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2小時產檢假引熱議 公司回應要員工有時間概念
時間:2016-09-10 19:50 來源:鳳凰網 責任編輯:毛青青
川北在線核心提示:原標題:孕婦2小時產檢假引熱議 公司回應要員工有時間概念 近日,孕婦產檢假引熱議,因國家沒有明確規定所以單位給出產檢假的時間也是各有不同,記者通過某大型招聘網站進行懷孕女職工產檢時間調查,其間共調查了16家企業的人事部門。 調查顯示,有8家企業給假半天,有
原標題:孕婦2小時產檢假引熱議 公司回應要員工有時間概念
近日,孕婦產檢假引熱議,因國家沒有明確規定所以單位給出產檢假的時間也是各有不同,記者通過某大型招聘網站進行懷孕女職工產檢時間調查,其間共調查了16家企業的人事部門。
調查顯示,有8家企業給假半天,有6家企業準假4小時,有1家企業給3小時,另有1家只給2小時。給半天假的企業為國有和外資企業,給4小時假的為外資、股份制企業、私營和民營企業,給3小時和2小時假的都為私營、民營企業。
不少孕婦表示,每次產檢都急匆匆。年近30歲的王女士在一家家政公司工作,懷孕後,王女士首先把情況告知單位人事部門,人事告訴她,按照公司規定,產檢時間是一次2小時。
每次產檢,王女士一般7點30分到醫院掛號,此時前面已有100多人在排隊了,一系列檢查後,輪到她看醫生已是10點,檢查結束時已是11點了。「若要進一步檢查B 超等,一般要到12點才能離開醫院。」王女士表示,她再怎麼抓緊時間,2個小時也不夠用。
該公司主管表示,公司做這樣的規定,一是基於國家沒有明確規定,二是因為二甲醫院檢查人數相對較少,員工若去二甲醫院檢查,2個小時應該是夠的。他同時強調,作此規定,公司也沒有過於認真,目的就是要員工有時間概念。
經查詢了解到,2012年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規定,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1990年市政府頒布的《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算作勞動時間。但未查詢到政府部門有關產檢時間的具體規定。
「法律對於產檢時間的確沒有作出具體規定,具體如何操作目前尚屬空白。」勞動法專家談育明認為,這樣會導致單位自行其是,也不利於確保女職工正常的產檢。因此作出「產檢時間」具體規定是很有必要的。他認為,把產檢時間規定為「一般情況給予孕婦產檢時間每次半天」應該是較為合理和符合上海情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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