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性侵新入職女同事」案,被判三年六個月,職場女性需謹慎

2020-12-01 千尋社評

對於在深圳發生的「男子性侵新入職女同事」這起案件,網友都比較關注,11月23日,深圳寶安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鄒某躍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6個月。


此次事件中被入侵的女子為曾某某,曾某某的戀人曉強表示:雖然現在已經事發半年多了,但半年期間自己一直聯繫相關律師收集各種證據,功夫不負有心人,最終堅持到法院作出判決,鄒某躍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6個月,曉強表示自己心裡的石頭終於落下了,接下來將會和女友回到老家工作生活。


事情發生在2020年5月15日19時許,被告人鄒某躍和曾某某及公司其他同事參加聚餐活動的時候,兩人均有飲酒,當日22時許,曾某某在聚餐中喝醉不省人事,鄒某躍稱自己要送曾某某回家,結果兩人到達曾某某住處附近以後,鄒某躍看到曾某某醉酒狀態逐漸加深不能正常行走,接下來就產生了與其發生性關係的想法。


最終鄒某躍用手夾著曾某某到當地的一家酒店強行與曾某某發生性關係,事情發生以後,曾某某的戀人曉強通過錄音以及收集的其他證據將鄒某躍告上法庭,最終寶安區人民法院認為,鄒某躍趁被害人曾某某醉酒失去意識,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已經構成了強姦罪。


在這件事情中,起初鄒某躍一直強調是曾某某自願和自己發生性關係的,不過曾某某的戀人曉強當時就收集了錄音以及其他證據,並且撥打報警電話,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在5月18日開始立案偵查,最終在11月23日,鄒某躍因犯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6個月。

在這件事情中,很多人都感覺鄒某躍作為一名老員工,性侵新入職的女同事,這種行為非常惡劣,另外通過這件事情希望各位單身女性朋友能夠明白一個道理,即便是參加公司組織的聚餐時,飲酒也要適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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