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77年恢復高考以來,已有43年的高考歷史,這43年來,最不幸的「考者」應當是苟晶。
苟晶,女,山東濟寧人,父母是農民,家中有三姐妹,苟晶是老大。
苟晶的二妹,由於經濟壓力,初中輟學,出門打工,支助姐姐苟晶和妹妹讀書。
1999年,第二次高考「落榜」的苟晶外出打工,支助妹妹完成學業。
苟晶向網友問好
01
1997年參加高考,「高分」落榜
1997年,苟晶就讀於山東省濟寧市實驗中學理科重點班(尖子班),全校尖子班56名學生中,成績在10至20名之間,即名列全校15名左右,結果,當年不幸「落榜」。
2003年,苟晶的高三班主任向苟晶道歉,稱1997年的高考,是班主任的女兒冒名頂替了苟晶,其女兒才讀了北京某所高校。
02
1998年,苟晶復讀高三,又一次「高分」落榜,至今無人買單
苟晶復讀高三時,也是山東省濟寧市實驗中學尖子班,高考前夕的摸底成績是全區第四名,高考時,又「高分」落榜,被安撫性地送去讀湖北黃崗某「野雞學校」。
據苟晶反應,至今無人為1998年高考冒名頂替「買單」。
苟晶高中畢業證
2003年,良心受到譴責的高三班主任寫信給苟晶道歉,是他的女兒冒名頂替了苟晶1997年的高考成績,就讀於北京某大學。
此時的苟晶已為人母,帶著孩子與丈夫四處求生,無力與現實抗爭,自認倒黴。
苟晶初中畢業證
班主任的「道歉」,是想取得苟晶的原諒!
冒名頂替可是一種偷盜行為,它是偷盜別人的前程,換句話說,就是偷走別人幸福的人生。
「偷盜」可以被「道歉」代置嗎?
如果可以代置,我們就不需要法律和監獄,所有的偷盜都用「道歉」代置!
但是,這永遠不可能!
苟晶事件從2020年6月22日發酵到現在,仍無人對1998年的冒名頂替買單,苟晶已對此表態,現在的她再也回不到1998年,不可能再去讀大學,她只希望知道真相,知道這一條罪惡的利益鏈,這條利益鏈扼殺了多少農民的孩子,摧毀了多少農民子女的大學夢!
俗話說,讀書能改變命運,原來,這句話在這裡被「拍拍」打臉!
苟晶雙手合十敘述當年的遭遇
苟晶的父母是農民,苟晶有三姐妹,她是老大,勤奮讀書,就是為了跳出「農門」,不做農民。
她和我一樣,奉「讀書能改變命運」為聖旨,結果命運把她打在沙灘上,讓她至今仍是「農民」。
有人說,苟晶收入很高,很好呀!請注意:這跟她兩次高考被人冒名頂替沒有半毛錢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