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考試政策新變化!|刑法庫

2021-02-25 刑法庫

友情提示

「刑法庫」是《刑法全厚細》的配套公眾號,致力於法規資訊、政策解讀、疑難註解、案例研究等司法服務。精彩不容錯過,請及時關注、置頂!

刑法庫註:今年應該是非法律本科生可以報考國家司法統一考試的最後一年,希望大家能夠抓住末班車的機會,馬到成功!

本文資料綜合採編自司法部網站、法制網和刑事實務公眾號。(後附公告全文及2016年司考實題)

 

今年司法考試報名條件、考試科目等不作改變

法制網北京6月5日訊 (記者 王芳)今天上午司法部舉行「2017年司法考試組織實施工作」新聞發布會。據國家司法考試司司長賈麗群介紹,與去年相比,今年司法考試組織實施工作及相關政策具有「三不變」「兩調整」的特點:

【三不變】:

        一是報名的學歷條件、報名時間和報名方式不變。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今年司法考試的報名學歷條件仍為高等院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報名時間為6月15日至7月4日,共20天;報名方式為網上報名,考生可在規定期間登錄司法部網站(www.moj.gov.cn )進行網上報名,對於不具備網絡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報名的,可在規定期間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

        二是考試科目和考試時間不變。根據《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今年司法考試的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具體為以下科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法制史、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商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等15門學科。另外,繼續允許考生使用蒙古文、藏文、維吾爾文、哈薩克文、朝鮮文5種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進行考試。考試時間仍是9月的第三個周末,即9月16、17日兩天,每天上、下午各考一場,共四場。考試試卷仍為四卷,前三卷為客觀選擇試題、機讀卡式答題,每場考試時長3小時;卷四是筆答式實例(案例)分析、法律文書、論述試題,考試時長為3個半小時。

        三是實施放寬條件政策不變。為解決好中西部基層以及欠發達地區法律人才不足問題,司法部經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並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和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同意,今年繼續實施放寬條件政策,在放寬條件地區報考學歷條件放寬至法律專業專科畢業。

【兩調整】:

        一是放寬條件地區範圍有所擴大。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在艱苦邊遠地區和民族地區適當降低司法考試門檻有關精神,根據地方法律實務部門申請,經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並報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同意,今年將黑龍江省大小興安嶺林區的37個縣級行政區劃單位納入放寬條件地方。這37個縣級區劃內的考生,報考學歷條件放寬至法律專業專科畢業。

        二是簡化了部分考生的報名手續。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報名的,不再要求其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格式證明信息,改由考生本人對信息的真實性作出承諾;對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人員,不再要求其報名時出具格式證明,也改為由考生作出相應承諾。此外,為便利港澳臺考生報名參加考試,取消了要求臺灣考生使用戶籍謄本或者戶口名簿複印件報名時提供公證的規定,對香港、澳門考生報名時不再要求提供身份證或身份證明複印件的公證信息,改為由考生對本人提交的身份信息真實性作出承諾。

【一試點】:

        「一試點」,就是今年在部分考區實行計算機化考試試點。為提高司法考試工作的信息化水平,適應考試方式發展的趨勢,降低考試安全風險,今年司法部決定在黑龍江大慶、江蘇蘇州、廣西北海、重慶北碚和寧夏石嘴山5個考區實行計算機化考試試點。選擇在這5個考區報名考試的考生,前三卷要採取「機考」的方式來參加考試,我們目前正在制定完善「機考」試點工作組織實施方案,並通過司法考試報名管理系統發布「機考」模擬考試操作模塊,讓考生儘快熟練操作使用「機考」系統,確保「機考」和紙筆考試的效果是一樣的。關於「機考」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請考生關注這5個考區所在地司法行政機關發布的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公 告

(第172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及《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就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公告如下。

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自治縣(旗),各自治區所轄縣(旗),各自治州所轄縣;國務院審批確定的十四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所轄縣(縣級市、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級市、區);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的縣(包括國家或者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的縣級市、區);內蒙古、廣西、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區所轄縣(縣級市、區);重慶、陝西省(市)所轄縣(包括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級市、區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縣級市、區);西藏自治區所轄市、地區、縣、縣級市、市轄區,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專科學歷。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適用以報名人員報名時戶籍為準,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可以申請享受放寬政策。
  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公證員執業證的;
  (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3.已經領取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已經領取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證書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二)報名方式與時間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實行網上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通過網上填報個人信息、上傳照片、交納考試費、下載列印準考證。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15日至7月4日。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網上報名要求、流程及步驟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予補報。
  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絡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報名的,可在報名期限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
  各地具體報名事項,特別是需要現場辦理的報名事項由當地司法行政機關向社會發布公告。
  報名人員可選擇使用蒙古文、藏文、維吾爾文、哈薩克文、朝鮮文五種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內蒙古自治區設蒙古文試卷考點、考場,西藏自治區、青海省設藏文試卷考點、考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設蒙古文、維吾爾文、哈薩克文試卷考點、考場,吉林省設朝鮮文試卷考點、考場。
  符合規定報名條件的現役軍人,應當在規定期限通過全軍政工網報名,相關工作由軍隊負責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門具體組織。
  (三)報名材料
  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書。
  畢業證書應當能夠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查詢或認證。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須具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3.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人員,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戶籍。網上報名時,應上傳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電子照片。
  4.電子證件照片。
  報名人員應當提供符合規定格式(寬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個月內彩色(紅、藍、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此照片將作為本人準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報名人員應當如實、準確填報個人信息,對上述報名信息作出真實有效承諾。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網上報名時,應當籤署《應屆畢業生承諾書》。
  (四)考試費
  報名人員應當按照司法行政機關要求交納考試費。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為7月9日。考試費交納成功後,報名人員不得更改報名地。
  (五)準考證
  報名人員可於9月1日至9月15日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
  列印準考證。
  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絡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自行列印準考證的,可在準考證列印期限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

