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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網昌江10月15日消息(記者李曉梅)交了房款,籤了合同,眼巴巴盼著經濟適用房儘早建好,但過了竣工日期卻遲遲未交房,海南昌江縣保障性住房「和泰家園」的購房者急了。有購房者日前在網上發帖反映,「和泰家園」原定今年初完工交房,但延期半年多還沒消息,「我們只能一邊交房租、一邊還房貸,實在是承擔不起。」購房者反映是否屬實?記者10月15日深入昌江縣採訪。
昌江「和泰家園」的主體工程已完工,道路、管網、綠化等配套工程還未建設。(南海網記者李曉梅攝)
昌江「和泰家園」購房者提供的購房合同上註明房價暫定1900元/平方米。(網友供圖)
昌江「和泰家園」購房者提供的購房合同上並未註明具體的交房時間。(網友提供)
購房者:交房期限不明、房價不定 買房買了一肚子煩惱
「和泰家園」的購房者、網友「浮雲」在發帖中說,「和泰家園」一直在拖延交房日期,當初購房時相關部門的負責人承諾說2013年3月交房,到交房時間不見交房,經過大家追問最後改成6月交房,但現在進入10月還沒有消息,大夥都很著急。
「因為當初籤購房合同時,合同中不明確交房時間,房款也只是暫定1900元/平方米,交房時多退少補,難道是為未來漲價埋伏筆?」在記者採訪中,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購房者質疑稱,正因為這份不明不白的合同,讓他們缺了話語權,有苦沒處說。
記者從購房者提供的購房合同中注意到,房屋交付期限是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備案之日起兩個月內,房屋價格暫定1900元/平方米,最終房價按工程竣工結算造價和測量的實際面積計算。
除了延期交房,購房者還反映,昌江縣住建部門在購房者辦理購房貸款時,要求一些人多貸款1.5萬元,但這多餘的貸款至今未返還到購房者手中,這批貸款又去哪裡了?「買房買了一肚子煩惱,如今一邊租房、一邊還貸,生活壓力很大。」其中一位購房者說,不能讓惠民工程變擾民工程。
記者隨後從昌江縣人民政府的政務網站上查詢發現,昌江縣「和泰家園」保障性住房項目是位於昌江縣的昌江大道西側,工程包括經濟適用住房、公租房、城市棚戶區改造,共1700多套,開工日期為2011年6月30,竣工日期為2012年12月30日。
住建局:客觀因素影響工期加快配套施工 預計明年上半年交房
針對購房者的質疑,昌江縣住建局住房保障股蘇股長解釋說,「和泰家園」的進場日期確實是2011年6月,但因受雨季天氣的影響,直到當年10月才正式開工建設,按照與施工方籤訂的合同約定,「和泰家園」的建設工期是1年半。「但因受節日用工難和天氣影響,加上地質情況複雜,施工難度大,導致工期延期至今年3月才封頂。」蘇股長說,封頂後要進行牆面抹灰、外牆刷塗料,簡裝兩棟公租房,直到今年9月初,主體工程才完工。
目前,住建部門準備對「和泰家園」室外配套工程(如道路、網管、綠化等)進行招投標,「配套工程建設估計也要幾個月時間,最終交付使用預計到2014年的上半年。」蘇股長說,下一步將督促配套工程儘快施工,加班加點,讓保障房早日交付使用。
針對購房合同上的「暫定1900元/平方米」的房價,蘇股長說,根據相關規定,保障性住房是政府投資項目,實行政府指導價,1900元只是暫定,最終價格要等房子建成銷售時,由審計部門對工程造價審定後最終結算,對於已交的房款是多退少補。
那購房者購房時多貸的1.5萬元貸款又去哪裡了呢?蘇股長說,這筆資金目前依然在昌江縣住建部門的帳戶上,未挪用和佔用,若房價最終結算高於1900元,這筆款將直接填補缺口,若價格低於1900元,將退還購房者。
對此,記者也採訪了海南省住建廳住房保障處相關負責人。據介紹,省住建廳今年9月曾組織督查組檢查了昌江保障性住房的進展和質量問題,當時發現和泰花園主體工程已完工,但道路、排水、網管、綠化等室外配套工程還未開建,無法交付使用。下一步,省住建部門將繼續監督昌江保障性住房配套性工程的進展和質量。
律師:交房時間不明 讓購房者多貸款 或損害政府公信力
購房合同未明確交房時間是否符合法?要求購房者多貸款1.5萬元是否符合規定?海南東方國信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君接受南海網記者採訪時認為,按照合同法的規定,一般購房合同都應明確交房時間和房價等具體內容,以利於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更好的履行合同。購房者在購買「和泰家園」所籤訂的購房合同並不妥當。
李君說,他個人認為,政府部門從負責任的角度上說,保障房的交房時間要具體明確,且又是民生工程,若不明確,將使得購房者缺少話語權,既損害購房者利益,也令政府權威性和公信力受質疑。「『和泰家園』在合同中未最終定價,如政府對工程造價的監管跟不上,有可能會造成房價抬高。」李君建議,政府部門要加強監管和監督,並協調開發商讓利於民,才能讓保障房以最合理的價格賣給購房者。
針對業主所反映的多貸1.5萬元一事,若到時候最終結算房款時,購房款不需要這麼多,就導致購房者多貸款,所產生的利息成本等都由購房者承擔,就會對大家造成損失。他建議,政府部門應讓購房者採取更好的交款方式,如按照施工進度逐步付款,既有利於監督房款使用,也能應儘量減少購房者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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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房價格如何定?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辦法》規定,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制定經濟適用住房價格,應當與城鎮中低收入家庭經濟承受能力相適應,以保本微利為原則,與同一區域內的普通商品住房價格保持合理差價,切實體現政府給予的各項優惠政策。
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由有定價權的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在項目開工之前確定,並向社會公布。凡不具備在開工前確定公布新建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的,以及已開發建設的商品房項目經批准轉為經濟適用住房項目的,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應當在經濟適住房銷售前,核算住房成本並提出書面定價申請,按照價格管理權限報送有定價權的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確定。
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的上浮幅度,由有定價權的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在核定價格時確定,下浮幅度不限。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經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確定公布或審批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提高。
昌江「和泰家園」的主體工程已完工,道路、管網、綠化等配套工程還未建設。(南海網記者李曉梅攝)
昌江保障房「和泰家園」主體工程已完工,但配套工程還沒開建。(南海網記者李曉梅攝)
責任編輯:吳玉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