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女生小闕半夜從宿舍下鋪滾落到地面,室友以為她失戀悲傷沒及時送醫。
經醫院診斷為急性大面積腦梗死,頸內動脈夾層動脈瘤,住院治療後評定為五級傷殘,目前依舊無法正常言語。
事發後,小闕家屬向衢州市衢江法院起訴,要求校方賠償損失近154萬元。日前,該案在衢州市衢江區法院調解結案。
資料圖片,文圖無關。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半夜滾落地面眨眼不說話
室友以為她失戀沒及時送醫
18歲的小闕是河南人,因其父母在衢州搞蔬菜批發經營,她便隨父母來衢讀書,目前在衢州市衢江區某高中念高一。
小闕是住校生,其床位在下鋪。
2018年3月6日凌晨,睡夢中的小闕連同被子一起滾落到地面,同寢室的女生發現後即呼喚她的名字,可她就是不吱聲,上去扶她問她怎麼回事,她只是眨眼不說話。
大家還以為她失戀了不開心不想說話,於是扶她上床後又各自睡覺了。
第二天一早,室友們發現小闕還是光眨眼不說話,覺得不對勁,於是向年級主任報告。
家屬隨即把小闕送到醫院檢查。經診斷,小闕患有急性大面積腦梗死,頸內動脈閉塞(左側),大腦中動脈M2段狹窄,右側頸內動脈夾層動脈瘤等。
室友呼喚小闕不吱聲,是因為她已經處在神志不清的狀態。
小闕在衢州市醫院住院治療20多天,後又到浙江大學醫學院、解放軍第八醫院等多家醫院就診治療。
今年1月25日,經法醫臨床鑑定的鑑定意見:小闕目前還不能說話只能用文字表達所思所想,評定為人體損傷五級傷殘。
家屬認為校方有責任
將學校告上法庭索賠154萬
前不久,闕某的父母代表女兒向衢江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衢江區某中學賠償各項損失近154萬元。
闕某父母認為,女兒睡在宿舍的下鋪,下鋪床邊沒有任何保護措施,以至於闕某熟睡中摔下床鋪,腦部受傷,因學校方面未能及時採取任何措施,延誤最佳救助時間,導致闕某病情加重,因此學校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將訴狀副本送達給被告時,闕某的班主任鄭老師向法院提供了書面情況,稱老師在得悉原告闕某身體不舒服時,及時打電話給家長,配合家長了解情況,還到醫院看望闕某,跟醫生交流盡力救治闕某,校長還專門打電話聯繫醫院,希望給予最好的救治。
因此,校方認為,闕某的病是她自身原因所致,下鋪滾落不可能造成其大面積腦梗死和動脈瘤,校方已經盡到責任,無需擔責賠償。
法院:學生犯病與校方無關,無需擔責
那麼,校方到底有沒有責任?該案應該如何處理?
對此,法官認為,原告闕某並不是因為滾落下鋪受傷而導致大面積腦梗死和動脈瘤,闕某的病也不是短時間就能形成的,因此該病與校方的管理之間無因果關係,校方不存在過錯,無需擔責。因此,這是一起無責糾紛賠償案件。
鑑於此,法官向原告釋明了有關法律規定,並主動與保險公司對接,為闕某爭取到了40萬保險金。與此同時,學校也動員師生為闕某捐款5萬多元。
近日,當事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這起棘手的校園糾紛難案得以妥善處理。
來源:浙江法制報、青年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