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湖南省高警局郴州支隊、廣東省連平縣公安局通力合作,雷霆出擊,成功打掉一個流竄於廣東、江西、湖南、四川4省作案的碰瓷團夥,分別在湖南省汝城縣和廣東省清遠市抓獲犯罪嫌疑人8名。
8月15日9時45分,桂東大隊民警在武深高速北往南九龍江出省檢查點執勤時,發現牌號為粵F10N01的紅色凱迪拉克轎車行跡可疑,民警立即上前檢查,在後備箱內發現6塊號牌,分別為贛B7E6V2、粵AP7R09、粵F10773,經過檢查都是偽造的。
駕駛員張某交代,車輛是向陳某借的。車上乘客李某曾於2016年因多次駕車碰瓷被宜章縣公安局以敲詐勒索罪刑事立案,同年被宜章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在詢問車內其它人員時,均對偽造的機動車號牌的來歷支支吾吾,引起了民警的警覺。
通過調查,民警確認該車的真實號牌為粵F10N01,且贛B7E6V2號牌無相關車輛信息,調取卡口照片,發現該車在當日上午曾懸掛贛B7E6V2經過卡口被抓拍。
張某因使用偽造的機動車號牌,被處以駕駛證記12分,罰款3500元,行政拘留15日。桂東大隊民警通過分析,此案件極有可能牽涉「碰瓷」敲詐勒索的團夥犯罪,大隊立即將情況報告支隊,支隊長劉毅剛指示桂東大隊立即成立專案組。
8月17日,專案組分兩組人員同時開展調查,一組人員負責對三套偽造號牌使用情況進行軌跡分析,另一組人員對乘車人的身份進行調查、摸排。
通過軌跡和卡口過車照片分析排查,排查出一輛黑色馬自達使用過其中一套偽造號牌,且被廣東河源警方跟蹤追查。專案組在對車內人員的身份進行核查時,發現乘車人員多次經過監控卡口時,都使用口罩等物品進行身份偽裝,乘車人身份有異常。
8月17日晚上,廣東省河源市連平縣公安局刑偵大隊通過扣留車輛信息與桂東大隊取得聯絡,通報了大隊所扣留車輛涉嫌犯罪,大隊民警立即將此案查獲人員身份信息及照片發送給廣東連平警方。
經廣東連平警方核查,此夥人員以「碰瓷」為手段在廣東、江西、湖南、四川作案多起。且團夥人員分工明確、組織嚴密,其中有負責製造事故的人員、外圍敲詐人員等,甚至冒充110接警中心人員,涉案人員達20多人。廣東連平警方已偵查較長時間,目前正處於收網階段。廣東連平警方確定李某、陳某、潘某、張某等5人為詐騙犯罪嫌疑人。
雙方通過電話會議商議案情,連平警方請求桂東大隊將5名犯罪嫌疑人進行控制,並商定於8月19日在兩地開展統一抓捕。
8月19日上午,桂東大隊民警分別將李某(男,28歲,湖南省汝城縣人)、張某華(男,31歲,湖南省汝城縣人)、潘某福(男,27歲,廣東省新豐縣人)等5人抓獲,扣押作案車輛2輛。
廣東連平警方前往英德市橋頭鎮,抓獲陳某清(男,38歲,英德市橋頭鎮人)、陳某霞(女,42歲,英德市橋頭鎮人)二人。
8月27日,廣東連平警方在新豐縣將碰瓷團夥主要人員曾某富(男,30歲,新豐縣人)抓獲歸案,扣押作案車輛1輛。
真實案例
2020年6月29日14時左右,受害人鄭某駕車行經105國道連平縣隆街鎮百叟村路段時,突然被一名男子超車逼停並告知其撞到了人,超車男子要求鄭某駕車掉頭返回「現場」處置。鄭某回到所謂的「現場」後即有兩名自稱為「傷者」的男子向鄭某索要醫藥費。鄭某正心存疑惑之時,又接到一自稱是「110警察」的來電,要求受害人儘快私下賠償解決,否則將會被追究法律責任!為求花錢消災,鄭某最終妥協並以微信掃碼的方式支付給「傷者」8000元。
辦案民警介紹,這夥人作案時分工明確、角色清晰、手法嫻熟,選擇目標多為單獨駕駛車輛的車主。選定目標後,會由團夥成員駕車逼停受害人(目標車主)並謊稱其撞了人,誘使受害人入套,隨後由其他團夥成員假扮「傷者」索賠,在受害人將信將疑之際,再由另一位團夥成員假扮「110警察」告知受害人「駕車逃逸」將會面臨「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坐牢」等處罰,建議車主和「傷者」私下處理,不少車主受驚嚇後都會慌神被騙,選擇賠錢私了從而上當受騙。
警方溫馨提示
發生交通事故或懷疑遭遇「碰瓷」事件,特別是有人員受傷的情況下,請一定保持頭腦冷靜,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警,並撥打120急救電話,切不可聽信他人之言選擇「私了」。
來源:郴州高速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