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特輯】創新發展「楓橋經驗」,蹚出訴源治理「羅源模式」

2021-01-09 澎湃新聞

訴源治理

助力矛盾高效化解

訴源治理是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大背景下防範化解糾紛的一項工程,是人民法院深化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破解案多人少矛盾的關鍵舉措。

近年來,羅源法院在黨委領導、上級法院指導下,持續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主動融入基層治理,形成具有本土特色的訴源治理經驗。

2019年來羅源法院

訴前調解案件1272 件

訴中調解案件1906件

訴後調解案件876 件

審判績效位列全市基層法院前茅

主動提升,夯實訴源治理建設

加強科學化訴訟、解紛服務建設

全面改造升級訴訟服務中心,整合立案登記、訴訟引導、信訪服務等功能,實現一站式、集約化訴訟服務。

以訴訟服務大廳為依託,科學設置導訴區、立案區、信訪接待區、律師驛站等功能區,並配備飲水器具、免費複印機等設施,滿足群眾對便民司法的需求,努力將最好的場所、最好的服務提供給人民群眾。

健全立體化訴訟、解紛服務渠道

全面推廣運用移動微法院、律師服務平臺、自助立案平臺、人民調解平臺,推行網上預約立案、跨域立案、網上調解等自主服務終端,增強線下與線上功能的互補聯動,全力推進「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努力做到「最多跑一次、最好不要跑」,全面提升司法服務的便利化水平。

建立專業化訴訟、解紛服務隊伍

設置專業速裁、調解團隊,以「員額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的模式,建立數支具有專業法律知識、職業調解能力的法官隊伍,助攻速裁和調解,對調解成功的案件依法實施司法確認,調解不成又符合速裁條件的依法進入速裁審理程序。

多措並舉,促進訴調銜接實質化

深化訴調銜接機制,暢通訴調銜接渠道

與縣工商聯、工會、婦聯、司法局等24個部門和單位組織建立訴調銜接機制,完善物業管理糾紛、勞動爭議、涉婦女兒童權益矛盾糾紛等方面的多元化解機制。

堅持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創新工作思路及方法,通過設立家事調解室、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調解工作室,及時、高效地從源頭化解矛盾糾紛。

相繼推出了以交通事故巡迴法庭、畲族巡迴法庭、反家暴巡迴法庭等為平臺的便民司法新機制,加大巡迴審判力度,打通訴訟服務最後一公裡。

建立特邀調解隊伍,實現調解專業化

聘請特邀調解組織15個、特邀調解員132名,建立起一支涵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陪審員、教師、婦聯等各行各業人士的特邀調解員隊伍。

制定出臺《羅源縣人民法院特邀調解工作實施細則》,明確調解原則、調解範圍、工作程序等內容,實現矛盾糾紛有效預防、分流和化解。

建立訴非聯動機制,完善多元化解機制

建立健全「非訴解紛挺前、司法協同保障」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依託羅源縣矛盾糾紛多元調處中心,設立「訴非聯動中心」。

加強訴訟與非訴訟的互動、聯動、協調和保障,持續推進訴源減量工程,促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亮點突出,打造特色司法品牌

創新「四級問診化訟法」

第一級

社區或村調解組織,由社會力量就社區、村居糾紛進行初調解,實現「小事不出村」。

第二級

法官與司法所工作人員業務交流常態化,形成法官指導、司法所工作人員協同的聯動調解,實現「糾紛不出鎮」。

第三級

依託訴非聯動中心,整合各類調解平臺,優化與婦聯等24個部門和單位的訴調對接,深化訴前減量工程建設。

第四級

優化訴中法官專業調解及訴後拘留所調解,實現調解全程貫穿。

設立「金鄉裡」圓桌調解室

以「金鄉裡,銀厝邊」為理念,立足轄區內熟人社會關係網密集特徵,設立「金鄉裡」圓桌調解室。

以訴前調解前置、圓桌調解方式,緩和矛盾雙方對立狀況,同時調動社會調解力量居間斡旋,避免熟人對薄公堂互生嫌隙,實現糾紛化解前端化。

設立「執行局派駐拘留所調解室」

由法院派駐執行幹警,結合司法局派駐人民調解員、拘留所管教民警組成聯合調解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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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失信被執行人被採取司法拘留措施,則由接收的管教民警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釋法說理,調解成功則製作執行和解書,釋放被執行人。調解不成則依據法定程序,對被執行人進行司法拘留。

為加強訴源治理工作宣傳力度,羅源法院將訴源治理工作經驗進行梳理、整合、歸納,用心製作了一本宣傳畫冊《訴源治理,解紛止爭》,並精心拍攝了一部關於深化訴源治理工作宣傳片。

訴源治理工作宣傳畫冊

深化訴源治理工作宣傳片

下一步

羅源法院將繼續深化訴源治理工作,構建平臺機制共建、矛盾糾紛共治、公平正義共享的訴源治理格局,為群眾提供多途徑、多層次、多種類的糾紛解決方式, 積極回應群眾多元司法需求,讓人民群眾在開放共享、多元共治中有更多的司法獲得感。

本文由羅源法院辦公室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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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兩會特輯】創新發展「楓橋經驗」,蹚出訴源治理「羅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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