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簡介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將繼續從國內大中小學選派具有較大發展潛力的在職人員赴日本學習。
二、選派計劃
1.招生規模
不超過5人。日方面向全球選拔,根據評審結果擇優錄取。
2.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訪問學者:不超過18個月(6個月日語培訓,12個月專業課程)
3.選派專業
教育學、教育行政管理、教育法規、中小學各學科教學研究等
4.資助內容
日方免收學費,並提供在日留學期限內的獎學金及一次往返國際旅費。
三、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熱愛祖國,具有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人民的責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2.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國家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
4.申請時應為大中小學在職人員,截至2021年10月1日具有5年及以上工齡。1986年4月2日以後出生人員。
5.身體健康,心理健康。
6.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7.熟練掌握英語或日語,具有良好的語言學習能力。
8.符合《2021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規定的基本條件。
四、申請辦法
1.申請時間及方式
申請人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後,按「信息平臺應提交的申請材料及說明」及「應提交的對外聯繫材料及說明」要求準備申請材料,於2021年3月20-30日間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 進行網上報名,並向國家留學基金申請受理單位(以下簡稱受理單位)提交申請材料。
網報時,「申報項目名稱」選擇「國外合作項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選擇「日本政府(文部科學省)教員研修生獎學金」。
推選單位需對申請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學術誠信、身心健康情況、學術發展潛力、出國留學必要性、留學計劃可行性等進行嚴格把關,並在申請表主表單位推薦意見欄中對上述內容逐項做出認定。
2.申請受理方式
國家留學基金委委託各受理單位統一受理本地區(單位、部門)的申請,不直接受理個人申請。
各受理單位應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對擬推薦人選進行公示後,於4月12日前將正式推薦公函、推薦人員名單及申請人的對外聯繫材料紙質版統一寄(送)至國家留學基金委歐亞非事務部。
五、評審及錄取
國家留學基金委將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者參加日方評審。國家留學基金委根據日方最終錄取結果向推薦單位發放錄取通知。
日方根據申請人填報的留學志願協助落實留學單位。
六、派出
錄取人員為國家公派留學人員,派出時間為2021年9月-10月。
七、諮詢方式
聯繫人:馬力
聯繫電話:010-66093572
傳 真:010-66093929
電子郵箱:ouyafei5@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車公莊大街9號A3樓13層(郵編:100044)
八、申請及選派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