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仙德報導 一星期休息2.5天?網友:晚上能早點回家吃飯就不錯了!7月1日,中國江蘇網發布了《關於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進一步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的實施意見》,其中明確提出:「鼓勵錯峰休假和彈性作息,探索在有條件的地區實施『2.5天小長假』政策措施。」
各地相繼出臺意見
事實上,這項規定已不是第一次出臺了。經查詢,河北、江西、重慶、甘肅、遼寧、安徽、陝西、福建等多個省份已正式出臺意見,明確提出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實行2.5天休假模式。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蘇州大學校長熊思東就提出了相關的建議。他說,休息休假是勞動者的基本權利,也是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的重要體現。在全球範圍看,經濟發達國家的公民休假時間都比較長。
從我國法定節假日、法定帶薪年假數量看,每年的法定休假天數為16天(不含雙休日),遠遠低於發達國家水平。從工作時長看,2018年我國人均工作時長達2100個小時,遠高於其他國家的工作時長。「5+2」「白+黑」等加班現象在國內經濟發達城市司空見慣。
先保證雙休日
消息發出後引發了網友熱議,網友「風雨無阻」說,我們現在連雙休日都沒有,何談2.5天?
網友「VV」說:「我所在的嘉興市桐鄉濮院是私企比較多的地區,小微企業大多全周無休,實行法定節假日都是奢望。」
對此,網友「於淼」說:「我寧願選擇把多出來的半天休息給每天提前一小時下班。6點下班基本要6點半才能走,到家實在太遲了。對於雙職工來說吃飯就更遲了,更別說家裡還有小學生等著檢查作業。真心希望把每天下班時間往前調!」
浙江實施政策還未具體落地
早在2016年,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就出臺了《關於進一步促進旅遊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實際上這是根據國務院辦公廳2015年8月印發的相關文件而出臺的。
記者注意到,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出臺的《關於進一步促進旅遊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第八條提到,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依法優化調整作息安排,為職工將周五下午和周末結合外出休閒度假創造有利條件。發揮各級工會組織的積極作用,支持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形式多樣、富有吸引力的療休養活動。
昨天,記者採訪了省總工會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他說:「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出臺的《意見》是鼓勵實施,因此,這個《意見》就是根據實際情況和個人意願,將帶薪年休假分段靈活安排,作為工會要支持單位在落實中靈活運用。」
網友建議設「大小周」工作制
也有網友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比如網友「榮松」說:「建議實行『大小周』工作制:大周上6天班,休息1天,大周小休;小周上4天班,休息3天,小周大休。結合國家法定節假日,大小周交替進行,每兩周(半月)循環一次。」
網友「陳力」在記者的朋友圈裡留言說:「我認為一周上班4天更合理,一天上班一天休息,工作效率更高。」
有網友認為,彈性作息要在遵循國家法律規定每周40小時工作時間的前提下,而不是縮短每周法定工作時間、周五下午直接放假。這對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節奏也帶來較大影響,很多工作內容要在4.5天內完成。
網友「中國玉」認為:「不希望很多現實問題,總是停留在研究層面;務實而高效的政務作風,才是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追求的『壓艙石』。2.5天小長假是可行且具有長遠意義指向的探索,期待早日實施。」
對此,著名評論員俞柏鴻認為:「實行『2.5天小長假』應該是有條件的、有範圍的,不宜一哄而上。有條件的企業可以自行安排,但對具有公眾服務職能的公安、醫院、學校等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來說,實施的前提,必須是保證各項業務工作有條不紊,群眾辦事不受影響。為了便民,甚至還要鼓勵一些窗口單位在周末提供辦事服務,這就對相關單位內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們在探索新政的同時,需要充分考慮民眾的心聲,需要做好更人性化的制度設計和更有效的政策保障,相信浙江也會做進一步探索,根據實際情況綜合考慮,讓各項制度更完善、更符合浙江民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