二、考試
  (一)考試時間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時間為9月16日、17日。
  試卷一:9月16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9月16日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三:9月17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四:9月17日下午14:00—17:30,考試時間210分鐘。
  (二)考試內容、科目與方式
  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司法部制定並公布的《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作為命題依據。
  國家司法考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
  考試分為四張試卷,每張試卷分值為150分,四卷總分為600分。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為機讀式選擇試題,試卷四為筆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書、論述試題。各卷科目為:
  試卷一:綜合知識。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法制史、憲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試卷二:刑事與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試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書、論述。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採用閉卷、筆試方式。
  2017年在數個試點考區採取部分試卷計算機答題方式。黑龍江省大慶市、江蘇省蘇州市、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重慶市北碚區和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5個考區實行計算機化考試試點,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採取計算機化考試,試題、答題要求和答題界面均在計算機顯示屏上顯示,考生應當使用計算機滑鼠或者鍵盤在計算機答題界面上進行作答;試卷四採取筆試方式,考生應當在答題紙上進行作答。
  (三)考試要求和紀律
  應試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應試人員應當誠信參考,認真閱讀《國家司法考試應試規則》和《國家司法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自覺維護考場秩序。
  在實施考務安全管理系統的地方,考生應當按照當地司法行政機關發布的公告要求提前到達考場。
  在實行計算機化考試試點的地方,考生應當按照當地司法行政機關發布的公告要求參加考試。
  (四)試題參考答案異議
  司法部於9月18日上午8時向社會公布考試試題,9月21日晚20時公布考試試題參考答案。凡對試題參考答案有異議的,可於9月21日晚20時至9月25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在「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試題參考答案異議專區」提出意見並說明理由。司法部組織專人匯總情況,整理意見,提交「試題參考答案審查專家組」研究論證。經「試題參考答案審查專家組」論證的參考答案為試卷評閱依據。

三、考試成績與資格授予
  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評卷。
  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11月下旬,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布考試成績。
  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經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人員,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具體事宜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另行公告。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適用範圍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其他
  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宜,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另行公告。報名人員可登錄司法部網站查詢。
  現役軍人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有關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軍委政法委員會有關通知要求辦理。
  司法部制定並公布的《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可以作為應試人員備考依據。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機關不舉辦考前培訓班,也不委託任何單位進行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考前培訓輔導。

  司 法 部
  2017年6月5日

2016年司法考試 卷 二(刑事部分)

  一、單項選擇題。每題所設選項中只有一個正確答案,多選、錯選或不選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題,每題1分,共50分。

  1.關於不作為犯罪,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D)

  A.「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的原則當然適用於不作為犯罪,不真正不作為犯的作為義務必須源於法律的明文規定

  B.在特殊情況下,不真正不作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為人具有作為可能性

  C.不真正不作為犯屬於行為犯,危害結果並非不真正不作為犯的構成要件要素

  D.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罪、侵犯財產罪中均存在不作為犯

  2.關於因果關係的認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C)

  A.甲重傷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離開後取走王某財物。甲的行為與王某的財產損失有因果關係

  B.乙糾集他人持兇器砍殺李某,將李某逼至江邊,李某無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為與李某的死亡無因果關係

  C.丙酒後開車被查。交警指揮丙停車不當,致石某的車撞上丙車,石某身亡。丙的行為與石某死亡無因果關係

  D.丁敲詐勒索陳某。陳某給丁匯款時,誤將3萬元匯到另一詐騙犯帳戶中。丁的行為與陳某的財產損失無因果關係

  3.關於刑事責任能力,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

  A.甲第一次吸毒產生幻覺,誤以為伍某在追殺自己,用木棒將伍某打成重傷。甲的行為成立過失致人重傷罪

  B.乙以殺人故意刀砍陸某時突發精神病,繼續猛砍致陸某死亡。不管採取何種學說,乙都成立故意殺人罪未遂

  C.丙因實施爆炸被抓,相關證據足以證明丙已滿15周歲,但無法查明具體出生日期。不能追究丙的刑事責任

  D.丁在14周歲生日當晚故意砍殺張某,後心生悔意將其送往醫院搶救,張某仍於次日死亡。應追究丁的刑事責任

  4.農民甲醉酒在道路上駕駛拖拉機,其認為拖拉機不屬於《刑法》第133條之一規定的機動車。關於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C)

