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關於「周震南父母」的欠債一事,頻上熱搜。原來他們二人從2016年起就成為了法院的「失信被執行人」,他們二人名下全資控股的公司很多都被起訴。
據悉,法院給出的失信行為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曝光周震南父母是「老賴」的起因,在於大地花園的業主指出,從2013年買房到現在,都沒有拿到房產證,是需要解決的「爛尾樓」。
這意味著什麼呢?
也許一個普通人積蓄半輩子的錢,拿來買房,卻沒有拿到房產證,每個月千辛萬苦的還房貸,還要擔心家中適齡孩子的入學戶口問題。對於普通人來說,房子可能是一輩子最大的支出,卻沒想到換來如此心痛的結果。
對於網上熱議的「老賴」問題,其實焦點不在於「老賴」是誰,而是普通人的內心共鳴。
從律法上來說,如果父母是「老賴」,其實對子女會有一定限制,但是限制較少。
畢竟「老賴」的子女在法律上也是獨立的自然人。更多限制的是就讀「私立/貴族類院校」,畢竟「老賴」涉及到一種「限制高消費」的消費禁令。
就法律而言,「老賴」自身背負的債務,子女沒有必須償還的義務。可在道德上,很多人都認為子女應該代為償還,畢竟「欠債還錢」這個說法,從古至今一直適用。
當周震南父母是「老賴」的事情曝光後,引起不少網友熱議,尤其對於周震南還款義務的討論。
有一些網友表示,欠款並非他本人,不應對他的名譽和娛樂圈事業造成破壞,催債的人找到周震南也不應當,不該影響到與債務無關的第三人。
還有一些網友表示,周震南雖然法律上沒有還款義務,可是一直在大家印象中是家境良好、享受著物質生活的美好的人,這種兩極反差讓人太難以接受了!
10月26日晚,周震南發出聲明,提及到自己從小到大被保護得太好,沒有提早發現問題。而對待債務的處理上,自己不會逃避,要幫助那些受到心理和經濟上損失的人,也要幫助父母渡過難關。直接一點理解就是這筆錢會和父母一起,還給大家的……
對這份聲明,有網友表示周震南不可能不知道自己父母負債的事實,畢竟成為「老賴」是一個較長的周期,從雙方協商處理債務,到負債人拒絕還款,到法院宣判並進行強制執行,負債人依然拒不還款等眾多前提下,才會變成「失信被執行人」,不是三兩日的功夫。
再加上負債人背負「失信被執行人」的身份後,限制高消費,連乘坐高鐵和飛機都要受限制,並且有「老賴」專屬的彩鈴,信息公示等,怎麼可能瞞得住呢?
不過目前周震南對此事也是有了正面的回應,至於後續究竟能解決到何種程度,我們可以一起關注,希望最終能出現一個好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