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小果被執行死刑!曾引發全網暴怒的孫小果,他到底幹了什麼?

2020-09-13 北方融媒體


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20日對罪犯孫小果執行死刑。


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執行死刑前,依法安排罪犯孫小果會見了近親屬,充分保障了被執行罪犯的合法權利。


過去只知道個大概,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下他的罪行,看完後,你一定也會覺得這個人死一萬遍都不可惜!!!


01


1997年,昆明,17歲的少女張苑因表妹張婷與孫小果產生糾紛,而被對方帶走「審訊」。


在一家名為「溫州」的KTV中,張苑被孫小果及其同夥進行了極其惡劣的拳腳毆打,因為不知道表妹張婷的去向,張苑便成了孫小果發洩暴力的對象。


在KTV中,張苑被孫小果吊起來毆打腹部至昏迷,又被筷子夾指弄醒,指甲縫中被刺入牙籤。


在張苑的慘叫聲中,這群人又將剩餘的牙籤刺入她的胸部,用菸頭在她的手臂、腹部留下一個又一個的猙獰疤痕,KTV的包間中,少女的慘叫,惡徒的淫笑,嘲諷著ktv牆壁上的安全標語。


但事情至此並沒有結束,他們又強行把張苑帶到街上,說是找她表妹。


沒找著,這幾個人又圍著張苑一陣拳打腳踢,張苑癱倒在地上,滿臉是血,掙扎著欲爬起來,又被一人飛起幾腳踢在頭部。



隨後,幾人又把張苑拉到某娛樂城二樓的一間啤酒屋裡,他們令張苑用牙齒咬住大理石桌面,然後用肘部猛擊張的後腦勺,致使其牙齒破損、脫落,血沫飛濺。然後又拉到桌子另一邊,重新折磨。



在張苑昏迷之後,他們叫服務員拿來一杯酒,澆在她臉上,又打了兩耳光,少女醒來。這夥人又挾持她下樓。來到大門口,又圍上來對她施展拳腳,張癱倒在地,再次昏倒。


這一伙人竟然解開褲子,用尿澆在張苑的臉上,澆醒她後欲拖起來再打,但可憐的少女已經呼吸微弱,生命垂危。他們慌了,才叫車將張苑送到昆明延安醫院,扔在醫院後溜之大吉。


在暴行發生的整個過程當中,不少服務員、顧客、路人都眼睜睜看著。沒有一人出面幹涉,說是不敢。其中110兩次經過,也沒有幹涉,據說是沒有發現異常情況。


—1998年南方日報《昆明在呼喊,剷除惡霸!》


恐怖嗎?可笑嗎?

更恐怖可笑的還在後面。


02


事發三天後,張苑父母前去報警。


兩天後,專案組在月光城迪斯科舞廳一舉抓獲孫小果等8名犯罪嫌疑人。


在這種惡行之後,他們照樣逍遙,絲毫沒有想到要逃避。


被抓獲時,他們開著一輛公安0A牌照的警用轎車,審理時,公安人員更是發現孫小果居然還是在押人員(即在獄犯人)!


1994年,當時身為武警學校學生的孫小果等二人夥同4名社會無業青年駕車遊蕩,在昆明環城南路強行將兩位女青年拉上車,駛至呈貢縣境內呈貢至宜良6公裡處將其輪姦。


1995年12月20日,盤龍區人民法院判處孫小果有期徒刑3年,刑期為1994年10月28日至1997年10月28日。


然而,孫小果沒有進過一天監獄。



案發之後,記者去醫院採訪受害者張苑。


經過醫院搶救,張苑脫離了危險,但長達七八個小時的非人折磨,已使她頭部重傷,腦內淤血,右額葉挫裂,胸骨骨折,手臂燒傷,乳房刺穿,大小便失禁,遍體鱗傷,體無完膚。


住院治療一月有餘,雙腿仍無法正常行走,記憶失常,語言邏輯不清。當記者問及她胸部的傷時,少女的屈辱感無法控制,哇地一聲大哭起來。


張苑從小與父親相依為命。遇害後,老實巴交的父親望著女兒,悲憤交加。他不敢告狀,只是寸步不離地守著女兒,怕她再受傷害。他聽說那夥人太厲害了,連公安都拿他們沒有辦法。他是一個下崗職工,既無權,也無錢,他生命中所擁有的,只有這一個遍體鱗傷的女兒。一個多月來,他幾乎沒有離開醫院一步。也有人告訴他,離開醫院,他自身的安全也難以保證。


