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臺灣電視「成人頻道」那點事兒
前一陣子,日本AV女優波多野結衣成為臺北悠遊卡封面女郎,在臺灣社會鬧得沸沸揚揚,也因此引發各界對情色傳播話題的關注。「波多卡」事件雖然褒貶不一,但後來終以臺北市長何文哲道歉、相關悠遊卡停止銷售、當事人受處分等落下帷幕。實際上,就記者的切身體會而言,臺灣社會對情色的寬容度還是比較大的,情色話題、內容在臺灣的大眾傳媒領域並不是禁忌的東西,報紙、電影、電視上都有「火辣辣的料」,發展到現在,在電視上看「成人頻道」也不存在任何問題。當然,背後有一個叫「分級制度」的東西規範約束著這一切。
臺灣電視的「普、護、輔、限」
「臺灣電視節目分級制度全面實施是在1999年1月,此前進行了不少溝通和討論。新聞局(當時電視內容由該部門主管)除持續關注外地有關實施電視節目分級制度的發展及收集相關資料外,在研究擬訂製度期間還多次徵詢各界意見。總的說來,贊成者居多。」「臺灣通訊傳播委員會」(簡稱「NCC」)電臺與內容事務處副處長簡旭徵表示。
臺灣電視節目分級制度的誕生自有其社會背景。首先上世紀80年代,電影分級制度出臺,臺灣電影告別了「剪刀手」;此外,當時的臺灣社會急劇變遷,電視業蓬勃發展,電視頻道由原來的3家無線電視臺增至數十臺,競爭四起。各電視媒體一方面不時向主管機構訴求法令鬆綁;另一方面,在節目製作上,求新求變以博高收視率,部分電視臺競相強調或渲染靈異、情色、暴力、刑案寫實等內容,引發民眾批判,促請改革的呼聲迭起。簡旭徵說,實際上,臺灣早前的電視節目規範也有粗略的分級概念——以晚間九點三十分為界點,分為兩種時段,規定分界點前所播節目內容應適合全家觀看;但是規範內容尚未明確規定兩種時段適播或不宜播放內容。
1998年8月,臺灣行政部門新聞局公布了電視節目分級制度的施行原則,比照電影分級制也分為四級,以時段劃分出限制播出內容,讓業者預作準備,民眾加強認知。次年正式實施前,進行了為期三個月的勸導期。
「臺灣電視節目分級制度的推動,基本出發點是為保護兒童及青少年。但是,若為保護未成年人而完全禁止可能對未成年人產生不良影響的節目,也會影響成年人的收視權益。分級制度可以使多元社會中的多元思維受到重視,不會形成單一或一致性的觀點或價值觀,可以照顧到不同的收視群體。此外也可尊重節目製作的創意。」簡旭徵說。
「成人頻道」也不能太「成人」
除了一般頻道,臺灣電視另有一種鎖碼頻道(即限制級,不限於情色,如部分恐怖、暴力、血腥等內容都可列入此級),通俗點講的話就是「成人頻道」,必須在電視上設定密碼才能看。記者見識過這種頻道的廬山真面目。那還是去年記者駐臺的時候,原本租的房子到期,因故不能續約,只好另租它處,有線電視網絡也換了另外一家公司,裝好後,居然送了9個成人臺,可以免費觀看20天。
臺灣「成人頻道」正式開放也始於1999年,時年臺灣衛星廣播電視法令公布施行,即有成人頻道申請。「NCC」電臺與內容事務處處長謝煥乾表示,目前成人頻道業者有7家,共18個頻道,都是付費頻道,對於申請執照,並沒有特別的限制,但要注意鎖碼技術及節目的合法授權,並遵守限制級頻道制播守則。對於「臺灣有專門的女性成人頻道」的說法,謝煥乾說,那只是業者的自我宣傳而已,嚴格意義上來說沒有。
「成人頻道」也有播放尺度,就是不能太「成人」。根據現行的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即使被列為限制級,也不能播出一些過程的具體描述,有些過於暴露、刺激的畫面也得減掉或是打馬賽克。此前「NCC」曾大舉淨化「成人頻道」內容,結果引發抗議電話不斷。有民眾認為,現在網絡發達,限制級影片隨手可得,主要是較年長觀眾才可能觀看成人頻道,所以根本不必刻意限制部分畫面。「確實有業者和民眾反映,認為限制太多,要求放寬尺度。目前,我們也在做進一步的研討,因為這裡還涉及到刑法的相關領域。」謝煥乾說。
臺灣「成人頻道」的費用並不算貴,記者打電話諮詢其中一家公司得知,該公司目前有9個成人頻道,全訂的話每月為450元(新臺幣,下同,1元人民幣約合5元新臺幣),也可選擇其中3個臺訂閱,分別有200元或300元的價格可供選擇。
根據2013年的一項統計,全臺長期訂購「成人頻道」用戶密度比,基隆市奪冠,而雙北市(臺北、新北)、臺中市與臺南市,都排名前列。電視業者分析,基隆長年多雨,一年甚至有三分之二的日子陰雨綿綿,周遭又沒有太多娛樂設施,居民通常只能待在家,助長成人頻道訂購;與業者制訂的售價、當地民風及有線電視普及率與訂購率也相關。
臺灣播《武媚娘》何以一刀不剪?
今年初,大陸熱播電視劇《武媚娘傳奇》因劇中女演員穿著低胸服飾而遭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審查,復播後女角被「剪胸」,頸部以下不得入鏡。後來,該劇被引入臺灣,「胸前風光」未剪一刀。因為在臺灣方面看來,這部片子屬於普通級,正常播出沒問題。
簡旭徵回憶說,當時也收到了小部分觀眾的投訴,他們專門開會討論,大部分都認可「不剪」是OK的。
根據相關規定,電視臺播出的節目如果違反分級制度,第一次給予警告,而後可根據違規的次數和程度給予10-200萬元不等的罰款,最嚴重的是停臺。罰單每年都在開,比如2006年11月12日深夜至次日凌晨,某電影臺播出《少女潘金蓮》,標示為「輔」級,卻出現了一些性愛畫面及聲音,被予以處罰。
臺灣個別電影臺深夜屢打擦邊球,這種「三級片」在臺灣屬於限制級,必須在鎖碼頻道播出才行。按照簡旭徵的說法,這種類型的影片如果做一些剪切、打馬賽克的處理的話,在午夜播出應該也沒什麼問題,不做處理直接播出明顯違規。
謝煥乾則表示,這些年總體下來,投訴違反節目分級制度的並不多,處罰量不高。去年10月到今年9月底,核處量只有10件、涉及90萬元,「我們從不會事前審查內容,都是業者自審。這是基於尊重媒體編輯的自主立場,對於節目播出內容、表現方式或節目編排均不便幹預。播送的節目除了業者自己要錄影外,我們也委託了民間公司來做,如果有什麼問題可以此為據處理。」那會不會出現造假呢?「一般他們不敢這麼玩,這是有很大風險的,還有可能追究刑事責任。」謝煥乾說。
簡旭徵認為,電視節目分級制度就像在食品、藥物的管理法規中,要求製造商標明成分一樣,可便利使用者選用。節目播出前,制播業者必須先審視節目內容分級標示,加強責任感,家長也必須肩負起監督、輔導未成年子女的責任,「媒體的『自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收看電視行為的『他律』、以及政府機關扮演的『法律』,『三律』結合,才能真正落實電視節目分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