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最本質的部分就是批判性、反思性,它是人類不斷突破和推翻成見從而一步步趨近世界赤裸裸的真實的不可抑止的生命衝動。——坤鵬論
在《關於巴門尼德 海德格爾和羅素怎麼看?》中,坤鵬論講過,智者派是傳承於愛利亞學派。
有史料記載,高爾吉亞是芝諾的學生。
而這位巴門尼德的徒孫用其道還治其身反證了師爺的論證,興懷疑主義之風,他自己也直接墜入虛無主義。
坤鵬論在學習後認為,要想更好地理解高爾吉亞的反證,最起碼需要明白同一律、歸謬法和選言推理這三個邏輯學中的名詞,知道它們大致是怎麼回事。
坤鵬論在前面也講過,巴門尼德在邏輯形式上,採用了選言推理、同一律等西方思辨哲學的主要方法,比他之前的古希臘思想家那種單純的直言判斷式陳述大大前進了一步。
而芝諾更是歸謬法、辯證法的發明和鼻祖。
再說,哲學最輝煌的精髓永遠在於論證,而非結論。
哲學的論證工具是什麼?
其中非常重要的工具便是像同一律、歸謬法和選言推理等這些邏輯工具。
因此,今天坤鵬論和大家一起先對它們進行一些知識準備。
一、「人是萬物的尺度」
由於巴門尼德完全否定了感覺,他之後的哲學家為了突破他的理論,就必須要拯救現象,恢復感覺經驗在認識中的作用和意義。
在這個思考過程中,哲學家發現了感覺經驗對於論證什麼是「存在」或「非存在」的主觀性和相對性。
也就是說,人們到底是靠什麼來規定世界萬物的「存在」和「不存在」的呢?
毋庸置疑的答案是:人自己!
哲學家順理成章地開始研究人和人的認識,這就要求哲學的關注點從外界自然轉向人這個主體本身。
而哲學的這一轉變也根源於時代的巨變。
古希臘從血緣氏族制度轉變為城邦民主制度,繼而的希波戰爭的勝利促進了希臘的繁榮,雅典成為當時最輝煌的城邦,它的民主制度的高度發展促使公民積極參政。
而政府的事務基本都是關於人的事務,而只要涉及人的事情,幾乎都是普羅泰戈拉所說的「人是萬物的尺度」。
所以,這時候以智者派為代表的哲學家應運而生,他們沒有繼續先輩們關於世界終極存在的探尋,而是直接或間接地對這個傾向作出了否定。
普羅泰戈拉以「人是萬物的尺度」突破了早期希臘哲學所堅持的範圍。
不過,人事的紛亂不定與變幻無常並沒有把哲學從思辨的「天國」拉回到人間,反而使哲學在思辨的路上越走越遠……
因為,思辨最根本的目的就是為了讓人信服,而「人是萬物的尺度」恰恰支撐起了千人千面的信服,於是也就決定了哲學具有百家爭鳴、百花齊放的永無標準答案的潛質。
二、知識準備:什麼是同一律?
同一律在前面已經簡單講過了,這裡再溫故一遍。
它是邏輯學四大基本定律之一,人們通常將其歸功於亞里斯多德。
顧名思義,同一律就是要保持事物的同一性。
邏輯上表示為,A=A,其中A表示某個事物。
同一律指,在思維過程中,每一個概念或者命題都應該有它本身的含義,並且要保持前後一致,不能隨意改變。
比如:運動會開幕式那天,所有同學都到了,包括幾個同學的家長。
在這句話中,同學和同學的家長不是同一概念,是不可以混淆的。
像邏輯學中「偷換概念」或者「轉移論題」等邏輯錯誤,都是違反了同一律。
而且,在哲學思辨中,也存在不少違反同一律的論證。
這就要求我們,在聽到某個哲學觀點時,要先對其命題、概念、論證要點分門別類地列出來,對照觀察是否存在相違之處。否則,很容易被帶進溝裡。
三、知識準備:什麼是歸謬法?
在前面的文章中,坤鵬論不斷提到歸謬法,芝諾是它的發明人。
與哲學一樣,邏輯學也是以論證為核心,根據不同標準,其論證有多種分類。
其中,根據從論據能否直接推出論題的真假,論證可以分為「直接論證」和「間接論證」兩類。
直接論證是從論據直接推出論題的真實性或虛假性的論證;
間接論證是從論據不能直接推出論題的真實性或虛假性的論證。
歸謬法就屬於間接論證的方法之一,與反證法一起,是間接論證兩大最主要的方法。
它首先假設某命題成立,然後推理出矛盾、不符已知事實、或荒謬難以接受的結果,從而下結論說某命題不成立。
歸謬法與反證法相似,差別在於反證法只限於推理出邏輯上矛盾的結果。
但是,國內常常將它們混為一談。
舉個簡單的例子:
警察:你12日晚上在哪裡?
嫌疑人:我那時在打籃球。
警察:好的,也許那是真的,讓我們來看看是否可能是真的吧。
警察:嗨!醫生,嫌疑人可能在12日晚上打籃球嗎?
醫生:不可能,他的胳膊剛在前一天骨折了。
警察:你那天晚上好像胳膊骨折了,所以你不可能在那天晚上用一隻骨折了的胳膊打球,你的故事導向了一個矛盾,你根本就是在撒謊!