  A.甲未能正確評價自身的行為,存在事實認識錯誤

  B.甲欠缺違法性認識的可能性,其行為不構成犯罪

  C.甲對危險駕駛事實有認識,具有危險駕駛的故意

  D.甲受認識水平所限,不能要求其對自身行為負責

  5.吳某被甲、乙合法追捕。吳某的槍中只有一發子彈,認識到開槍既可能打死甲也可能打死乙。設定吳某對甲、乙均有殺人故意,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確的?(A)

  A.如吳某一槍沒有打中甲和乙,子彈從甲與乙的中間穿過,則對甲、乙均成立故意殺人罪未遂

  B.如吳某一槍打中了甲,致甲死亡,則對甲成立故意殺人罪既遂,對乙成立故意殺人罪未遂,實行數罪併罰

  C.如吳某一槍同時打中甲和乙,致甲死亡、乙重傷,則對甲成立故意殺人罪既遂,對乙僅成立故意傷害罪

  D.如吳某一槍同時打中甲和乙,致甲、乙死亡,則對甲、乙均成立故意殺人罪既遂,實行數罪併罰

  6.關於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險,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D)

  A.為保護國家利益實施的防衛行為,只有當防衛人是國家工作人員時,才成立正當防衛

  B.為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使用第三者的財物反擊不法侵害人,導致該財物被毀壞的,對不法侵害人不可能成立正當防衛

  C.為擺脫合法追捕而侵入他人住宅的,考慮到人性弱點,可認定為緊急避險

  D.為保護個人利益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也可通過損害公共利益的方法進行緊急避險

  7.甲、乙、丙共同故意傷害丁,丁死亡。經查明,甲、乙都使用鐵棒,丙未使用任何兇器;屍體上除一處致命傷外,再無其他傷害;可以肯定致命傷不是丙造成的,但不能確定是甲造成還是乙造成的。關於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D)

  A.因致命傷不是丙造成的,屍體上也沒有其他傷害,故丙不成立故意傷害罪

  B.對甲與乙雖能認定為故意傷害罪,但不能認定為故意傷害(致死)罪

  C.甲、乙成立故意傷害(致死)罪,丙成立故意傷害罪但不屬於傷害致死

  D.認定甲、乙、丙均成立故意傷害(致死)罪,與存疑時有利於被告的原則並不矛盾

  8.《刑法》第64條前段規定:「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關於該規定的適用,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B)

  A.甲以賭博為業,但手氣欠佳輸掉200萬元。輸掉的200萬元屬於賭資,應責令甲全額退賠

  B.乙挪用公款炒股獲利500萬元用於購買房產(案發時貶值為300萬元),應責令乙退賠500萬元

  C.丙向國家工作人員李某行賄100萬元。除向李某追繳100萬元外,還應責令丙退賠100萬元

  D.丁與王某共同竊取他人財物30萬元。因二人均應對30萬元負責,故應向二人各追繳30萬元

  9.關於職業禁止,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B)

  A.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實施犯罪的,不一定都屬於「利用職業便利」實施犯罪

  B.行為人違反職業禁止的決定,情節嚴重的,應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定罪處罰

  C.判處有期徒刑並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同時決定職業禁止的,在有期徒刑與剝奪政治權利均執行完畢後,才能執行職業禁止

  D.職業禁止的期限均為3年至5年

  10.關於追訴時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B)

  A.《刑法》規定,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不再追訴。危險駕駛罪的法定刑為拘役,不能適用該規定計算危險駕駛罪的追訴時效

  B.在共同犯罪中,對主犯與從犯適用不同的法定刑時,應分別計算各自的追訴時效,不得按照主犯適用的法定刑計算從犯的追訴期限

  C.追訴時效實際上屬於刑事訴訟的內容,刑事訴訟採取從新原則,故對刑法所規定的追訴時效,不適用從舊兼從輕原則

  D.劉某故意殺人後逃往國外18年,在國外因偽造私人印章(在我國不構成犯罪)被通緝時潛回國內。4年後,其殺人案件被公安機關發現。因追訴時效中斷,應追訴劉某故意殺人的罪行

  11.關於法條關係,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不考慮數額)?(D)

