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鄭州9月24日新媒體專電(「新華視點」記者尚崑崙、魏莘)近日,河南省焦作市有市民反映,在直系親屬間房產過戶過程中,當地稅務部門要求出具公安部門開具的直系親屬證明。由於公安部門已不再開此類證明,當事人無法「證明我爸是我爸」。
市民辦理房產過戶需證「我爸是我爸」
河南省焦作市市民李先生說,最近他打算從父親手中過戶一套房子,根據河南省相關政策,直系親屬間的房產過戶有優惠政策,「能省下一萬多塊錢」。辦理契稅業務時,一個無法開出的證明難住了他。
「稅務部門要求必須由公安機關開具證明,才能認定我跟我爸的直系親屬關係。」李先生說,父母離婚已經十年,自己的戶口跟父親不在一起。為證明父子關係,只有到派出所開證明。「公安那邊說,根據公安部的相關規定,不再開具此類親屬關係證明。」
李先生說,目前手中有自己與母親的戶口本、父母的離婚證、加蓋民政部門公章的父母離婚協議以及獨生子女光榮證。「派出所說,材料上有我的名字,已足夠證明我與父親間的直系親屬關係,但地稅局就是不認。」
李先生本想通過公證證明「我爸是我爸」,但契稅窗口只認公安部門的公章。「他們說公證的不認,只認派出所的證明。哪怕讓單位或者居委會開個證明,拿到派出所加蓋公章都行。但派出所說得很清楚,不是他們開的證明不會蓋章。」李先生說,「我現在怎樣才能證明『我爸是我爸』?」
公安部門不再出具直系親屬證明難壞市民
公安部近期發布的不再由公安部門開具的18種證明裡,第七項「親屬關係證明」中明確表示,「家庭成員在戶口登記以外的親屬關係,不在派出所掌握的情況之內,派出所不知情。」
22日,記者在焦作市行政服務中心契稅窗口看到,辦事指南上寫明,直系親屬過戶所需材料包括「公安部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2份原件」。
正在辦理直系親屬過戶業務的王女士(化名)也遇到了與李先生類似的遭遇。她說:「必須要有派出所的親子證明,為這個都拖了20多天了。」王女士拿出一張加蓋派出所公章的手寫證明,字跡潦草。「派出所不給開,我費了老大的勁,託了關係,去派出所守了好幾次,才勉強讓人家給蓋了個章。」
拿著證明,王女士的事依然沒辦成。契稅窗口的工作人員告訴王女士,這樣的親子證明需要2份,契稅窗口和個稅窗口都需要,還都必須是原件。「開出這一張就求爺爺告奶奶了,還能去哪再開一份?」
記者來到辦事大廳二樓的公安部門服務窗口,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戶口本就可以證明親屬關係。當記者表示戶口與親屬不在一起時,對方表示:「這個我也不清楚。現在明文規定了,公安局不再出具這種直系親屬證明。」
網絡發帖後「可以辦理了」 證明問題如何解決?
李先生說,派出所工作人員也曾幫他想辦法,「他們說可以去找當年的出生證明,可以證明我與父親的親子關係,這個不在18種不再開具的證明之列,派出所可以蓋章。」後來諮詢發現,醫院只保留1992年以後的檔案。
李先生說,從他開始辦理這項業務到現在,已經花了半個月。其間他跑了辦事大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同時打電話給地稅局、公證部門進行諮詢,都沒有結果。最終他選擇把遭遇發到網上,希望引起有關部門關注。
發帖幾天後,李先生在焦作「政府在線」網站上得到回覆,稱此事項可以辦理。「22號我去窗口諮詢了一下,他們說可以辦理了。因為我沒有顯示父子關係的戶口本,就讓我把之前說的那些材料都帶過去。」
截至記者發稿,焦作市行政服務大廳契稅窗口上,要求出具「親屬關係證明」的提示牌依然存在。
「是因為我在論壇上發了帖子就被特殊對待了嗎?如果是年紀比較大的,或者不熟悉網絡的人,他們的問題又該如何解決?」李先生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