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長波物流有限公司、徐長元、徐長威、徐長寶、徐長波、王金行、姜海軍、肖力、張文財、賀紅彬、周祥屹、王旭峰、劉盛國、徐有敏、徐長發、杜鳳華、劉振宇、王海濤、姜其超、李成舒、曲金、閆凱、莊有偉、宋楊等24名被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組織罪案,昨天(27日)在大連中院一審公開宣判,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等十餘項罪名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徐長元、徐長威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被告人徐長寶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其餘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二年二個月不等的刑罰,並處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及罰金等。
儘管大連中院官方通稿中用了徐某元、徐某威等字樣,但網民們一下子就能對號入座。而新華社新聞通稿題目直接點名《徐長元及其家族涉黑案件一審公開宣判》。犯下如此重罪,造成如此惡劣的影響,還有什麼不能公開其名的?
徐長元及家族成員被判刑,這一新聞在大連人朋友圈尤其是瓦房店市、長興島經濟區、莊河市、金州區等地朋友圈刷屏。徐長元成為大連市副市級幹部中,被判處刑期最重的官員。
與徐長元同時被判刑的,還有徐長元的同胞弟妹徐長威、徐長寶、徐長波、徐長敏、徐長發。「徐長元不僅自己腐敗,還將家人發展成了其『腐敗網絡』的成員。儘管此前各地曾查處過不少家風不正,與親屬協同腐敗的官員,但像徐長元這樣,整個家族都存在涉黑腐敗問題的情況,卻顯得十分罕見。」不但如此,徐氏家族還向政治領域持續滲透,除徐長元本人長期擔任領導職務外,還有多名家族成員擔任過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可以說,徐氏家族在大連地區可謂是盤根錯節、勢力很大,關於徐氏兄弟的腐敗和黑惡問題,多年來在坊間多有傳聞,但徐氏家族始終是「屹立不倒」。徐長元是大連本地培養的幹部,2008年5月任瓦房店市委書記,長興島臨港工業區管委會主任、黨工委書記,這時他已經是大連市副市級幹部。2015年11月徐長元從金州區委書記,金州新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職位上退休,坊間有傳言他熬到退休已安全著陸。事實證明,腐敗分子即便退休,也不意味著「安穩大吉」。
2018年7月6日,遼寧省紀委監委公布重磅消息:「遼寧省大連市原副市級幹部、金州區委原書記、金州新區黨工委原書記、管委會原主任徐長元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退休後近3年的徐長元還是落馬了,退休並沒有成為他的護身符。2019年1月5日,遼寧省紀委監委通報「大連市原副市級幹部徐長元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在通報徐長元的問題當中,「涉及黑惡性質組織問題」引起關注,坊間傳言的徐氏家族涉黑惡勢力犯罪被間接證實。
2020年6月4日,《大連日報》A04版刊登了大連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楊宇新的署名文章《在中共大連市第十二屆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工作報告》。在報告中,楊宇新特別提到:「過去一年,在紀檢監察『回頭看』工作中,中央重點督辦的丁氏家族涉黑案件取得了重大突破,省紀委監委也在中央的督導之下,有力徹查了徐長元家族涉黑腐敗案件。」這說明,徐氏家族涉黑腐敗案驚動了中央。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
1996年,被告人徐長元任遼寧省莊河市副市長。之後,徐長元不斷升遷,其三弟徐長波、四弟徐長威以及五弟徐長寶先後成立大連長波物流有限公司等多個經濟實體,在徐長元的領導、指點和縱容下,依靠徐長元的政治地位,網羅社會閒散人員,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大肆攫取非法利益,政商勾結、以商養黑、以黑護商,逐漸形成了家族式的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盤踞大連地區十餘年,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先後實施了詐騙、騙取貸款、高利轉貸、貪汙、受賄、單位行賄、賭博、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聚眾鬥毆、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窩藏等犯罪行為二十餘起;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非法經營、非法討債、強迫交易、故意傷害等違法行為三十餘起,攫取經濟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欺壓殘害百姓情節特別惡劣,在莊河市、普蘭店市(區)乃至整個大連地區形成重大影響,在金融、房地產開發等多個領域形成了強大的非法控制,嚴重地危害了社會生活秩序和經濟發展秩序。
新聞通報中提到:「被告單位大連長波物流有限公司因犯騙取貸款罪被判處罰金。」徐長波曾是長波物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9年11月14日,每日經濟新聞以《會計事務所「助」企業虛增利潤14億吉林銀行大連分行遭騙貸近6億》為題報導:長波物流公司財務造假,在4年之間虛增利潤14億元,而為其做審計的大連慎明會計師事務所對企業帳目既沒有進行實地審查也沒有對相關數據進行函證,只是根據長波物流提供的會計報表就出具了審計報告。長波物流利用虛假的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在吉林銀行大連分行獲取了5.8億元的銀行貸款,導致吉林銀行大連分行連本帶息至少損失了6.54億元(截至2018年12月18日)。本案中長波物流被判騙取貸款罪應該是與本上述案件有關。
關於坊間傳言的徐氏家族有人命案,據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遼02刑終247號《刑事附帶民事裁定書》披露:2008年12月初,徐某(另案處理)和大連長波物流有限公司瀋陽分公司劉某(另案處理)指派被告人隋國峰、宮軍令、於愛勝、張吉升駕駛一輛格瑞斯金杯麵包車前往北京等地尋找承包公司貨運掛車的車主索要欠款。同年12月6日下午,根據劉某提供的信息,隋國峰、宮軍令、於愛勝、張吉升在北京市順義區找到了被害人邱某及其承包的貨運掛車,四人將邱某的貨運掛車別停後,強迫邱某跟隨四人返回瀋陽,在非法押解途中造成邱某死亡。
大連市西崗區法院判決:被告人隋國峰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張吉升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曾因犯參加黑社會組織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眾鬥毆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九年;被告人宮軍令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被告人於愛勝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曾因犯參加黑社會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眾鬥毆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
隨著徐氏家族腐敗涉黑案件的一審宣判,意味著在大連橫行近二十餘年的徐氏家族覆滅。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出來混是遲早要還的。徐氏家族覆滅了,有必要進行深刻的反思,防止徐氏家族這樣的腐敗黑惡勢力再次出現。本案對黨員幹部也是一個警示和警醒,對大連反腐工作和掃黑除惡工作而言,也無疑是一個重大戰果。
新華社曾刊文所指出:「徹查黑惡犯罪背後的腐敗問題,打掉各種保護傘與關係網,才能消除黑惡勢力滋生蔓延土壤,才能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對地方而言,只有更加強力地追查腐敗案件,有效遏制與預防腐敗,大力推動廉政建設,公眾才能對當地的政治生態感到放心。
大連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