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不當局長了,但過後不久還會回來當局長。」話沒說完多久,3月13日,他被立案審查調查。
7月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刊文披露了廣西壯族自治區崇左市大新縣原國土資源局局長趙冠海嚴重違紀違法案的調查細節。
2018年,廣西區委巡視組到大新縣巡視,收集到了群眾的一些舉報,反映趙冠海有多套房產、違規經商、公款購買貴重禮品等等。大新縣國土資源局職工在論壇上寫道:局長趙冠海把國土資源局變成了「國土私人局」。廣西區委巡視組進駐大新縣後,群眾來電:縣國土資源局局長趙冠海房產很多,五年內就換了3套房。經過初步核實,紀檢監察機關掌握了比較明確的線索:趙冠海涉嫌利用職務便利,收受具有行政管理關係的服務對象送給的乾股並獲得分紅。2019年2月21日,核查組成員找趙冠海談話,希望趙冠海能主動交代自己的問題。趙冠海信誓旦旦地說:「我像白紙一樣清白。」核查組成員介紹:「這個人反偵察能力比較強,沒有證據擺在他面前,他不會承認的。」剛開始,從已經掌握的線索來看,趙冠海的主要問題應該是違規參與乾股分紅、土地平整工程受賄等方面的問題,辦案人員希望從這些方面取得突破。調查過程比較艱難。主要是因為趙冠海作案手段隱蔽,受賄的房產和土地都不是以他的名義登記,有的以虛構人的名義,有的以他老婆、外甥、表妹的名義。與別人合夥開公司,趙冠海也是讓自己老婆出面,借企業家的名義開辦。辦案人員花了很大心思,查詢、調取了大量資料,從一些蛛絲馬跡中發現,一些生意人和趙冠海有交往痕跡,再通過他們追查下去,發現他與兩個人合夥成立了一家測繪公司,再利用大新縣國土局副局長、局長職務便利,為自己的公司承攬測繪業務,2010年至2018年期間,該公司承攬了大新國土局80%的土地測繪業務共計2067萬元,共分給趙冠海利潤438萬元。越往深挖,更是發現之前群眾舉報的多套房產、乾股分紅那些事兒,都是「小兒科」,趙冠海這個人還有更大的問題。他大肆利用手中權力,從「各個角度」賺錢牟利、損公肥私——商人對他不滿,企業只要不給他送錢,土地證就批不下來,生意項目生生被拖黃;幹部對他不滿,他把親戚作為聘用人員安排到國土局的重要崗位,架空原來的中層幹部,幹部滿腹怨言,在論壇上說「國土資源局變成了『國土私人局』」;群眾對他不滿,他不止一次偽造材料騙取、侵吞安置宅基地,從中獲利數百萬。2019年年初,趙冠海被免去了國土資源局局長的職務。「我現在不當局長了,但過後不久還會回來當局長。」他對自己信任的一個巫婆講。話沒說完多久,3月13日,他被立案審查調查。「坐在那裡就是不肯說。」直到審查調查的最後階段,趙冠海都不肯配合。趙冠海之所以那麼強硬,一是覺得自己「有人保護」,二是自信作案手段隱蔽,紀委監委最多能查出他的違紀問題,違法犯罪問題是查不出來的。對幹部群眾的抱怨和連年舉報,趙冠海的態度是:不以為意,滿不在乎。他有自己的「精神寄託」——南寧一帶一個自稱具有超強能力的女巫婆。趙冠海對她的能力深信不疑。開始的幾年,他跟隨她一起去越南燒香拜佛「做法事」,後來,因為職務及身份原因不便出國,就全權由巫婆代其去越南「做法事」。巫婆「做法事」開口要價,趙冠海也從沒吝嗇過,每次一出手就是幾萬、十幾萬。近十年時間,趙冠海在巫婆那裡花費達100多萬元。就在被留置的當天,趙冠海還隨身佩戴著一個開過光的護身符,是從巫婆那裡花8萬元買來的。「並不是我用了100萬,組織就不留置我了,這根本阻止不了組織對我的調查,一點用處都沒有,起不到任何的效果。我感覺我被巫婆給騙了!」趙冠海說。
2019年9月3日,趙冠海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經查,趙冠海在擔任大新縣國土局資源局副局長、局長期間,違反政治紀律,花巨資燒香拜佛,大搞封建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款購買名貴土特產送禮;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虛開發票套取公款歸個人佔有;與他人合謀騙取、侵吞安置宅基地;收受服務對象給予的乾股分紅,利用職權為他人在公司經營方面承攬業務並從中謀取巨額不正當利益,其行為已涉嫌貪汙、受賄犯罪。通報指出,趙冠海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不信馬列信鬼神,背離黨的宗旨,毫無黨性原則和紀律底線,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做謀取私利的工具,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大搞以權謀私,性質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涉案金額特別巨大,屬於典型的「小官巨貪」。
據查,趙冠海違紀違法犯罪所得共計937.37萬元。2020年1月8日,趙冠海涉嫌貪汙罪、受賄罪被公開開庭審理。
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