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0月5日電 (邢鄭) 記者從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獲悉,近期,部分電商平臺出現以拼音縮寫等「暗語」方式使用「特供」「專供」等標識銷售、宣傳商品問題,擾亂市場秩序,欺騙誤導消費者。為維護良好的網絡市場環境,遏制社會不良風氣,樹立正確導向,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下發《關於開展清理整治網絡銷售和宣傳「特供」「專供」標識商品專項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開展清理整治網絡銷售和宣傳「特供」「專供」標識商品專項行動。
通知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進一步樹立和強化政治機關意識,旗幟鮮明講政治,把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到實處,充分發揮市場監管職能作用,採取有力措施,全面監測排查、依法嚴厲查處網絡銷售和宣傳「特供」「專供」等內容標識商品違法違規行為。
通知指出,此次專項行動重點針對在食品(酒類、飲料、保健食品)、瓷器、箱包等輿情熱點、社會反映集中的商品中,以「RMDHT」(人民大會堂)、「ZXYJ」(政協用酒)、「QGRD」(全國人大)、「GYZY」(國宴專用)、「JD」(軍隊)等拼音縮寫、漢字諧音等「暗語」方式在銷售商品的包裝、標籤以及發布的信息、介紹中或商品廣告中使用「特供」「專供」及類似內容的行為。
通知強調,對於監測排查後確屬違法違規的,要立即責令刪除商品信息或停止發布廣告,並依照《電子商務法》《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責任主體予以查處。
據悉,專項行動自通知發布之日起正式開展,2021年2月底結束。
附通知全文:
《關於開展清理整治網絡銷售和宣傳「特供」「專供」標識商品專項行動的通知》
市監網監〔2020〕1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
近期,部分電商平臺出現以拼音縮寫等「暗語」方式使用「特供」「專供」等標識銷售、宣傳商品問題,嚴重損害黨和國家機關形象,擾亂市場秩序,欺騙誤導消費者。為維護良好的網絡市場環境,遏制社會不良風氣,樹立正確導向,市場監管總局決定即日起至2021年2月底,組織開展清理整治網絡銷售和宣傳「特供」「專供」標識商品專項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認真部署
清理整治網絡銷售和宣傳「特供」「專供」標識商品,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具體體現,是維護良好網絡市場經濟秩序的必然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進一步樹立和強化政治機關意識,旗幟鮮明講政治,把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到實處,充分發揮市場監管職能作用,採取有力措施,全面監測排查、依法嚴厲查處網絡銷售和宣傳「特供」「專供」等內容標識商品違法違規行為。
二、圍繞重點,迅速行動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參照《關於禁止中央和國家機關使用「特供」「專供」等標識的通知》(國管辦〔2013〕59號)有關要求,將以下內容作為清理整治重點:一是含有「特供」「專供」中央和國家機關等類似內容的;二是利用與中央和國家機關有密切關聯的特定地點名稱或者標誌性建築物名稱,以及利用國宴、國賓等內容宣傳「特供」「專供」的;三是假借「特供」「專供」或「內部特供、專用」等類似名義推銷商品或服務的;四是含有「特供」「專供」等類似內容的假冒偽劣商品,假冒他人註冊商標、偽造或冒用質量標誌、偽造產地的商品。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立即開展對網絡銷售商品信息和網際網路廣告宣傳信息的清理整治工作,加強監管執法,切實維護黨和國家機關形象,進一步淨化網絡市場環境。
三、積極主動、落實要求
(一)全面系統監測排查。重點針對食品(酒類、飲料、保健食品)、瓷器、箱包等輿情熱點、社會反映集中的商品,以「RMDHT」(人民大會堂)、「ZXYJ」(政協用酒)、「QGRD」(全國人大)、「GYZY」(國宴專用)、「JD」(軍隊)等拼音縮寫、漢字諧音等「暗語」方式,在銷售商品的包裝、標籤以及發布的信息、介紹中或商品廣告中使用「特供」「專供」及類似內容的行為,在屬地全面開展對網絡商品交易(特別是網際網路二手交易和拍賣平臺)及網際網路廣告的監測排查。對監測出的有關信息,排查後確屬違法違規的,要立即責令刪除商品信息或停止發布廣告,並依照《電子商務法》《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對責任主體予以查處。
(二)加強行政指導。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組織開展《電子商務法》《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指導電商平臺企業和網際網路廣告發布媒介落實管理責任,提高守法經營意識,自覺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加強行政指導,督促有關企業及時排查清理相關違規信息,及時完善相關禁限售詞庫,嚴格落實商品準入和廣告發布審核責任義務。對問題突出的電商平臺和網際網路廣告發布媒介要及時進行約談,責令整改。
(三)強化協同監管。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不同業務條線的協調配合,暢通監測信息移送渠道,整合執法資源、提高監管效能,同時注重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強化協同監管,做好與相關單位的信息共享、執法聯動和聯合懲戒工作,更好地形成合力,嚴懲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提升專項整治效果。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持續開展對「特供」「專供」商品網絡交易和廣告的日常監測,時刻保持警惕,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及時進行查處。
來源:人民網-產經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