教師去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等。如果不在乎學校聲譽,三四流高校就完全可以把青椒的新工作拖黃,使得正常離職或合同期滿離職成為長達一兩年的拉鋸戰,以致於嚴重影響青椒的個人心境和職業發展。
(5)一流高校的短聘職位有時優於三四流高校的長聘職位,更優於後者的短聘職位。近幾年來,很多一流高校開始設置短聘職位,除了之前的博士後,還包括三年一籤的科研研究員和六年考核的非升即走。而部分三四流高校也照葫蘆畫瓢,設置3+x的預聘制,即前三年達到一定標準才可以續籤後三年的合同,最後六年實現晉升副教授才可以長聘。對於一流高校的短聘職位,青椒可進可退,通過個人努力而達到了晉升標準,則可以一勞永逸地留在了一流高校,安享其各種優點;即使沒有達到,也還可以選擇轉聘到二三流高校的長聘職位。但對於三四流高校的短聘職位,一旦由於(1)-(4)列出的各種客觀原因或其他個人主觀原因而沒有實現晉升,則很可能完全失去了在其他高校求職的機會,因為再到一二流高校求職幾乎不可能,即使到同樣三四流高校求職也不會受到待見,更難以獲得基本的入職待遇。
由於985、211或雙一流高校的教職數量有限,絕大部分準青椒都將入職三四流高校。而如何應對這些高校的上述可能弊端,以實現自身的學術發展,則是廣大青椒們要提前思考和用心籌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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