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熊穎琪
「馬加爵殺人案」的主審法官刀文兵,涉嫌故意殺人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等,已被提起公訴。
觀海解局注意到,刀文兵不僅審判過馬加爵案,他還在22年前參與審理了孫小果案。刀文兵曾表態,法官是法律忠實的維護者。而如今,他的行為已經遠遠背離了法律的準繩。
7月初,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由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發給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刀文兵故意殺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管轄刑事決定書》,案卷編號為(2020)雲刑轄228號,發文時間為6月30日。
《決定書》稱,玉溪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刀文兵故意殺人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非法持有彈藥罪一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八條的規定,指定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
刀文兵曾作為主審法官對馬加爵案進行審判
據媒體報導,該案嫌疑人刀文兵,任職於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2004年,他曾是馬加爵案的主審法官。
此外,1998年2月,刀文兵曾參與審理了孫小果強姦、故意傷害、強制猥褻婦女案。
今日,有媒體致電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該院工作人員回應稱:刀文兵涉案被帶走時「在任內,是我們院的人」。
此外,還有網帖稱,刀文兵被帶走的原因是涉嫌殺害情婦。對此,昆明中院回應稱:「本案由省高院指定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目前該案還在審判過程中,案情的相關情況我們這邊也不太了解。」
刀文兵,回族,1969年7月生於雲南省昆明市,1991年7月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法學系,進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從事刑事審判工作。2000年10月刀文兵被選任為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2002年1月被任命為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隨後任昆明中院執行局副局長等職。2004年2月,雲南大學發生了本科生馬加爵殺害4人的案件。同年4月24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馬加爵故意殺人案一審作出判決,馬加爵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刀文兵為該案主審法官。
當年,刀文兵在接受央視採訪時表示,「馬加爵案外界關注程度比較高,如果審理上出現疏忽,或者說遺漏了一些本應查明、查清的問題,導致案子沒有審理好,可能對我來說,我個人就覺得肩上的責任非常大。」
對於為何被選為主審法官,刀文兵認為,自己1991年進到昆明中院後,一直從事刑事審判工作,參加了一些有影響的案件的審理,所以對此類案件有一定經驗、積累,「所以在這個時候,院領導也認為我能勝任這塊工作,能把這個案子審好,所以就派我來進行審理,這個對我來說確實也是一個壓力。」
刀文兵曾表示,法官就是法律忠實的支持者、維護者、執行者,他就是執法,必須依照法律,違背了法律就不是法官。
在當時接受央視採訪時,刀文兵還對「殺人償命」進行法律層面的解讀:「從我們以前受理的(案件),從司法實踐來說,故意殺人也好,故意傷害也好,都是致人死亡,最終的處理結果還是有很多不是判處死刑的。在量刑的時候,我們法院可能考慮更多的,是被告人的主觀惡意性,他的手段是否殘忍,同時他造成的後果以及這類案件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綜合這些因素,統一來作一個衡量。」
刀文兵在2014年8月被任命為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2018年4月,被免職。
觀海解局注意到,2020年6月30日下午,昆明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項。免去:張兆龍的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員職務;刀文兵、張昆華、姚永祥的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資料|紅星新聞 封面新聞 雲報客戶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