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非要給我大弟找一個早產且體弱多病的理由,那一定是他在娘胎裡就知道自己生下來要當老二,所以根本沒想著活下去,沒想到還是被我媽救活了。
我家有三個孩子,想當年也是被計劃生育罰款的大戶人家。
我在家排行老大,吃喝用穿全是一手,用完就扔。畢竟下面是兩個弟弟,沒人能撿我的舊衣服。
加上就我一個女孩,又深得奶奶喜歡,所以從小就吃獨食,橫行霸道,在家裡是老大,在學校也是小霸王。讓著弟弟什麼的,在我這根本不存在好嗎?
我小弟排行老三,四五歲便許下豪言壯語說要給我媽買一棟大房子,讓她舒舒服服地住在裡面。就這一張空口支票在我媽那兒管用了十幾年。
從此凡是我小弟想要的沒有不給的,凡是我小弟喜歡的沒有不好的,以至於他的性格從小就懟天懟地懟空氣,目中無人。
因為生下來就有病,所以我大弟身體一直不好,性子又文文弱弱,從小就是所有人欺負的對象。
提起我大弟受欺負的歷史,三天三夜也講不完。
小時候教他讀書,沒少挨我的打。打得很了被發現我是要挨罵的,所以我都是用書使勁拍他的頭,一邊罵著你怎麼那麼笨,一邊用手狠狠地掐他的胳膊和腰上的肉。
有一回我在學校不小心用小刀劃破了手指頭,血流了一路,把我的白上衣都染紅了。我哭著跑回家跟奶奶告狀,說是我大弟弄的。
回來後他免不了被打了一頓,我就知道他不會辯解才肆無忌憚,很清楚地記得他邊哭邊問我,姐,你還疼不疼?
我大弟既打不過我,也弄不過我小弟。
通常都是我倆一起欺負他自己,把他省吃儉用的零花錢搶走,然後在他面前邊扭著屁股,邊嘚瑟說有本事你搶回去啊!
每到這個時候,他都是站在原地哭。
在我們家,最慘的就是我大弟。
重活輪不到我,因為我是女孩子。也輪不到我小弟,因為他懶,並且沒人能指使他去幹活,那就只剩下我大弟了。
但是有好吃的絕對輪不到他,我是女生,他要讓著我,小弟年齡最小,也要讓著他。
於是乎,我大弟要麼沒有的吃,要麼吃剩下的,好在他從不計較這些。
受欺負的情況並沒有隨著年齡的增加而減少,反而愈演愈烈。
作為老二,受到的關注永遠沒有老大多,得到的關愛卻永遠比最小的少。
我想這也是全天下所有老二最可憐的地方。
所以我決定,以後再也不欺負他了,如果我再欺負他一次,就當這決定我從沒做過吧!
畢竟,倘若我不欺負他的話,他也一定是不習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