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是小朋友都知道的口頭禪,往往很多大人卻明知故犯。我國每年發生的交通事故數以萬計,而因酒駕醉駕導致的交通事故更是數不勝數,為了避免醉駕帶來不可逆的後果,我國把酒駕納入法條,對於喝酒駕駛的司機給予嚴厲的處罰,並且還有一定的罰金。去年的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河南女司機醉酒駕駛瑪莎拉蒂撞寶馬,致2死4傷,通過該案例四川履正律師希望給人們一個警醒。
河南「瑪莎拉蒂撞寶馬案」宣判,主犯被判無期徒刑
河南「瑪莎拉蒂撞寶馬致死」案宣判,涉事女司機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無期。去年7月其醉駕造成2死4傷。
此前報導,2019年7月3日19時左右,被告人譚明明、劉松濤、張小渠到永城市一烤串店聚餐喝酒。聚餐完畢後,22時22分許張小渠曾電話聯繫代駕,在代駕來臨以前譚明明駕駛「豫NE5S55」號牌瑪莎拉蒂萊萬特越野汽車,載著劉松濤、張小渠離去,沿永城市區好幾條道路行車,在持續碰擦停在馬路邊的六輛轎車後,又與正對面駛來的一輛傳祺轎車和停在馬路邊的一輛大眾速騰小汽車相剮碰,譚明明因車子沒法通行迫不得已停住。
被撞車主及周邊群眾上前勸說,劉松濤和張小渠讓譚明明趕快離去。譚明明不管民眾勸說,強制開車逃逸,至東外環路和永興路交叉路口時,高速追尾正等紅燈的「豫N0182L」寶馬轎車,致寶馬轎車起火燃燒,車內葛保景、賈文華當場身亡,司機王交通重傷。譚明明、劉松濤、張小渠被公安部門當場抓獲。
今年1月16日,「永城瑪莎拉蒂撞寶馬案」公開審理。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譚明明在醉駕發生事故後不顧勸說,再次開車衝撞行車並導致重特大死傷和財產損失,被告人劉松濤、張小渠明知道譚明明醉駕並發生交通事故仍教唆其逃逸,導致產生更為嚴重的不良影響,三被告人的個人行為均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履正律師說法:2020年醉駕最新處罰標準
一、酒後駕駛:
1、 酒後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後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 酒後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二、醉酒駕駛:
1、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3、酒後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瑪莎拉蒂撞寶馬血淋淋的案例,從中我們得到的教訓很深刻很沉痛,也再次給我們敲警鐘。瑪莎拉蒂女司機譚明明肇事時年僅23歲,車上另外兩人也是20歲左右的的年輕人。這樣的年紀正是人生的花樣年華,但因為犯罪而斷送了美好前程,實在可惜。而因她們的狂妄導致死者傷者的家庭家破人亡,這又何嘗不是人間悲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