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託宿遷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在市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不合格樣品8批次,情況通告如下:
一、宿遷市湖濱新區鴻發酒類經營部生產加工銷售的45度白酒(散裝稱重、生產日期:2019年10月15日),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宿遷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二、泗洪縣王家酒坊(地址:泗洪縣瑤溝鄉周塘村村部旁)生產加工銷售的散裝白酒(42%vol 、1.8L/瓶、生產日期:2020年3月20日),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宿遷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三、江蘇康神醫藥保健品有限公司(地址:沭陽縣義烏路東側餘杭路9號)生產的鮮海參肽飲品( 30ml/袋、生產日期:2020年9月18日),菌落總數、黴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宿遷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四、江蘇康神醫藥保健品有限公司(地址:沭陽縣義烏路東側餘杭路9號)生產的深海魚膠原蛋白肽飲品(50ml/瓶、生產日期:2020年9月1日),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宿遷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五、泗陽縣眾興鎮糧韻酒坊(地址:泗陽縣眾興鎮泗水古城商業街D3-41號)生產加工銷售的52°白酒(生產日期:2020年11月13日),環己基氨基磺酸鈉(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宿遷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六、宿遷市好鮮生鮮配送有限公司(地址:宿遷電子商務產業園區物流園1號樓5號倉庫)銷售的雞蛋(購進日期:2020年11月2日),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宿遷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七、宿遷市山水田園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宿豫區電商物流園3號庫)銷售的雞蛋(購進日期:2020年11月12日),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宿遷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八、宿遷匯生源生態農產品有限公司(地址:宿豫區新莊鎮草莓園內)銷售的雞蛋(購進日期:2020年11月16日)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宿遷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上述不合格食品詳細信息見附件。針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宿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抽樣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依法查處違法行為,查清進貨渠道和產品流向,督促生產經營主體採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風險,及時將有關情況向社會公開。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信息匯總表(2020年第18期通告);
2.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
宿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1: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信息匯總表(2020年第18期通告).xls
附件2: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