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差點就想認真了,可是後來我發現你的漏洞百出,我突然覺得你配不上我的認真,我的投入,更不值得我對你,投入一絲感情。」
轉身離開,我發現失去的,就真的失去了,我似乎並沒有那麼在乎,反而有一種解脫。這種解脫是什麼?是鳥兒掙脫了牢籠、還是含苞待放的花,或者是黑夜過後的黎明?也許是內心的自我得到了釋放,做回真正的自己,所以想著一直困擾著我的問題,和她在一起到底合不合適?
因為有這個問題,所以我發現,每一次和她見面,我的心裡總是心不在焉的,我會小心翼翼地,謹小細紋的和她保持距離。這個距離就是,每一次的相見,我時常感覺不到她內心的波瀾。
真正愛一個人,會將自己最好的東西給她的,可是我沒有,我喜歡彈吉他,我喜歡唱歌,我喜歡打籃球,可是她沒有聽過我彈吉他,也沒有聽過我唱歌,我也沒有帶她去打過籃球,或許是我太自私了,我從未告訴她我會什麼,我擅長什麼,我真正喜歡的是什麼。
和自己最心愛的人在一起,有說不完的話,可是和她單獨在一起的時候,我時常會感到尷尬,有時候會陷入沉默,這種沉默是一種內心的孤獨吧。
和她在一起,我會變得很小氣,不願意付出,總是給她買最便宜的東西,比如,會給她買個10元左右的公仔,或者送一個美麗的賀卡,但是價值都不是很高,和她吃東西,都是路邊的小攤子小吃。但是我對自己卻很大方,我花錢大手大腳的,會買貴的衣服和鞋子自己穿,也經常去外面和朋友吃大餐。
分開的日子也不會想起她,她給我的印象就像,生命裡的過客,來也匆匆,去也匆匆。我不知道為什麼,我總想避開她,她給我發消息,我也不經常回復,我也很少關注她的朋友圈,甚至我會忘記她張什麼模樣。
「我已經厭倦了嫌惡別人、憎恨別人的生活,厭倦了無法愛任何人的生活。我連一個朋友也沒有,哪怕是一個。最重要的是,我甚至連自己都愛不起來。為什麼不能愛自己呢?是因為無法愛別人。一個人需要愛某個人,並且被某個人所愛,通過這些來學習愛自己的方法。你明白我的意思嗎?不會愛別人的人,不可能正確地愛自己。」——村上春樹《1Q84》。
不愛一個人很簡單,但是愛上一個人卻很難,你努力去愛,但是尋尋覓覓,還是找不到那個人,有種心碎的感覺,轉身離開,發現失去的,其實一直沒有得到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