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殭屍車"滿地是,為何車主寧願將車扔掉,也不願拉去報廢?
隨著人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汽車已經不再是一種稀缺物品了,成為了隨處可見的代步工具,根據相關數據顯示,到2020年上半年全國的機動車保有輛達到了3.6億量,其中汽車的保有量達到了2.7億量,機動車駕駛人超過了4.4億人,其中汽車駕駛人有4億人,面對如此龐大的汽車保有量,改新換代的速度也在逐漸提升,但是讓人意想不到的是,路上的"殭屍車"也隨之增多,在車管所都會設置專門的報廢中心,若是將車開去報廢還能拿到相應的回報,但是為何車主寧願將車扔掉,也不願拉去報廢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其中的緣由吧。
從我國的汽車保有量的數據中便可以看出,說我國是一個容也造成了不小的影響,明明報廢能得到相應回汽車大國一點也不為過,新的汽車本來就已經佔據了很大的面積,但是在城市的各個角落,還存在一些車身布滿了灰塵落葉閒置的車輛,我們把他們統稱為殭屍車,這些殭屍車不僅消耗了眾多的公共資源,並且影響市容,為何車主都不願意去將車作報廢處理呢?
1.流程太繁瑣
無規矩不成方圓,對於車管所來說,車輛要報廢必須要走一個整套的流程,首先需要另填申請表加蓋車主印章,然後登記受理崗申請,必須經過機動車查驗崗的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標準,才能核發《汽車報廢通知單》,緊接著繳納行駛駕駛證以及車牌,接受回收公司接替拍照,最後才能辦理註銷登記,在註銷登記後,車主才能領取報廢汽車回收證明、註銷登記手續和殘值款。
這個手續看似非常簡單,但正正操作起來卻十分的麻煩,這期間需要往返多個部門,蓋無數的印章,並提供各種各樣的文件,很多車主還沒去報廢車輛,在聽到這些繁瑣的條件之後就主動放棄了,因為在車主看來,報廢汽車,已經是沒有什麼價值了,為了一輛沒有價值的汽車去折騰實在是浪費時間,很多人便認為,還不如直接將車扔在路邊省事。
2.廢棄車輛還存在一定價值
雖然車子已經達到了報廢車輛的標準,不能再上路了,但是車子的外殼還有一些地方都還是存在價值的,很多車主便不願意把車輛直接進行報廢。
3.報廢價錢低
車輛報廢時,雖然可以免費用報廢處理上的拖車,但也只是一定距離內是免費的,如果超出這個距離,還是得自己貼錢;再就是報廢的補貼,根據相關規定,報廢的補貼一噸可得350元左右,而當前大多數地區的廢鐵價格每噸在2000元以上,相比較回收報廢汽車的價格,很多車主更願意選擇後者,因為一輛家庭轎車的重量一般都在1噸多,如果是按照相關規定的交易價格只能拿到400元左右的補貼,按照這個報廢價格就很難主動讓車主去報廢車輛了。
4.以舊換新限制多
雖然自2009年起,我國調整了部分車型老舊報廢更新的補貼標準,想以此來調動車主報廢汽車的積極性,就提出了以舊換新這一項新的選擇,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報廢汽車回收的情況,但是因為以舊換新的車型範圍限制過於嚴格,手續複雜等原因,也把很多車主拒之門外。
5.不知曉報廢標準
當然也有很多車主是因為不知道車輛報廢標準,所以當車輛不能上路之後,又捨不得扔,就放在了相對空曠的地段,那麼車輛到底要達到什麼程度才能進行報廢處理呢?只要達到了以下這幾個條件,車輛就可以去申請報廢處理了,這樣不僅不侵佔公共資源,還能拿到相應的補貼,也是一舉兩得的事情。
1. 行駛裡程數,一般根據車型來定,在行駛了40公裡-60公裡之間的車輛
2.使用年限,根據車型,一般車輛只允許使用10-15年
3.因為各種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無法修復的車輛
4.車型淘汰,配件已無來源的車輛
5.汽車經過長期使用,耗油量超過骨架定型車出廠標準規定年值15%的車輛
6.經過修理之和調整後依舊達不到國家對於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要求的車輛
7.經過修復之後,排放汙染物仍然超過國家規定的汽車排放標準的車輛。
殭屍車之所以層出不窮,也主要離不開以上幾個原因,車主之所以不願意通過正規程序去報廢車輛,並不只是因為車主一方的原因所造成的,如果報廢車輛有足夠多的好處,肯定是不會存在這麼多"殭屍車"的,倘若是沒有好處,就算是報廢流程稍微簡單一點,不用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相信廣大車主也都是可以接受的,當然了,在此還是建議大家能夠按照相關規定的流程去報廢車輛,同時也希望交管部門能夠簡化報廢流程,這樣才能讓更多的人願意配合和接受,畢竟,問題得從源頭著手才能得到有效改善,你們對此是怎麼看待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