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晚間,山東禹城市人民法院通報關於被告人張吉林、劉蘭英、張丙涉嫌犯虐待罪一案有關情況,稱將嚴格依法公正重審此案。
相關背景:
山東一女子因不能懷孕被丈夫、公婆虐待致死」一事引發關注。
11月18日,記者在山東省德州市禹城市張莊鎮張莊村走訪發現,談及被虐待致死女子丈夫及其公婆,很多同村人都不願多談,只是說其公公平時愛喝酒,經常酒後發火。
多位與女子公公有過接觸的同村人告訴記者,多年前,受害女子的公公為了和父母分開居住,就置辦了她家現在居住的房子,破舊的老宅讓年邁的父母居住,後來她公公的母親先去世,留下了老父親獨自居住,她公公平時喝完酒經常責罵老父親,也不太照顧老人,都是他的哥哥在照顧,「去年他父親去世時,他在獄中也沒能回來」。
山東參與虐待兒媳的公公家老宅 本文圖均為澎湃新聞記者 張家然 圖
據山東商報稍早前報導,自2018年7月,1997年出生在德州平原縣方莊村女孩方某洋因不能懷孕,被丈夫、公婆虐待,2019年1月31日方某洋被虐待致死。方某洋多次受到丈夫、公婆的毆打,包括用棍子打其頭部、肩膀和腿部;拽其肩膀致其頭部、膝蓋和手磕到地面;用木棍打方某洋的後背、腿部、臀部並讓其罰站等。
據方某洋的表哥謝樹雷介紹,妹妹方某洋出嫁時160多斤,被毆打致死時只有60多斤。一審判決顯示,方某洋公公、被告人張某林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方某洋婆婆、被告人劉某英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方某洋丈夫、被告人張某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被告人均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喪葬費37562元、誤工費3000元、交通費2000元,合計42562元。
方某洋家屬的代理律師張金武稱,此案後來由德州中院發回重審,將於11月19日上午在禹城法院開庭。
(來源:禹城市人民法院、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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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貴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