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前,國家實施的計劃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優生,從而有計劃地控制人口。但是在一些偏遠的農村,還有著「重男輕女」的思想,就導致了有些家庭為了要一個男孩而超生,那麼當地的有關部門會向其徵收社會撫養費。
安嶽縣拱橋鄉,劉某華和妻子結婚後,從1990年到2009年一共生下7個孩子,直到妻子的生下的第七個孩子是一個男嬰,夫妻倆才滿意。
過去劉某華夫婦常年在家務農,經濟狀況不佳,由於不斷生育孩子家庭負擔也沉重,一直無法支付社會撫養費。近年來,劉某華外出開挖掘機,家中經濟狀況才略有緩解。
據悉,計生辦人員此前也曾對劉某華進行過調查,但他一直不願意配合。此外,當地經歷過幾次洪災後,鄉政府被淹,劉某華超生的相關材料受損,因此沒有向劉某華徵收社會撫養費。
2019年3月11日,安嶽縣衛健局對被執行人徵收社會撫養費718080元。據了解,劉某華最大的孩子已經成家,但還有幾個孩子在上學,最小的還在上小學,一次支付70多萬元很難。2019年3月21日,經劉某華申請,安嶽縣衛健局同意分期繳納。
不過,劉某華在繳納期限屆滿後並沒有再按時繳納了,2020年3月26日,安嶽縣衛健局對其作出《社會撫養費催繳通知書》,通知劉某華在2020年4月30日前繳納社會撫養費708080元和滯納金1436.16元,不過,劉某華逾期未提出申辯,也沒有主動繳納罰款。
2020年5月8日,衛健局申請對劉某華及其妻子強制執行,但法院認為材料不完善,將其退回。8月28日,安嶽縣衛健局再次申請強制執行,隨後法院組成合議庭進行審查。
最後,法院裁定,安嶽縣衛健局作出的涉案《徵收社會撫養費決定書》屬於適用法律、法規明顯錯誤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條件,不準予執行。
相關負責人回應,理解劉某華交費有困難,但也沒有別的辦法,如果沒有執行到位,也會被上級問責。
此新聞也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表示,自己生的孩子自己養,還要被徵收社會撫養費,這也太難了。還有網友回應,簡單一點說,孩子出生了,確實是父母花錢養育,可每個孩子都要上學、就醫等,這些費用只有一部分是孩子父母承擔的,很大一部分都是國家補貼的,這還不包括其它各種公共設施和資源,只是很多人享用這些資源都習慣了,好像是應得的,卻不知道國家付出了很多。也有網友稱,應該給予獎賞了。因為,他們一家為中國的男女比例失調作出了貢獻。並且,他們為現在的年輕人不願意生育帶了個好頭,也貢獻了一份力量。
對此,你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