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用百度APP點擊[關注]右上角【耳機聽筒模式】就可以收聽了
歷代志上13章7,9-11節
他們將 神的約櫃從亞比拿達的家裡抬出來,放在新車上。烏撒和亞希約趕車。……到了基頓(在撒母耳下六章六節是拿艮)的禾場;因為牛失前蹄(或譯:驚跳),烏撒就伸手扶住約櫃。耶和華向他發怒,因他伸手扶住約櫃擊殺他,他就死在 神面前。大衛因耶和華擊殺(原文是闖殺)烏撒,心裡愁煩,就稱那地方為毗列斯·烏撒,直到今日。
(1)以色列人有摩西律法,按律法條例行事
問:牛失前蹄"驚跳"→烏撒伸手扶住約櫃有錯誤嗎?
答:"烏撒"沒有遵守摩西律法條例行事→"用槓、肩抬 神的約櫃",而"受到刑罰"→ 因你們先前沒有抬這約櫃,按定例求問耶和華我們的 神,所以他刑罰(原文是闖殺)我們。」於是祭司利未人自潔,好將耶和華以色列 神的約櫃抬上來。利未子孫就用槓,肩抬 神的約櫃,是照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參考--歷代志上15章13-15節
問:烏撒是利未子孫嗎?
答:"神的約櫃"放在基列耶琳山上亞比拿達家中,安放20年之久--參考撒母耳上7章1-2節,而看守帳幕"聖所的器具"是利未人職責--參考民18章,"烏撒"是亞比拿達的兒子,亞比拿達一家有職責看守約櫃。
問:"約櫃"放在"新車"上用"牛拉"和烏撒伸手"扶住"約櫃→違背了什麼條例?
答: 但車與牛都沒有交給哥轄子孫;因為他們辦的是聖所的事,在肩頭上抬聖物。參考民數記7章9節--- 將要起營的時候,亞倫和他兒子把聖所和聖所的一切器具遮蓋完了,哥轄的子孫就要來抬,只是不可摸聖物,免得他們死亡。會幕裡這些物件是哥轄子孫所當抬的。民數記4章15節→
註:"約櫃"是代表至聖所、是 神的寶座!應當被高舉,要用槓、肩膀抬起→ 耶利米書 17章12節 我們的聖所是榮耀的寶座,從太初安置在高處。;"約櫃"放在新車上,人比車高,人高過 神,就自大!神藉著牛"驚跳,烏撒"刑罰"警告以色列人和大衛王,經過烏撒事件,大衛王更加謙卑→我也必更加卑微,自己看為輕賤---撒母耳記下6章22節。所以神說:"大衛是合我心意的人--參考徒13章22節。我們聽道的人也應當謙卑下來,不能高於神的差遣的工人!
(2)外邦人有自己的律法即良心律法行事
問:非利士人也是將"約櫃"放在新車上,用牛送回原處,為什麼他們就沒事?反而災害離開了他們?
答:非利士人"即外邦人"沒有摩西律法,不需要按照摩西律法條例行事;但外邦人有"自己律法"即良心律法,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參考羅馬書2章14節→ 他們說:「若要將以色列 神的約櫃送回去,不可空空地送去,必要給他獻賠罪的禮物,然後你們可得痊癒,並知道他的手為何不離開你們。」非利士人說:「應當用什麼獻為賠罪的禮物呢?」他們回答說:「當照非利士首領的數目,用五個金痔瘡,五個金老鼠,因為在你們眾人和你們首領的身上都是一樣的災。……現在你們應當造一輛新車,將兩隻未曾負軛有乳的母牛套在車上,使牛犢回家去,離開母牛。把耶和華的約櫃放在車上,將所獻賠罪的金物裝在匣子裡,放在櫃旁,將櫃送去。撒母耳記上6章3-4,7-8節
(3)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馬書8章3-4節
註:以色列人有摩西律法,外邦人也有自己的律法→但世人違背了律法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參考羅3章23節。世人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律法的義,神差遣自己的兒子, 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阿們!這樣,你們清楚明白了嗎?
好啦!今天就與大家交通分享到這裡,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 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