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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稅目稅率速查
本文是截止到本文發布,2020年最新的增值稅徵稅範圍(稅目)及稅率大全,簡單明了,一定收藏!
增值稅條例及減稅政策
增值稅是以商品和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為徵稅對象而徵稅的一種流轉稅。我國現行增值稅的基本規範是2017年11月19日國務院令第691號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增值稅暫行條例》)。
2018年4月4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財稅【2018】32號文件,決定自2018年5月1日開始,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時,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10%。
2019年3月20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聯合發布2019年第39號公告,規定:為實施更大規模減稅,深化增值稅改革,2019年4月1日起,國務院決定將製造業等行業現行16%的稅率降至13%,將交通運輸業、建築業等行業現行10%的稅率降至9%;保持6%一檔的稅率不變。
為應對2020年初的新冠肺炎疫情,財政部、稅務總局又發出公告,對小規模納稅人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的增值稅徵收率作出調整,規定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徵增值稅;適用3%預徵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適用3%預徵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徵率預繳增值稅。
以上兩次降低增值稅稅率後,國務院並沒有對增值稅條例進行相應修改,所以我國的增值稅基本法規依然是2017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根據最新消息,按照財政部發布的2019年財政部立法工作安排,增值稅立法起草工作將力爭在2019年內完成,並及時上報國務院。
《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了增值稅的徵稅範圍,但是沒有明確規定稅目。在本文中,我之所以使用了稅目這個概念,是基於這樣一種認識:首先,稅目本身也就是徵稅範圍,用稅目表示徵稅範圍無可厚非,實務中也有這種說法;其次,增值稅形式上沒有稅目,實質上是有稅目的,這些稅目在稅法中表述為徵稅範圍。本文使用稅目概念,等同於條例和細則中的徵稅範圍概念。
增值稅稅目
增值稅一級稅目一共有5個,包括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銷售勞務、銷售服務、銷售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
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銷售勞務為「營改增」之前的增值稅徵稅範圍。其中銷售勞務即為原增值稅條例所說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銷售服務,本質上也是銷售勞務,之所以另取名目,主要是為了和營改增之前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相區別。至於銷售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屬於內容比較單一的稅目。
銷售或者進口貨物及其子稅目
釋義:
銷售或者進口貨物,一直是增值稅的傳統領地。貨物是指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力和氣體在內。銷售貨物是指有償轉讓貨物的所有權。「有償」不僅指從購買方取得貨幣,還包括取得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進口貨物則是指從境外輸入有形動產。
稅目及子稅目:
銷售或者進口貨物,子稅目有2個,分別為銷售貨物和進口貨物。
稅率:
銷售勞務及其子稅目
釋義:
銷售勞務是指納稅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勞務。加工是指納稅人受託加工貨物,即由委託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託方按照委託方的要求製造貨物並收取加工費的業務。修理修配是指受託對損傷和喪失功能的貨物進行修復,使其恢復原狀和功能的業務。銷售勞務指的是有償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勞務,單位或個體工商戶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僱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不包括在內。
稅目及子稅目:
銷售勞務稅目下,可以分解為提供加工勞務和提供修理修配勞務2個子稅目。
稅率:
納稅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勞務,稅率為13%。
銷售服務及其子稅目
銷售服務包括交通運輸服務、郵政服務、電信服務、建築服務、金融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7個服務類型,可以理解為就是銷售服務的7個子稅目。
(一)交通運輸服務
交通運輸服務,是指使用運輸工具將貨物或者旅客送達目的地,使其空間位置得到轉移的業務活動。包括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和管道運輸服務4個二級子稅目。
(二)郵政服務
郵政服務,是指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及其所屬郵政企業提供郵件寄遞、郵政匯兌和機要通信等郵政基本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郵政普遍服務、郵政特殊服務和其他郵政服務。
(三)電信服務
電信服務,是指利用有線、無線的電磁系統或者光電系統等各種通信網絡資源,提供語音通話服務,傳送、發射、接收或者應用圖像、簡訊等電子數據和信息的業務活動。包括基礎電信服務和增值電信服務。
(四)建築服務
建築服務,是指各類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修繕、裝飾,線路、管道、設備、設施等的安裝以及其他工程作業的業務活動,包括工程服務、安裝服務、修繕服務、裝飾服務和其他建築服務。
(五)金融服務
金融服務,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活動,包括貸款服務、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保險服務和金融商品轉讓。
(六)現代服務
現代服務,是指圍繞製造業、文化產業、現代物流產業等提供技術性、知識性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租賃服務、鑑證諮詢服務、廣播影視服務、商務輔助服務和其他現代服務。
(七)生活服務
生活服務,是指為滿足城鄉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類服務活動。包括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遊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其他生活服務。
銷售無形資產及其子稅目
釋義:
銷售無形資產,是指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是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業務活動。無形資產是指不具實物形態,但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包括技術、商標、著作權、商譽、自然資源使用權和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技術,包括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自然資源使用權,包括土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探礦權、採礦權、取水權和其他自然資源使用權。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包括基礎設施資產經營權、公共事業特許權、配額、經營權(包括特許經營權、連鎖經營權、其他經營權)、經銷權、分銷權、代理權、會員權、席位權、網路遊戲虛擬道具、域名、名稱權、肖像權、冠名權、轉會費等。
子稅目:
銷售不動產稅目不存在子稅目。
稅率:
銷售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稅率為9%,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9%。
銷售不動產及其子稅目
釋義:
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轉讓不動產,是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業務活動。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後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築物、構築物等。建築物,包括住宅、商業營業用房、辦公樓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進行其他活動的建造物。構築物,包括道路、橋梁、隧道、水壩等建造物。轉讓建築物有限產權或者永久使用權的,轉讓在建的建築物或者構築物所有權的,以及在轉讓建築物或者構築物時一併轉讓其所佔土地的使用權的,按照銷售不動產繳納增值稅。有償,是指取得貨幣、貨物或者其他經濟利益。
稅目:
銷售不動產稅目不存在子稅目。
稅率:
銷售不動產稅率為9%。
增值稅稅目思維導圖
總結一下,增值稅一共有五大稅目(徵稅範圍)、十三個子稅目和更多的二級、三級子稅目,我們把這些稅目(徵稅範圍)總結為如下的思維導圖。
增值稅稅率總結
增值稅稅率一共有4檔:13%,9%,6%,0%,具體適用情況如下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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