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據紅星新聞報導,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了一份"刀文兵故意殺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管轄刑事決定書"。
玉溪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刀文兵故意殺人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非法持有彈藥罪罪一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八條的規定,指定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
從中國審判案例資料庫可以查詢到,上述"決定書"中的被告人刀文兵曾任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審判員,是孫小果案和馬加爵案的主審法官。
公開資料顯示到,刀文兵,回族,1969年7月生於雲南省昆明市。1991年7月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法學系,進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從事刑事審判工作。歷任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審判監督庭等部門從事司法辦案工作,歷任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審判員等職務。
今年6月30日下午,昆明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表決,免去了刀文兵的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據澎湃新聞報導,1998年2月,刀文兵參與審理了孫小果強姦、故意傷害、強制猥褻婦女案;2019年刀文兵因涉黑、職務犯罪等案後歸案。
1998年2月,刀文兵曾參與審理了孫小果強姦、故意傷害、強制猥褻婦女案。
孫小果是臭名昭著的昆明惡霸。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判決被告人孫小果犯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制侮辱婦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加原因強姦罪所判餘刑二年四個月又十二天,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審判決後,孫小果等人不服,向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孫小果一審被判處死刑後,二審維持原判,但死刑沒被核准,遂改為死緩。
孫小果在服刑期間,此案又啟動再審程序,再審後對原量刑做了大幅度調整,孫小果最終被改判為有期徒刑20年。2010年起,孫小果以"李林宸"之名在獄外活動。直到2019年孫小果才伏法入獄,2020年2月20日被執行死刑。
馬加爵在2004年因同學之間的小小口角在雲大宿舍連殺四個人,引發了轟動全國的"馬加爵事件"。
2004年04月22日,昆明中院公開審理了馬加爵涉嫌故意殺人、附帶民事訴訟一案,並於04月24日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認定馬加爵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令馬加爵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文楊、唐先和人民幣兩萬元,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邵渭清、黃燮梅人民幣兩萬元,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楊紹權、馬存英人民幣兩萬元。
宣判後,在法定期限內,馬加爵沒有提出上訴,昆明中院即依法報送雲南省高級法院核准對馬加爵的死刑判決。2004年04月24日被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在接受央視的訪談中,主持人還提到一個問題:作為法官,怎麼看待情與法的問題?
刀文兵回答:作為法官,就是法律忠實的支持者、維護者、執行者,他就是執法,必須依照法律,你違背了法律你就不是法官。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昔日正義的法官淪為殺人的罪犯。但我們相信法律會給民眾一個滿意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