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1月14日訊(記者吳昌華 通訊員李佳 陸昊)1月14日,武漢市公安交管部門集中通報了2019年武漢市終生禁駕人員名單,24名駕駛人因酒駕、醉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或造成事故構成犯罪,且有逃逸情節,被列入終生禁駕名單。
2019年終生禁駕人員名單
據武漢交警介紹,此次通報的24名終生禁駕人員中,有7人因飲酒後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被終生禁駕;17人因造成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且有逃逸情節,被終生禁駕。24人中,年齡最大的1960年出生,年齡最小的1995年出生;男性駕駛人23人,女性駕駛人1人。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終生禁駕主要有兩種情形:一是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二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武漢市公安交管局事故預防與處理大隊民警介紹,武漢交警始終堅持對酒駕醉駕全覆蓋、零容忍、長效嚴管嚴治,2019年武漢市共查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5146起,同比上升38.4%,涉酒類事故率、傷亡率同比下降34.3%和47.8%,及時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風險隱患。但仍有一些駕駛人抱有僥倖心理,飲酒後駕車上路,最終引發重大交通事故。此次通報的24名終生禁駕人員中,有7名駕駛人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佔總人數的29%。
公安交管部門提示廣大駕駛員,酒後駕駛極易導致交通事故,嚴重危害公共安全。交通肇事逃逸更是延誤搶救傷者的時機,也因逃逸承擔事故責任,害人害己。此次通報的24名終生禁駕人員,終生不能重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能駕駛機動車。
公安交管部門提示廣大交通參與者,清醒認識酒後駕駛和交通肇事逃逸的嚴重後果,牢固樹立「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安全理念,堅決抵製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無論何種原因發生交通事故後,都應及時報警,搶救傷員並保護好事故現場,逃逸將面臨嚴厲的行政或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