  A.即使認為盜竊與詐騙是對立關係,一行為針對同一具體對象(同一具體結果)也完全可能同時觸犯盜竊罪與詐騙罪

  B.即使認為故意殺人與故意傷害是對立關係,故意殺人罪與故意傷害罪也存在法條競合關係

  C.如認為法條競合僅限於侵害一犯罪客體的情形,冒充警察騙取數額巨大的財物時,就會形成招搖撞騙罪與詐騙罪的法條競合

  D.即便認為貪汙罪和挪用公款罪是對立關係,若行為人使用公款賭博,在不能查明其是否具有歸還公款的意思時,也能認定構成挪用公款罪

  12.甲對拆遷不滿,在高速公路中間車道用樹枝點燃一個焰高約20釐米的火堆,將其分成兩堆後離開。火堆很快就被通行車輛軋滅。關於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C)

  A.甲的行為成立放火罪

  B.甲的行為成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如認為甲的行為不成立放火罪,那麼其行為也不可能成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行為危害公共安全,但不構成放火、決水、爆炸等犯罪的,應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

  13.陳某欲製造火車出軌事故,破壞軌道時將螺栓砸飛,擊中在附近玩耍的幼童,致其死亡。陳某的行為被及時發現,未造成火車傾覆、毀壞事故。關於陳某的行為性質,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C)

  A.構成破壞交通設施罪的結果加重犯

  B.構成破壞交通設施罪的基本犯與故意殺人罪的想像競合犯

  C.構成破壞交通設施罪的基本犯與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想像競合犯

  D.構成破壞交通設施罪的結果加重犯與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想像競合犯

  14.甲急需20萬元從事養殖,向農村信用社貸款時被信用社主任乙告知,一個身份證只能貸款5萬元,再借幾個身份證可多貸。甲用自己的名義貸款5萬元,另借用4個身份證貸款20萬元,但由於經營不善,不能歸還本息。關於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D)

  A.甲構成貸款詐騙罪,乙不構成犯罪

  B.甲構成騙取貸款罪,乙不構成犯罪

  C.甲構成騙取貸款罪,乙構成違法發放貸款罪

  D.甲不構成騙取貸款罪,乙構成違法發放貸款罪

  15.甲為勒索財物,打算綁架富商之子吳某(5歲)。甲欺騙乙、丙說:「富商欠我100萬元不還,你們幫我扣押其子,成功後給你們每人10萬元。」乙、丙將吳某扣押,但甲無法聯繫上富商,未能進行勒索。三天後,甲讓乙、丙將吳某釋放。吳某一人在回家路上溺水身亡。關於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D)

  A.甲、乙、丙構成綁架罪的共同犯罪,但對乙、丙只能適用非法拘禁罪的法定刑

  B.甲未能實施勒索行為,屬綁架未遂;甲主動讓乙、丙放人,屬綁架中止

  C.吳某的死亡結果應歸責於甲的行為,甲成立綁架致人死亡的結果加重犯

  D.不管甲是綁架未遂、綁架中止還是綁架既遂,乙、丙均成立犯罪既遂

 16.賈某在路邊將馬某打倒在地,劫取其財物。離開時賈某為報復馬某之前的反抗,往其胸口輕踢了一腳,不料造成馬某心臟驟停死亡。設定賈某對馬某的死亡具有過失,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確的?(C)

  A.賈某踢馬某一腳,是搶劫行為的延續,構成搶劫致人死亡

  B.賈某踢馬某一腳,成立事後搶劫,構成搶劫致人死亡

  C.賈某構成搶劫罪的基本犯,應與過失致人死亡罪數罪併罰

  D.賈某構成搶劫罪的基本犯與故意傷害(致死)罪的想像競合犯

  17.關於詐騙罪的認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不考慮數額)?(B)

  A.甲利用信息網絡,誘騙他人點擊虛假連結,通過預先植入的木馬程序取得他人財物。即使他人不知點擊連結會轉移財產,甲也成立詐騙罪

  B.乙虛構可供交易的商品,欺騙他人點擊付款連結,取得他人財物的,由於他人知道自己付款,故乙觸犯詐騙罪

  C.丙將錢某門前停放的摩託車謊稱是自己的,賣給孫某,讓其騎走。丙就錢某的摩託車成立詐騙罪

  D.丁侵入銀行計算機信息系統,將劉某存摺中的5萬元存款轉入自己的帳戶。對丁應以詐騙罪論處

  18.乙女在路上被鐵絲絆倒,受傷不能動,手中錢包(內有現金5000元)摔出七八米外。路過的甲撿起錢包時,乙大喊「我的錢包不要拿」,甲說「你不要喊,我拿給你」,乙信以為真沒有再喊。甲撿起錢包後立即逃走。關於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D)

  A.甲以其他方法搶劫他人財物,成立搶劫罪

  B.甲以欺騙方法使乙信以為真,成立詐騙罪

  C.甲將乙的遺忘物據為己有,成立侵佔罪

  D.只能在盜竊罪或者搶奪罪中,擇一定性甲的行為

  19.下列哪一行為應以妨害公務罪論處?(C)

