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奶嘴媽媽,原創首發,歡迎轉發分享
結婚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意義非凡,而婚後兩個人就會組成自己的家庭。
而很多時候,婚房是兩個人幸福生活的棲居地,住進婚房也是象徵著兩個人婚姻生活的開始。
而在很多地方,女性在選擇結婚對象時,也會考慮對方是否有婚房,因為婚後居有定所的生活才會更加穩定。
而婚房一般都是由男方家庭出錢購買的,而有一些家庭,男方的父母也會選擇住進兒子的婚房,組建成一個大家庭。
閒置的婚房被大姑姐借住
小沈和丈夫相戀多年之後,因為感情穩定,所以就選擇結婚,結婚之前,丈夫的家人也為他買了付了婚房的首付。
而小沈的父母與丈夫的家人協商,她們願意出一半的首付,但要求房產證上寫夫妻倆的名字,婚後的房貸也由小沈夫婦共同承擔。
而丈夫的家人也非常樂意,婚前兩個人精心裝修自己的婚房,但婚後不久,丈夫就因為工作原因需要到外地工作,而且公司也有提供居住的地方。
新婚不久,小沈捨不得和丈夫相隔兩地,於是就選擇到丈夫工作的地方一起生活,而婚房也就閒置了下來。
因為婚房沒住多久,又是兩個人花心思置辦的,所以小沈和丈夫也捨不得租出去。
但過了一段時間,婆婆打電話跟小沈說:"你大姑姐租的房子到期了,孩子上學的地方離你們婚房近,反正你們房子空著,不如就借他們住吧。"
一開始小沈是想拒絕的,但又找不到合適的理由,所以雖然心裡不舒服,但她還是選擇了答應。
大姑姐霸佔婚房不肯離開
和丈夫在外地住了一年之後,公司就將丈夫調回了原來生活的城市,這也就意味著他們可以回自己的婚房居住。
所以小沈提前兩個月打電話和自己的大姑姐說,讓她們提前找好居住的地方,而大姑姐也表示她們會留意租房信息,在小沈夫婦回去之前將房子騰出來。
但小沈和丈夫回到婚房後卻發現,她們一家仍然居住在房子裡,這讓小沈有些生氣,但她耐心的與大姑姐協商。
但沒想到大姑姐的態度非常強硬,就是不願意騰房離開,不願意放棄這個免費的住所。
事情越鬧越大,這個時候婆婆趕到小沈的婚房,本以為婆婆會勸說大姑姐離開,但沒想到她卻說了一句:"你們房間也夠多,讓她住吧,這是她的娘家。"
看到婆婆的態度,小沈不再顧及她們的情面,態度堅決的說到:"房產證上沒有你們的名字,每個月的房貸也是我們在還,所以如果你們不願意離開,我就有權利告你們。"
聽到小沈的話,婆婆和大姑姐都變了臉色,而小沈和丈夫回了娘家,給大姑姐一家思考的時間。
而等小沈和丈夫再次回到婚房後,就看到大姑姐一家已經搬離了,而在這之後,他們之間也沒有再聯繫。
婚房是不是大姑姐的娘家?
娘家,是指已婚女子父母的家,但實際上,婚房的房產證上寫的是兒子和兒媳婦的名字,與父母並沒有法律上的關係。
正因如此,兒子的婚房其實並非女兒的娘家。
婚房應該是兒子和兒媳婦共同生活和經營的家庭,他們對於自己的家庭有著決定權和處理權。
所以婆婆除了要考慮女兒的感受以外,更重要的也要學會尊重兒媳婦,否則不僅會導致婆媳之間產生矛盾,還會影響到整個大家庭的和睦。
所以婆媳和妯娌在相處的過程中,無論是在言語上還是在行為上,都一定要把握好一定的分寸。
而且在物質上彼此也要有各自的自由支配權,即便是親戚也不能夠強硬的要求別人幫忙,願意幫是情分,不願意則是本分。
英國作家薩克雷曾說過:"如果一個人,身受大恩之後又和恩人反目的話,他要顧全自己的體面,一定比不想幹的陌路人更加的惡毒,他要證實對方罪過才能解釋自己的無情無義。"
親情之間是需要保持一定距離的,而婆媳和妯娌更是一種社會關係,所以千萬不要用物質化的情感去捆綁住彼此,導致彼此之間變得無情無義。
寫在最後:
俗話說得好:"親戚遠來香,鄰裡高打牆。"
再好的親情和友情都不能夠完全沒有界限感,距離可以減少很多的誤會和矛盾,能夠更好的維持彼此的感情。
親戚朋友相處,儘量不要有利益的往來,否則就容易產生雞毛蒜皮的糾葛。
因為你無法了解對方的底線在哪裡,有時的人可能會以交情為藉口,不斷的去進行情感"勒索"。
畢淑敏說:拒絕是一種權利,就像生存是一種權利。
所以遇到情感"勒索"時,一定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去考慮問題,該拒絕的時候也不要心軟和忍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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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話題:你覺得婚房是大姑子的娘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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