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9月7日消息(記者 蒙健)菸草稽查人員與民警從貨車上搬出一個個黃色紙箱,紙箱包裝被撕開後,裡面裝的是一條條「中華」、「芙蓉王」等捲菸。面對假煙被截獲的那一刻,王某徹底絕望了……2013~2018年期間,曾因吸食毒品、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王某先後兩次「進宮」,然而他卻不思悔改。2019年3月18日,王某購買用於銷售假煙共計6個品種合計1472條,準備通過海口港碼頭時,被海口市菸草專賣局和海南省公安廳港航公安局刑警支隊民警現場截獲。
司機王某全指認用於銷售的假煙。記者 蒙健 攝
就在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期間,2019年11月28日,王某又因犯販賣毒品罪被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海口市秀英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犯銷售偽劣產品罪,於今年6月23日提起公訴。7月15日,就在王某因販毒刑滿釋放當天,又被逮捕。近日,海口市秀英區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王某犯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處罰金6萬元。
現場截獲的29箱假煙。記者 蒙健 攝
不思悔改 曾因吸毒販毒賣假貨「兩進宮」
王某出生於1972年,初中文化,曾是一名農民。好逸惡勞,過慣了不勞而獲的生活的他,在違法的道路上漸行漸遠。2013年5月22日,王某因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被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2016年6月6日解除社區矯正;2018年9月10日,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15日……
多次獲刑的王某並沒有一點醒悟,繼續重操舊業,幹起銷售假煙的勾當。
2019年3月18日上午10:00,海口市菸草專賣局接到舉報稱,有人將一車的假煙從外省運至海口港碼頭。隨後,海口市菸草專賣局稽查支隊機動一大隊長趙鵬飛帶領隊員,聯合海南省港航公安局刑偵支隊民警,於當天上午10:30,趕到了海口港11號碼頭進行布控。最終在一輛車牌號為瓊C627××重型半掛牽引車上,查獲利用 「黃色紙箱」包裝的捲菸29箱。
經稽查隊員開箱檢查清點,現場查獲涉嫌違法的捲菸中華(硬)、中華(軟)、玉溪(軟)249條、芙蓉王(硬)等共6個品種合計1472條。經過海南省菸草質量監督監測站檢測,該批捲菸鑑定為假冒註冊商標且偽劣捲菸,同時經海口市價格認證中心估價:涉案總金額479120元。因涉嫌銷售偽劣產品罪,公安機關對此立案偵查。
現場截獲的29箱假煙。記者 蒙健 攝
重操舊業 剛刑滿又銷售偽劣捲菸獲刑兩年
2019年3月,就在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此事期間,同年11月28日,王某又因犯販賣毒品罪被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隨後,海口市秀英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犯銷售偽劣產品罪,於今年6月23日提起公訴。7月15日,就在王某因販毒刑滿釋放當天,又被逮捕。
一條條假煙用「黃色紙箱」予以偽裝。記者 蒙健 攝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9年3月16日,王某聯繫王某全為其從廣東運回一批假煙用於銷售,雙方約定每箱貨物100元運費。3月17日,王某要求王某全在廣東為其將貨物裝車並運送後,王某全按約定從廣東駕駛一輛裝有29箱王某託運貨物的重型半掛牽引車給其送貨,於同年3月18日上午抵達海口市秀英區海口港時,被菸草稽查人員和民警截獲,查出王某全為其運送的29箱貨全部為捲菸,被當場予以扣押。所查扣的29箱捲菸經鑑定全部為假冒註冊商標且偽劣捲菸,所幸的是尚未銷售流入市場。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牟利為目的,以假充真,購買價值479120元假冒註冊商標且偽劣捲菸用於銷售,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王某曾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販賣毒品罪,有犯罪前科,對其可酌情從重處罰;王某購買用於銷售的假冒註冊商標且偽劣捲菸全部尚未售出,屬犯罪未遂,可以比照即遂犯從輕處罰,因其到案後如實供述其罪行,自願認罪認罰。因王某犯銷售偽劣產品罪,故法院作出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6萬元。
註:(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2020年7月15日起至2022年7月1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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