  A.甲與傅某相互鬥毆,警察處理完畢後讓各自回家。傅某當即離開,甲認為警察的處理不公平,朝警察小腿踢一腳後逃走

  B.乙夜間入戶盜竊時,發現戶主戴某是警察,竊得財物後正要離開時被戴某發現。為擺脫抓捕,乙對戴某使用暴力致其輕微傷

  C.丙為使其弟逃跑,將前來實施行政拘留的警察打倒在地,其弟順利逃走

  D.丁在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過程中,以暴力方法抗拒警察檢查

  20.甲殺丙後潛逃。為幹擾偵查,甲打電話讓乙將一把未留有指紋的斧頭粘上丙的鮮血放到現場。乙照辦後報案稱,自己看到「兇手」殺害了丙,並描述了與甲相貌特徵完全不同的「兇手」情況,導致公安機關長期未將甲列為嫌疑人。關於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C)

  A.乙將未留有指紋的斧頭放到現場,成立幫助偽造證據罪

  B.對乙偽造證據的行為,甲不負刑事責任

  C.乙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成立誣告陷害罪

  D.乙向公安機關虛假描述「兇手」的相貌特徵,成立包庇罪

  21.國家工作人員甲聽到有人敲門,開門後有人扔進一個包就跑。甲發現包內有20萬元現金,推測是有求於自己職務行為的乙送的。甲打電話問乙時被告知「不要問是誰送的,收下就是了」(事實上是乙安排丙送的),並重複了前幾天的請託事項。甲雖不能確定是乙送的,但還是允諾為乙謀取利益。關於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D)

  A.甲沒有主動索取、收受財物,不構成受賄罪

  B.甲沒有受賄的直接故意,間接故意不可能構成受賄罪,故甲不構成受賄罪

  C.甲允諾為乙謀取利益與收受20萬元現金之間無因果關係,故不構成受賄罪

  D.即使認為甲不構成受賄罪,乙與丙也構成行賄罪

  22.《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結合刑事訴訟基本原理,關於這一表述的理解,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B)

  A.體現了我國刑事訴訟職能的進一步細化與完善

  B.體現了刑事訴訟直接原則的要求

  C.體現了刑事審判的程序性特徵

  D.體現了刑事審判控辯式庭審方式改革的方向

  23.關於監獄在刑事訴訟中的職權,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D)

  A.監獄監管人員指使被監管人體罰虐待其他被監管人的犯罪,由監獄進行偵查

  B.罪犯在監獄內犯罪並被發現判決時所沒有發現的罪行,應由監獄一併偵查

  C.被判處有期徒刑罪犯的暫予監外執行均應當由監獄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部門批准

  D.被判處有期徒刑罪犯的減刑應當由監獄提出建議書,並報法院審核裁定

  24.甲省A市副市長涉嫌受賄2000萬元,為保證訴訟順利進行,擬指定甲省B市管轄。關於本案指定管轄,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C)

  A.如指定B市中級法院審理,應由B市檢察院偵查並提起公訴

  B.甲省檢察院可指定B市檢察院審查起訴並指定B市中級法院審理

  C.可由最高檢察院直接指定B市檢察院立案偵查

  D.如甲省高級法院指定B市中級法院審理,A市中級法院應將案卷材料移送B市中級法院

  25.法官齊某從A縣法院辭職後,在其妻洪某開辦的律師事務所從業。關於齊某與洪某的辯護人資格,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D)

  A.齊某不得擔任A縣法院審理案件的辯護人

  B.齊某和洪某不得分別擔任同案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

  C.齊某和洪某不得同時擔任同一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

  D.洪某可以律師身份擔任A縣法院審理案件的辯護人

  26.郭某涉嫌參加恐怖組織罪被逮捕,隨後委託律師姜某擔任辯護人。關於姜某履行辯護職責,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D)

  A.姜某到看守所會見郭某時,可帶1-2名律師助理協助會見

  B.看守所可對姜某與郭某的往來信件進行必要的檢查,但不得截留、複製

  C.姜某申請法院收集、調取證據而法院不同意的,法院應書面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D.法庭審理中姜某作無罪辯護的,也可當庭對郭某從輕量刑的問題發表辯護意見

  27.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辯護律師收集到的下列哪一證據應及時告知公安機關、檢察院?(C)

  A.強姦案中被害人系精神病人的證據

  B.故意傷害案中犯罪嫌疑人系正當防衛的證據

  C.投放危險物質案中犯罪嫌疑人案發時在外地出差的證據

  D.製造毒品案中犯罪嫌疑人犯罪時剛滿16周歲的證據

  28.王某系聾啞人,因涉嫌盜竊罪被提起公訴。關於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B)

  A.訊問王某時,如有必要可通知通曉聾啞手勢的人參加

  B.王某沒有委託辯護人,應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C.辯護人經通知未到庭,經王某同意,法院決定開庭審理

  D.因事實清楚且王某認罪,實行獨任審判

  29.公安機關發現一具被焚燒過的屍體,因地處偏僻且天氣惡劣,無法找到見證人,於是對勘驗過程進行了全程錄像,並在筆錄中註明原因。法庭審理時,辯護人以勘驗時沒有見證人在場為由,申請排除勘驗現場收集的物證。關於本案證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D)

