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禾日香因生產不合規生粉、小香菇被罰十萬元 此前還生產過這些違規產品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手機端記者 徐明鋒)2月26日,海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於海南省市場監管局2019年第2期、第6期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公告[生粉、小香菇]顯示,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被罰款100000元。據悉,自2015年以來,該公司已被處罰6次,共計被罰款175066.6元。
生產不合格生粉、小香菇,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被罰款100000元
商報記者注意到,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2期)顯示,海南旺佳旺商貿有限公司美德店銷售的標稱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生粉(規格:200克/袋,生產日期:2018-10-20),檢驗項目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6期)顯示,三亞南洋佳品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香菇(規格:100克/袋,生產日期:2018-10-10),檢驗項目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據介紹,海口市食品藥品稽查支隊執法人員於2018年11月30日啟動不合格食品生粉的核查處置,已查明該公司使用從海口龍華雄之潤食品行購進的一級木薯澱粉生產了被抽檢批次生粉,銷售到海口旺佳旺美德店等食品經營單位,產品貨值金額116元,違法所得23.4元。
海口市食品藥品稽查支隊執法人員於2018年12月5日啟動不合格食品小香菇的核查處置,已查明該公司使用從二手收購商何有旋採購的幹小香菇原料生產了被抽檢批次小香菇,已全部銷售到三亞南國佳品超市等食品經營單位,產品貨值金額3099.6元,違法所得475.6元。
海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經合議、審批,對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警告;2、對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生粉行為罰款50000元,對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小香菇行為罰款50000元,罰款合計100000元;3、沒收違法所得499元,罰沒款合計100499元。
自2015年以來已被處罰6次,共計被罰沒款175066.6元
據了解,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註冊地址是海口市金盤工業區建設三橫路金馬大廈五層A單元,社會信用代碼91460000742564278Y,自2015年以來已被處罰6次,共計被罰沒款175066.6元。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除生產不合格生粉、小香菇被罰沒款合計100499元外,其餘4次共計罰沒款為74567.6元,具體為:
2015年6月8日,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因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靚湯料,被海口市食藥監局給予沒收物品、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款57838.20元;
2017年7月31日,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因生產黴菌超標的桂圓肉,被海口市食藥監局罰款6000元,並沒收違法所得220元,罰沒款合計6220元;
2018年8月21日,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因生產經營標籤不符合規定的白砂糖,被海口市食藥監局沒收違法所得289.8元、處5000元罰款,罰沒款合計5289.8元;
2018年10月29日,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因生產經營標籤虛假生粉,被海口市食藥監局沒收違法所得219.6元、罰款5000元,罰沒款共計5219.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