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記者從海南省公安廳海岸警察總隊(籌備組)獲悉,今年7月30日,李某、劉某、幸某、邢某、郭某、鄭某、黃某、王某、杜某敲詐勒索團夥經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分別被處以一年三個月至九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至此,一個長期盤踞在海口地區的惡勢力犯罪團夥徹底宣告覆滅,破獲系列詐騙案件109起。
2019年7月以來,在海口市秀英港路段陸續有人報警稱:被人以碰瓷、威脅、恐嚇的方式進行敲詐勒索。與此同時,海南省公安廳海岸警察總隊(籌備組)海口支隊紅島派出所民警在偵辦某部督販毒案件過程中,發現販毒嫌疑人之一的邢某還與秀英港路段的「碰瓷」案件有關聯。民警遂圍繞邢某和「碰瓷」案情開展了進一步的偵查,一個敲詐勒索團夥漸漸浮出了水面。
經調查,該敲詐勒索團夥長期盤踞在海口市秀英區濱海大道、南海大道、海榆中線、澄邁縣老城經濟開發區迎賓路等路段,作案頻繁,作案特點多為通過故意製造交通事故對受害人進行敲詐勒索,即「碰瓷」。
隨著團夥8名犯罪嫌疑人李某、劉某、幸某、邢某、郭某、鄭某、黃某、王某的逐一鎖定,2019年9月26日,海南省公安廳海岸警察總隊(籌備組)組織了8組警力對上述8名敲詐勒索嫌疑人進行收網,分別於海口市秀英區東方洋路、海口市龍華區濱濂村、海口市龍華區水頭村、屯昌縣、澄邁縣等地將該8名敲詐勒索嫌疑人抓獲。
在對該8名敲詐勒索嫌疑人的審訊中發現,該團夥還有一名重要嫌疑人杜某未到案,偵查員立即對杜某進行了網上追逃。2019年11月19日,杜某在湖南省長沙市被當地警方抓獲歸案,後紅島派出所民警於2019年11月21日將杜某從長沙押解回瓊。至此,該敲詐勒索團夥成員共計9人全部落網。
經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劉某、幸某、邢某、郭某、鄭某、黃某、王某、杜某系以李某為首的惡勢力團夥成員,他們這個團夥成員固定,等級、分工明確,長期盤踞在海口市秀英區濱海大道、秀英港、南海大道、秀英大道、海榆中線、澄邁縣老城經濟開發區一帶,多次對外地車輛 「碰瓷」後實施敲詐勒索。其中以李某、劉某、鄭某、杜某四人為首要分子,負責帶領其他人員實施敲詐勒索並收贓款、分贓,幸某、邢某二人為骨幹力量,主要負責在現場對受害人實施肢體、言語恐嚇,郭某、黃某、王某三人則是積極參與分子,主要負責望風、造勢等。
該團夥通常分為四組人員作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劉某、杜某、鄭某分別為帶隊人員,幸某、邢某、郭某、黃某、王某為隊員,其中除了鄭某、黃某、王某三人為固定搭配、郭某一直由李某帶領之外,李某、劉某、杜某、幸某、邢某為互相隨機搭配。通常他們在組織好成員後,由帶隊人員提前將作案車輛換上假牌,隨後參與作案人員共同駕駛、乘坐該車輛前往作案區域尋找作案目標,一般會選擇中年男性駕駛的外省車牌小轎車為目標。在選中作案目標之後,他們會駕駛作案車輛一直尾隨目標車輛側後方,趁目標車輛要變更車道或在路口轉彎的時候故意提速與目標車輛發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待對方車輛停好後,參與作案的人員便會一同下車使用言語威脅、恐嚇的方式向對方車主索要賠償款,從而達到敲詐勒索錢財的目的。在作案得手後,再一同駕車離開現場。
來源:海南日報客戶端
記者:邱肖帥 良子 通訊員:程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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