  A.因違反取證程序的一般規定,應當排除

  B.應予以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否則予以排除

  C.不僅物證應當排除,對物證的鑑定意見等衍生證據也應排除

  D.有勘驗過程全程錄像並在筆錄中已註明理由,不予排除

  30.關於《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證明責任分擔,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公訴案件中檢察院負有證明被告人有罪的責任,證明被告人無罪的責任由被告方承擔(D)

  B.自訴案件的證明責任分配依據「誰主張,誰舉證」的法則確定

  C.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中,被告人承擔說服責任

  D.非法持有槍枝案中,被告人負有提出證據的責任

 31.甲與鄰居乙發生衝突致乙輕傷,甲被刑事拘留期間,甲的父親代為與乙達成和解,公安機關決定對甲取保候審。關於甲在取保候審期間應遵守的義務,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C)

  A.將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B.不得與乙接觸

  C.工作單位調動的,在24小時內報告執行機關

  D.未經公安機關批准,不得進入特定的娛樂場所

  32.甲乙二人涉嫌猥褻兒童,甲被批准逮捕,乙被取保候審。案件起訴到法院後,乙被法院決定逮捕。關於本案羈押必要性審查,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C)

  A.在審查起訴階段對甲進行審查,由檢察院公訴部門辦理

  B.對甲可進行公開審查並聽取被害兒童法定代理人的意見

  C.檢察院可依職權對乙進行審查

  D.經審查發現乙系從犯、具有悔罪表現且可能宣告緩刑,不予羈押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檢察院應要求法院變更強制措施

  33.甲乙二人在餐廳吃飯時言語不合進而互相推搡,乙突然倒地死亡,縣公安局以甲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立案偵查。經鑑定乙系特殊體質,其死亡屬意外事件,縣公安局隨即撤銷案件。關於乙的近親屬的訴訟權利,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D)

  A.就撤銷案件向縣公安局申請複議

  B.就撤銷案件向縣公安局的上一級公安局申請覆核

  C.向檢察院偵查監督部門申請立案監督

  D.直接向法院對甲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34.某地發生一起以爆炸手段故意殺人致多人傷亡的案件。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王某被確定為犯罪嫌疑人。關於本案辨認,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

  A.證人甲辨認製造爆炸物的工具時,混雜了另外4套同類工具

  B.證人乙辨認犯罪嫌疑人時未同步錄音或錄像,辨認筆錄不得作為定案的依據

  C.證人丙辨認犯罪現場時沒有見證人在場,辨認筆錄不得作為定案的依據

  D.王某作為辨認人時,陪襯物不受數量的限制

  35.甲、乙共同實施搶劫,該案經兩次退回補充偵查後,檢察院發現甲在兩年前曾實施詐騙犯罪。關於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D)

  A.應將全案退回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B.對新發現的犯罪自行偵查,查清犯罪事實後一併提起公訴

  C.將新發現的犯罪移送公安機關偵查,待公安機關查明事實移送審查起訴後一併提起公訴

  D.將新發現的犯罪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對已查清的犯罪事實提起公訴

  36.法院在審理胡某持有毒品案時發現,胡某不僅持有毒品數量較大,而且向他人出售毒品,構成販賣毒品罪。關於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C)

  A.如胡某承認出售毒品,法院可直接改判

  B.法院可在聽取控辯雙方意見基礎上直接改判

  C.法院可建議檢察院補充或者變更起訴

  D.法院可建議檢察院退回補充偵查

  37.甲犯搶奪罪,法院經審查決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關於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D)

  A.適用簡易程序必須由檢察院提出建議

  B.如被告人已提交承認指控犯罪事實的書面材料,則無需再當庭詢問其對指控的意見

  C.不需要調查證據,直接圍繞罪名確定和量刑問題進行審理

  D.如無特殊情況,應當庭宣判

  38.龔某因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被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被禁止在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3年內從事食品加工行業。龔某以量刑畸重為由上訴,檢察院未抗訴。關於本案二審,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C)

  A.應開庭審理

  B.可維持有期徒刑5年的判決,並將職業禁止的期限變更為4年

  C.如認為原判認定罪名不當,二審法院可在維持原判刑罰不變的情況下改判為生產有害食品罪

  D.發回重審後,如檢察院變更起訴罪名為生產有害食品罪,一審法院可改判並加重龔某的刑罰

  39.甲和乙因故意殺人被中級法院分別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和無期徒刑。甲、乙上訴後,高級法院裁定維持原判。關於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D)

  A.高級法院裁定維持原判後,對乙的判決即已生效

  B.高級法院應先覆核再報請最高法院核准

  C.最高法院如認為原判決對乙的犯罪事實未查清,可查清後對乙改判並核准甲的死刑

  D.最高法院如認為甲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予核准死刑的,只能使用裁定

  40.關於生效裁判執行,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確的?(B)

