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的待遇和公務員之間的差距,是全社會的共識。從本質上講,老師和公務員,都是一種職業。待遇的多少,體現的是對勞動的尊重,更是每一個人養家餬口、提高幸福感的需要。提高老師的待遇,讓老師成為受人尊重的職業,是提了多少年的口號,但是時至今日,依然是沒有落到實處。
公務員可以招聘教師,而且沒有太多的條件限制,只要教育局、學校同意報考就行了。但教師招聘簡章上在「以下人員不得報考」中第一條就是:入職五年內的公務員不能參加考試,所以公務員考教師政策上不允許。之所以有這麼嚴的要求,一方面公務員招聘程序比教師複雜,另一方面公務員比教師稀缺,競爭更激烈,隨意離職會造成資源浪費。
考教師要有一些硬性條件,比如普通話,教師資格證,專業等等。而公務員多半是綜合性的,如考基層公務員專業知識幾乎用不上。二是只要當過幾年公務員,專業知識幾乎丟了,要想重拾書本考試,是挺難的。
和同職級公務員比,其實教師工資待遇稍高一些;教師還有兩個假期是大家很羨慕的;而教師工作比較單純,沒有那麼多事務纏身。
公務員事務多,如果是基層一線,整天要面對形形色色的人,解決老百姓的各種問題,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很累很纏人;現在的基層資料龐雜,恨不能分身乏術。
教育行業每天都圍繞著學生轉,從工作的性質就決定了教師的人際交往比較窄,再加上教師手裡沒有什麼資源,除了學生讀書時家長為了讓教師多關心自己的孩子,與家長有一些交往。然而有些家長只要自己孩子不讀書了,就可能不認識教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