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業單位考試中,公文知識通常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關於公文,種類非常多,而且每種都有不同的適用範圍;在公文寫作中,寫法也不盡相同。今天就以「請示」為例,介紹一下「請示」這種文體的適用範圍及其寫作方法。
一、知識點詳解——請示
(一)適用範圍
適用於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准。
(二)特點
1、單一性
主題單一:《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規定,請示應當一文一事。
主送機關單一:原則上主送一個上級機關。
2、期復性
請示是下級機關為請求上級機關批准某一事項而制發的,目的是為了得到反饋即期待上級明確表態予以答覆。
3、時效性,請示的事項是亟待明確或急需解決的問題,時效性很強,上級機關受文後應及時研究,無論同意與否,都應儘快做出批覆,不宜久拖不復。
(三)寫法
組成部分:標題、主送機關、正文、發文機關署名、成文日期等構成。其中正文由請示緣由、請示事項、請示要求組成。
1、請示緣由:交代背景,說明請示的原因和理由。這一部分是能否得到上級機關認可批准的關鍵,用語要簡要,說理要充分,有理有據,主旨突出。
2、請示事項:就某一問題提出看法、建議或者處理方案。這一部分要寫得明確具體,解決辦法要符合政策法規,實事求是,切實可行。如有兩種或以上處理方案也可同時提出,但必須說明本機關的傾向性意見與理由,以供上級權衡。
3、請示要求:即尾語。例如「妥否,請批示。」「如無不妥,請批准等等。
例文:
二、小試牛刀:
(單選)以下請示結語擬寫不正確的是( )
A.如無不妥,請批准B.當否,請批覆
C.請予審批 D.請務必即時批覆
答案:請示屬於上行文,一般不能帶有強制性要求語氣。所以正確答案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