  A.甲被判處管制1年,由公安機關執行

  B.乙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宣告緩刑2年,由社區矯正機構執行

  C.丙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在被交付執行前,剩餘刑期5個月,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D.丁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沒收財產部分由公安機關執行

  41.下列哪一案件可以適用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序?(C)

  A.甲因侵佔罪被免除處罰2年後,又涉嫌故意傷害致人輕傷

  B.乙涉嫌尋釁滋事,在押期間由其父親代為和解,被害人表示同意

  C.丙涉嫌過失致人重傷,被害人系限制行為能力人,被害人父親願意代為和解

  D.丁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被害人表示願意和解

  42.甲將乙殺害,經鑑定甲系精神病人,檢察院申請法院適用強制醫療程序。關於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

  A.法院審理該案,應當會見甲

  B.甲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法院可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擔任其訴訟代理人

  C.甲出庭的,應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訴訟代理人代為發表意見

  D.經審理發現甲具有部分刑事責任能力,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轉為普通程序繼續審理。

(轉載本文,請附上本號二維碼,謝謝!)

相關閱讀:

      ★重磅:《刑法全厚細》開售並贈書

    《快訊:法院暫停辦理涉槍案,鑑槍新標準即將出臺!》

    《公安部VS最高檢:派駐檢察室之爭!》

    《經典案例:河南高院訴稱遭到暴力抗法,被最高法駁回!》

    《經典:因妻子被調戲而反抗,1死3傷被判定正當防衛、無罪\免賠的最新案例!》

    《辱母案:法院擺脫最高檢「陰影」的聰明方法(附二審檢察意見全文)》

    《寄案:最高法對一起罕見強姦案的答覆》

    《圍觀:這些關於強姦的司法解釋都是「有效」的!》

    《打假:中共中央六項禁令是誤傳!》

    《資料(收藏):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判決書》

    《權威發布:醉駕免刑是否謠傳?》

    《公眾號將被禁發新聞評論?重大誤解!》

    《喜訊:厚禮連連!》

          最後,通報一個喜訊:

        刑事暢銷書航空母艦刑法適用指導與疑難註解》的更新版《刑法全厚細》開售了!該書收錄了最全、最新的各類司法文件,並且對法規效力進行了仔細甄別和詳細標註,是公安、檢察、法官和律師的辦案得力助手,從路人變專家!先後被《檢察日報》《法制日報》等中央媒體報導、推薦。