歸謬法是一個非常簡單卻又極其強大的工具,是邏輯學家和哲學家深愛的工具。
邏輯學領域還有人說,歸謬法是德國哲學家萊布尼茨發明的。
坤鵬論查了很多哲學史類圖書以及各種百科,都沒有找到此說法的直接證據。
當然,萊布尼茨確實是不折不扣的邏輯學大師。
他極為重要邏輯,視邏輯為形上學的鑰匙。
在邏輯學的發展史上,他的研究成果可謂卓越無比,邏輯思想可圈可點,並且是當之無愧的數理邏輯奠基人。
將命題形式表達為符號公式,將等號引入邏輯學,是他在數理邏輯領域的主要貢獻之一。
這就是被後人稱頌的「萊布尼茨定理」,即「a是b」和「b是a」。
這一定律可以分解為兩個斷言:
所有a的屬性都是b的屬性;
所有b的屬性都是a的屬性。
它所論證的是:
如果對於一個事物的所有描述都能用來描述另一個事物,那麼兩個事物是等同的。
如果你能對兩個事物進行完全相同的描述,那麼它們就是等同的。
也就是說,一物能為另一物所替代而保持原來命題的真實性,那麼它們就是同一的,這也稱為不可分辨同一性原理。
比如:所有的單身漢都是未婚男人與所有的未婚男人都是單身漢。
張三是未婚男人,未婚男人等同於一個單身漢,因此張三是單身漢。
你可能覺得這一定理是玩文字遊戲。
你錯了!
它的意義非凡!
因為它使得我們能夠在有限的步驟內判定由可能無限多數量的句子組成的句子集的真值,也能證明每一個可能存在的三段論。
萊布尼茨堅信,創造這種包含一切學科的普遍語言是極其困難的,但學起來卻是非常容易的。
由於這種語言驚人的靈巧和巨大的效用,將很快被人們接受,而且還可以在接受它的不同民族的交往中發揮積極而重要的作用。
由此,他被尊為世界語的先驅。
發現一種普遍化的萬能數學,用計算來代替思考,是萊布尼茨一生痴迷的事業和堅持不懈的追求。
萊布尼茨在數學、哲學、邏輯學等方面的巨大成就一方面可能是其天才所致,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其中還有很大程度取決於他能「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在對前人知識分析綜合和批判繼承的基礎上,進行知識創新。
萊布尼茨的很多思想都能在其前人那裡找到源頭,但他善良寬容、長於批判、敏銳機智的獨特個性,總能使他從別人熟視無睹、老生常談的東西那裡發現真知灼見。
因此,坤鵬論相信的是,萊布尼茨不是歸謬法的發明人,但他一定是歸謬法發揚光大的那個人。
四、知識準備:什麼是選言推理?
選言推理就是這樣一種推理:它具有兩個前提,其中一個前提是選言命題,另一個前提是這個選言命題的一部分選言支(或其否定),然後根據選言命題各選言支之間的關係而進行推演的演繹推理。
選言推理一般由兩個前提和一個結論所組成。
根據組成前提的命題是否皆為選言命題,可分為純粹選言推理和選言直言推理。
按一般習慣用法,選言推理主要指選言直言推理。
根據選言前提各選言支之間的關係是否為相容關係,可分為相容的選言推理和不相容的選言推理。
相容的選言推理的規則是:
規則1:否定一部分選言支,就要肯定另一部分選言支。
規則2:肯定一部分選言支,不能否定另一部分選言支。
比如:
這件事或許是甲幹的,或許是乙幹的;這件事不是甲幹的;所以,這件事是乙幹的。(符合規則1:正確)
這件事或許是甲幹的,或許是乙幹的;這件事是甲幹的;所以,這件事不是乙幹的。(違反規則2:錯誤)
張三是教師或者是律師,他不是教師,所以,他是律師。(符合規則1:正確)
張三是教師或者是律師,他是教師,所以,他不是律師。(違反規則2:錯誤)
Just Do It
下列推理是對還是錯?
1.這份統計表格的錯誤,或者是原始數據不準確,或者是計算有錯誤;經反覆驗算證明計算沒有錯誤;所以,這份統計表格的錯誤在於原始數據不準確。
2.這項科研成果或者有實用價值,或者有理論價值;經鑑定這項成果有很大實用價值;所以,它沒有什麼理論價值。
3.他或者犯了貪汙罪,或者犯了受賄罪,或者犯了瀆職罪;經初步審理可以認定他犯了貪汙罪和瀆職罪;所以,可以排除他犯受賄罪的可能性。
不相容選言推理的規則是:
規則1:否定一部分選言支,就要肯定另一部分選言支。
規則2:肯定一部分選言支,就要否定另一部分選言支。
比如:
這件事要麼是甲幹的,要麼是乙幹的;這件事不是甲幹的;所以,這件事是乙幹的。(符合規則1,正確)
這件事要麼是甲幹的,要麼是乙幹的;這件事是甲幹的;所以,這件事不是乙幹的。(符合規則2,正確)
要麼小李得冠軍,要麼小王得冠軍;小李沒有得冠軍,所以,小王得冠軍。(符合規則1,正確)
要麼去桂林旅遊,要麼去海南旅遊;去桂林旅遊,所以,不去海南旅遊。(符合規則2,正確)
Just Do It
下列推理是對還是錯?
1.這個人突然死亡,要麼是自殺,要麼是他殺,要麼是意外事故致死;經調查已經確定他不是自殺;所以,他的死要麼是他殺,要麼是意外事故致死。
2.這一犯罪行為,要麼是故意犯罪,要麼是過失犯罪;經法庭調查已認定是過失犯罪;所以,這一行為不是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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