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了一個涉惡案件,一個惡勢力團夥尋釁滋事、聚眾鬥毆、甚至冒充警察搶劫。這到底是一個怎樣的惡勢力團夥呢?
2019年3月16日下午,
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的
海壇金座小區門口,
監控探頭拍下了不同尋常的一幕:
一名男子下車後,
拿出關公刀朝受害人追去。
而身後跟著多名男子,
手上也都拿著器械。
從小區另一個監控畫面可以清晰的看到,
這些人將受害者圍起來毆打。
這起惡性事件在當地造成了惡劣的影響。
其中手持關公刀的男子姓劉,
是當地一個惡勢力團夥的頭目。
他跟受害者之間又是否有什麼深仇大恨呢?
經平潭綜合實驗區公安局調查了解,原來,劉某和受害者施某並不認識,而事情的起因竟然只是源於劉某對施某妻子鄭某鳳的一見鍾情……
劉某對鄭某鳳展開了瘋狂的追求,
但已為人妻的鄭某鳳
拒絕了劉某的表白。
劉某沒有放棄騷擾,
還多次派人跟蹤鄭某鳳,
用脅迫、恐嚇的手段
強迫鄭某鳳與其交往。
鄭某鳳一再拒絕,劉某因愛生恨,惱怒之下對鄭某鳳採取更加極端的報復行為。例如對其進行侮辱,通過放喇叭,或用油漆噴一些侮辱性的文字。
不堪騷擾,鄭某鳳選擇了搬家,
但劉某並沒有因此而罷休,
攔截其同事的車輛,無故毆打其同事,
並對其店裡的小妹進行威脅恐嚇,
詢問鄭某鳳的去處。
甚至當街對鄭某鳳愛人進行毆打,
給當地社會治安造成了惡劣影響。
除了各種極端手段脅迫
他人妻子與其交往外,
劉某還到處拉幫結派,尋釁滋事。
在這個涉惡團夥中,
劉某是組織者,
林某是他的得力臂膀。
二人學歷不高,遊手好閒,
長期活躍在平潭盛林路一帶,
犯下累累罪行。
一次,劉某和林某發現盛林路一家足浴店有賣淫嫖娼行為,於是二人就動起了歪腦筋,決定以冒充警察身份查處賣淫嫖娼行為收點不義之財。
二人立馬來到足浴店內,
並以處理賣淫嫖娼為由
對店內人員進行訓斥警告。
警告之後,
劉某和林某便開車離開了足浴店。
第二天,
二人故技重施再次來到足浴店,
但是這次劉某和林某
認為賣淫人員不敢報案,
因此更加無所顧忌,
當場押走了一名店員。
隨後,劉某和林某還像模像樣地
將車開進當地派出所,停在停車場
他們將足浴店人員扣在車上,
一邊威脅一邊提出私了解決。
不過,他們擔心被民警發現
所以兩人沒有下車。
足浴店人員非常害怕自己被拘留,
就通過支付寶給林某轉帳了三千元。
一段時間後眼見無事發生,
劉某和林某便開始肆無忌憚起來,
二人還找來了鄭某幫忙,
就這樣,三人輕車熟路地
第三次駕車來到盛林路的足浴店。
三人一進店就持伸縮警棍
對這個店的玻璃進行打砸,
威脅恐嚇當時的受害者。
迫於這個情況下,
足浴店老闆陳某宋和兩名員工
直接被劉某三人帶上了車。
他們再次用相同方式
駕車將店內三名人員帶到了
派出所的停車場進行威脅。
這次作案他們一共獲得了2800元的贓款,和一部手機:劉某和林某分一千元,鄭某分八百元,陳某宋的手機交由鄭某使用。
劉某等人的行為嚴重擾亂了
平潭綜合試驗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為了打掉這個氣焰囂張的犯罪團夥,
肅清社會不正之風,
平潭綜合實驗區公安局成立掃黑專案組
對這個犯罪團夥進行立案調查。
很快這個團夥的成員被全部抓捕歸案,
之後平潭綜合實驗區檢察院
對這個團夥的主要成員提起了公訴。
法庭上劉某和林某對搶劫、
聚眾鬥毆等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但是同夥鄭某卻喊起來冤,
辯稱自己的行為只能算是
招搖撞騙,不算搶劫。
我國刑法規定,冒充國家公務人員進行招搖撞騙,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從重處罰。而刑法規定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由於招搖撞騙和搶劫兩個罪名
性質不同,量刑輕重差別很大,
所以鄭某在法庭上極力說
自己的行為只是冒充警察招搖撞騙。
但是檢察院卻提出了不同的意見,
表示鄭某在冒充警察時
實施了暴力手段威脅受害人。
雖然鄭某在法庭上矢口否認
自己曾手持甩棍打砸玻璃門。
但是,
劉某和林某的證詞也證實了這一點。
本案中,鄭某究竟是
冒充警察招搖撞騙還是劫取財物?
成為了此次法庭審理的一個焦點問題。
那麼,這三人的行為更符合騙還是搶?
我們來聽聽法官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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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朝芬 平潭綜合實驗區人民法院 法官:
辯護人一直在強調,他的主觀故意是騙,但是在這個過程中,被告人他同時也準備了一些工具比如手銬、伸縮棍。受害人會覺得她是一個外地女子,如果不把錢交出去的話有人身危險,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她把錢交出去。那他的行為就很符合一個搶劫罪的犯罪要領的構成要件。
最終經過平潭法院一審、
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
本月中旬,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認定劉某真、林某、鄭某才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冒充人民警察,
使用暴力及暴力相威脅,
共同劫取被害人財物,
其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
福州中院二審裁定團夥主犯劉某真犯搶劫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等數罪併罰,判處劉某真有期徒刑19年,判處林某、鄭某才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