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學省)博士生獎學金遴選工作通知

2021-02-07 博士生交流會

一、簡介

根據中日教育交流計劃,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將繼續選派具有較大發展潛力的優秀人才赴日本攻讀博士學位。

 

二、協議內容

1.協議名額:110人。

2.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選派類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留學人員抵日後一般需參加預科學習,完成預科學習任務並通過日方院校的博士生入學考試後方可進入博士階段學習。具體以日方通知為準。

留學期限(含預科):10月赴日的留學人員,留學期限一般最長54個月,4月赴日的留學人員,留學期限一般最長60個月。

3.選派專業領域: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

4.資助內容:

日方免收學費,提供留學期限內獎學金資助及往返國際旅費。具體資助期限如下:

(1)如有預科,預科階段(日方稱研究生):2019年4月赴日人員,最長提供24個月獎學金資助;2019年10月赴日人員,最長提供18個月獎學金資助。

※規定期限內未通過博士生入學考試人員,終止日本文部科學省獎學金資格,須即回國,不提供回國旅費。

(2)博士階段:一般為36個月。

 

三、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

2.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申請時應為國內高等學校或科研院所的優秀應屆碩士研究生或國內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1984年4月2日以後出生人員。

4.身體健康,心理健康。

5.須於2018年8月前取得碩士學位。

6.熟練掌握英語或日語,具有良好的語言學習能力,取得雅思(學術類)6.5分或日語二級(N2)及以上人員優先推薦。

 

四、申請辦法

1.申請準備

按對外聯繫材料說明要求準備申請材料。

2.申請時間及方式

申請人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後,於2018年3月1-15日間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並向國家留學基金申請受理單位(以下簡稱受理單位)提交申請材料。

3.申請受理

國家留學基金委委託各受理單位統一受理本地區(單位、部門)的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委不直接受理個人申請。

各受理單位應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對擬推薦人選進行公示後,於3月30日前將正式推薦公函、推薦人員名單及申請人的對外聯繫材料紙質版統一寄(送)至國家留學基金委亞非事務部。

 

五、評審

國家留學基金委將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者參加中日雙方評審,通過評審人員將被確定為本獎學金留學候選人,獲得「第一次選考合格證明書」。

 

六、聯繫留學院校

留學候選人憑「第一次選考合格證明書」自行聯繫留學院校,並於9月下旬前將取得的日方院校接收通知書(內諾書或入學許可書)及根據日方院校接收通知填好的留學志願書一併提交至國家留學基金委。凡未按時提交日方入學通知書者將取消資格。

 

七、日語培訓

留學候選人須赴東北師範大學留日預備校(以下簡稱留日預校)參加日語培訓,時間最長為申請當年10月至第二年9月。已取得日語N2及以上證書的人員如通過申請當年7月的提前赴日考試,僅須參加申請當年8-9月的專業日語培訓;留日預校將在申請當年10月組織留學候選人(除提前赴日人員)進行日語分級考試,確定每個人所需培訓學時。

未按規定參加日語培訓或培訓不合格者,將不予派出。培訓費由國家留學基金提供,培訓期間食宿費用由留學候選人自理。具體事宜由留日預校另行通知,

 

八、錄取及派出

國家留學基金委根據日方最終的錄取結果確定錄取名單。派出時間為2019年4月或10月初。

 

七、諮詢方式

聯繫人:馬力聯繫電話:010-66093572

傳真:010-66093581 電子郵箱:riben@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車公莊大街9號A3樓13層(郵編:100044)

 

八、申請及選派流程

序號

1

3月前

申請

準備

按對外聯繫材料說明要求準備申請材料。

2

3月1日-15日

申請

申請人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後,進行網上報名並向受理單位提交申請材料。

3

3月30日前

申請受理

各受理單位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交正式推薦公函、推薦人員名單及申請人的對外聯繫材料紙質版。

4

4-5月

評審

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進行材料審核,通過審核人員參加中日雙方評審。(網報時請準確填寫常用電子郵箱,注意郵件通知。)

5

6-7月

第一次選考合格通知

國家留學基金委根據中日雙方評審結果確定留學候選人。錄取通知、第一次選考合格證書將通過各受理單位轉發至申請人所在單位,由其轉發至申請人。

6

7月中旬

提前赴日考試

已取得日語N2以上證書的留學候選人可根據留日預校通知報名參加

7

7月至9月下旬

申請留學院校

留學候選人持第一次選考合格證書自行聯繫留學院校

8

9月下旬

提交留學院校接收通知書

將日方院校接收通知書(內諾書或入學許可書)及根據日方院校接收通知填好的留學志願書電子版一併發送至電子郵箱riben@csc.edu.cn。

9

10月初

日語

培訓

根據留日預校的開學通知按時報到,並參加日語能力分班考試。留日預校將根據日語能力分班考試結果決定每個留學人員的日語培訓時間

10

2019年2月

錄取

國家留學基金委根據日方最終的錄取結果確定錄取名單。留學候選人登陸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確認錄取結果。

11

2019年3月或9月

辦理派出手續

1.仔細閱讀《出國留學人員須知》(可從「國家留學網-出國留學-管理規定」下載),查閱派出手續具體步驟及留學服務機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聯繫方式。

2.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確認是否需要提交補充材料。

3.籤訂並公證《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辦理《國際旅行健康證明書》等。

4.聯繫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辦理籤證申請、報到證領取等事項。

5.自行聯繫日方接收院校和日方導師,確認赴日時間及有關事項。

12

2019年4月初或10月初

派出

1.留學人員自抵達日本後10日內,按照所屬中國駐日本使(領)館教育處(組)要求辦理報到手續。

2.因本獎學金錄取人員既屬於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同時也是日本國費留學生,故需同時遵守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的有關規定及日本政府(文部科學省)獎學金外國人留學生的有關規定。

詳見以下網址:

http://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160129/20160129143226_1296.pdf(《出國留學人員須知》

http://www.mext.go.jp/a_menu/koutou/ryugaku/06032818.htm

 

材料來源:國家留學基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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