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晚報訊(記者耿珊珊 通訊員楊旖旎 實習生胡慧旻)剖腹產後,一女子身上留下了妊娠紋。為去掉妊娠紋,她貸款近4萬元去做雷射美容。結果,不僅沒有達到自己預期效果,還要承擔高額利息。為此,她和美容院對簿公堂。
11月17日,記者獲悉,經兩審終審,法院認定美容院退還一半的治療費用。
2019年4月,26歲的王某到美容院諮詢,工作人員稱,通過雷射美容可以讓妊娠紋達到肉眼看不到的程度,王某心動了。為了支付美容費用,她在網上貸款近4萬元,分24期償還,每期償還近二千元,貸款利息共計九千多元。王某還通過上述借款平臺將所貸款項直接匯至美容院指定帳戶。
2019年4月到11月,王某先後在該美容院進行了7次治療。王某坦言,眼看半年過去了,疤痕相對於之前有明顯的淡化,但是遠遠沒有達到肉眼看不見的效果。隨後,王某將美容院告上法庭,要求退還近4萬元的美容費用,並支付九千餘元的貸款利息。
庭審中,雙方對於合同的真實性都予以肯定,同時,王某提交了自己和美容院工作人員的聊天記錄以及錄音,證實雷射美容可使得妊娠紋達到「肉眼看不到的效果」的口頭承諾確實存在。
法院經審理認為,雙方籤訂的雷射美容協議書是合法有效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且該協議書中明確約定手術內容和效果為「來院治療妊娠紋疤痕,淡化疤痕色沉,改善妊娠紋情況」。
雖然在該協議書上並未約定任何具體的治療效果,但美容院接待人員與王某面談時,口頭承諾了「肉眼看不見」的治療效果。現王某的疤痕較之治療前有明顯的淡化,但遠未能達到「肉眼看不見」的效果,美容院未履行約定,已構成違約。
鑑於雙方並未對違約責任進行約定,考慮到王某進行了數次治療,且也有一定的治療效果,酌定由美容院退還一半的治療費用。王某主張的貸款利息損失無法律依據,不予支持。
法官提醒,根據現行法律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這在明年即將生效施行的民法典中予以延續。實踐中,如果籤訂合同的當事人以口頭形式約定內容,沒有證據加以證實,容易發生糾紛。
如果商家對消費者做出了口頭承諾,消費者最好能通過多種形式保留證據,以防日後商家違約後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