點擊閱讀原文」購買《刑法全厚細》

↓↓↓

相關焦點

  • 2010年司法考試刑法考點:刑法適用範圍
    處刑輕重的比較應當以法定刑輕重為依據;   其三,刑法溯及力適用的對象只能是未決犯(即未決的案件),對於已決犯則不適用(第2款之規定)。   另外要注意:   1、「跨法連續犯、跨法繼續犯」的適用法律問題;   如果舊刑法不認為是犯罪,則只處罰新刑法生效以後的行為。
  •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內容、科目及分方式一覽
    今年司法考試將於9月16日、17日舉行。據了解,今年司法考試的報名學歷條件不變,即高等院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都可報考。 考試內容、科目與方式  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司法部制定並公布的《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作為命題依據。  國家司法考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
  • 2017年司法考試非法律專業仍可報考
    法制網記者 劉子陽    有「天下第一考」之稱的國家司法考試即將開始報名,《法制日報》記者今天從司法部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17年司法考試非法律專業仍可報考。    據介紹,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的學歷條件、報名時間和報名方式不變,仍為高等院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報名時間為6月15日至7月4日,共20天;報名方式為網上報名,考生可在規定期間登陸司法部網站進行網上報名。    今年國家司法考試有哪些變化?如何保障考試安全?怎樣緩解偏遠地區法律人才短缺問題?
  • 09年司考刑法理論變化 司考5點應對措施
    關於今年刑法理論的變化
  • 刑法基本原則:刑法適用與刑事政策指導之間的"調節器"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原副主任郎勝結合其工作經歷談到三大基本原則確立的意義:出於對刑法過於原則性的規定導致司法裁量權過大,以及公民對社會生活中行為後果難以預期等情形的考量,1997年修改刑法首次確立了罪刑法定原則;出於對反特權以及對於不同主體進行平等保護價值的重視,確立了刑法的平等保護原則;對於罪責刑相適應原則,在原基礎上增加責的規定,體現主客觀相統一。
  • 2018年司法考試(法考)考試科目
    2018年司法考試(法考)考試科目考哪些?是2018年司法考試(法考)學生普遍關注的問題,這不僅僅因為今年是法考元年,更是2018年司法考試(法考)考試形式變化之年。具體考生該如何應對2018法考新政策規定的主觀題、客觀題考試方式呢?
  • 刑法基本原則的司法實踐與完善
    一、刑法基本原則的價值及其對司法實踐的指導意義我國97刑法將罪刑法定、適用刑法人人平等、罪責刑相適應確立為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則,這三大基本原則不僅是我國刑事法制進步的重要標誌,也對刑事立法的進一步完善、刑事司法實踐發揮著重要的指引功能。
  • 【首發】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公告
    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適用以報名人員報名時戶籍為準,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可以申請享受放寬政策。  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 司法考試多少分通過考試?司法考試總分是多少?
    一、2017年司法考試分數線說明小編為大家提供2017年錄取分數線作為參考:根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告,2017年司法考試總分為600分,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的,單獨確定合格分數標準。歷年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二、司法考試的A類、B類、C類證書說明4月29日,司法部最新公布的辦理裡有說到,2018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放寬地區政策仍然實行,對艱苦邊遠和少數民族地區的應試人員,在報名學歷條件、考試合格標準等方面適當放寬。
  • 2019年司法考試兩大新變化,了解一下
    近期,司法部官網發布《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公告》。對比2018年考試公告發現,此次司法考試主要有兩大變化:  變化一:客觀題考試實行分批次考試  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共兩卷,分為試卷一、試卷二,考試時間為9月22日。
  • 2002-2017歷年司法考試通過率匯總及考試趨勢分析
    二、歷年司法考試通過率2002-2017年司考試報名人數、參考人數,通過率統計如下(僅供參考):我國實施司法考試16年來,全國有619萬餘人次報名,截至目前有88.8萬人通過司法考試,平均通過率14.3%。
  • 2018司法考試(法考)科目和分值
    從2018年開始,司法考試將正式進行分科,考生必須先統一參加客觀題考試通過後才可以參加客觀題考試。2018年司法考試考試形式變了,考試科目和分值有變化嗎?從中國政法大學獨立出來的天平者法考將對此問題進行詳細介紹,希望對大家了解新司法考試(法考)有所幫助。
  • 「社會變遷與刑法科學新時代」學術研討會綜述
    此次研究會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主辦,刑法研究室承辦,以「社會變遷與刑法科學新時代——紀念改革開放40年暨社科院法學所成立60年」為主題。來自全國各地數十所高校、科研院所和實務部門近百名專家學者出席此次盛會。
  • 【公告】2016司法考試公告
    公告明確,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考試、錄取等政策繼續依照《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等的相關規定執行。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16日至7月5日,考試時間為9月24日、25日兩天。公告指出,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繼續實行網上報名。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如實、準確填報個人信息,上傳電子照片及證明材料,並對報名信息作出真實有效的承諾。
  • 2018「法考元年」,司法考試培訓市場將發生怎樣的變化?
    從2017「末代司考」到2018「法考元年」,司法考試培訓市場將發生怎樣的變化?身處其中,方圓眾合CEO李曰龍也在思考,這場變化會否為司考領域帶來新的機遇,甚至幫助其突破億元營收的天花板?從司考到法考,參培率上漲的必然2015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於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簡稱《意見》)中規定,建立健全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將現行司法考試制度調整為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
  • 司法考試刑法的60個常考點
    司法考試刑法的60個常考點,總則部分30個,分則部分30個,每個考點後面附司考歷年真題索引,如下:一、刑法總則部分(30考點)刑法常考點第一講,刑法的解釋。重點掌握擴大解釋與類推解釋的區分:1、前者沒有超出國民可預測性,後者明顯超出2、前者沒超出用語可能的含義,後者超出。
  • 2020年司法考試規定
    其中,達到全國統一合格分數線的,可在主觀題考試報名時確認參加2020年主觀題考試,符合放寬政策的可同時申請享受放寬政策;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可報名參加2020年客觀題考試和主觀題考試,或者直接確認參加2020年主觀題考試。(四)報名人員可選擇使用漢文或者蒙古文、藏文、維吾爾文、哈薩克文、朝鮮文五種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
  • 瀆職罪刑法規範總整理(中)|刑法庫
    對一時難以區分罪與非罪的,要放到具體時代背景、政策環境中去研究判斷,對當時國家有關±地管理法律政策界限不清,以土地資源換取國家和集體經濟發展的行為,要慎重對待,一般不作犯罪處理。……五、認真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
  • 悅讀 | 北宋時期的司法考試
    鹹平六年(1003年),又對考試的內容和錄取標準作了具體規定:「自今有乞試法律者,依元(原)敕問律義十道外,更試斷徒以上公案十道,並於大理寺選斷過舊條,律稍繁,重輕難等者,拆去元(原)斷刑名法狀罪由,令本人自新別斷。若與元(原)斷並同,即得為通。若十道全通者,具狀奏聞,乞於刑獄要重處任使;六通以上者,亦奏加獎擢;五通以下,更不以聞。」
  • 2018年司法考試報名資格
    目前司法部還沒有正式對外公布2018司法考試報名資格,為方便學生安心備考,從中國政法大學獨立出來的天平者法考為大家預測一下2018年司法考試報名資格。具體參考下文2017年政策。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適用以報名人員報名時戶籍為準,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可以申請享受放寬政策。普通高等學校2019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