——1998年南方日報《昆明在呼喊,剷除惡霸!》


雲南當地的一家報紙義憤填膺,對案情作了詳細報導,並將矛頭直指「孫小果的某些背景」。該報還配發了一篇短評:


應該看到,這股邪惡勢力,這些十惡不赦的團夥,其頭面人物往往自以為有「保護傘」庇護,雖作惡多端,罪行累累,卻能逍遙於法網之外,「嚴打」不及其身。如果沒有在一定範圍內握有重權的人姑息、遷就、縱容、包庇,他們能如此這般肆無忌憚、有恃無恐嗎!


幾天後,該報又在頭版刊登了一篇題為「可憐天下父母心————孫小果父母訪談錄」的文章,為孫小果洗地。


顯然,報社也遭遇到了無法抗拒的壓力。這股壓力來自於哪裡呢?身為雲南市公安局主要幹部的母親和繼父,以及不可說的生父。


那麼這次嚴重的犯罪之後,孫小果如何了呢?


1998年,孫小果被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08年,一名叫孫小果的的申請人曾就其發明的聯動鎖緊式防盜窖井蓋申請國家專利。

2015年,M2酒吧玉溪店開業慶典,身著一身花襯衫的孫小果出席並多次與人合影留念。

2016年,M2酒吧慶祝3周年之際,孫小果和友人在酒吧合影,身穿花襯衫的他坐在最中間。

20年過去了,死刑犯不僅沒死,反而繼續著自己的逍遙生活。


03


2008年,孫小果獲得減刑之後,本該是2012年出獄的,但2010年,孫小果就化名李林宸出獄活動了。李林宸入股了多家娛樂公司,轉身洗白為成功商人。



而在其背後的靠山,除了繼父昆明五華區城管局局長之外,還新加了一個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局長塗力均。


沉寂5年後,李林宸改回原名孫小果,繼續當著自己的土霸王。


2019年4月24日,《昆明日報》刊發《中央掃黑除惡第20督導組下沉昆明開展督導工作》文章。文章稱,中央督導組進駐雲南省期間,昆明市加大工作力度,打掉了孫小果、塗力均等一批有影響的涉黑涉惡犯罪團夥。


外界愕然,原來,孫小果一直活躍在身邊。


5月14日,雲南省紀委監委通報稱,已退休6年的雲南省高院原副廳級專職審判委員會委員梁子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協助孫小果騙取減刑),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5月16日,微博熱搜曝光此事,全民皆驚,全民皆憤!



5月17日,官方表示徹查孫小果案件,絕不姑息。



7月18日,孫小果案再次開審。

10月14日,案件開庭。

12月23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對孫小果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多年前,曝光孫小果的記者餘劉文在一篇文章中寫過這麼一段話:「我見過的黑暗確實太多。即使這樣,有些事情仍然超出你的想像力。」


確實,黑暗是這個世界上無法徹底消滅的東西,我們所能做的就是在這黑暗中點起一束束火炬,讓光明降臨。


黑夜中,我用黑色的眼睛,四處尋找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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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7月,孫小果參與的一起案件發生後,盤龍區拓東路派出所接案後發現,孫小果竟是一個本應在監獄裡服刑的罪犯。警方打電話給孫小果的母親,他母親說:孩子回四川外婆家去了。[14]  1998年,孫小果一審被判處死刑後,二審維持原判,但死刑沒被核准,遂改為死緩。孫小果在服刑期間,此案又啟動再審程序,再審後對原量刑做了大幅度調整,孫小果最終被改判為有期徒刑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