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從中國海洋發展研究會、中國生態學學會聯合主辦、自然資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長島海洋生態文明綜合試驗區管委會承辦的中國海洋生態文明(長島)論壇上獲悉,據不完全統計,經過多年努力,我國已建立包括海洋自然保護區、海洋特別保護區、海洋公園等類型的海洋自然保護地271處,保護總面積約12.4萬平方公裡,約佔我國管轄海域面積的4.1%,涉及遼寧、河北、天津、山東、江蘇、上海、浙江、福建、廣東、廣西和海南11個沿海省(區、市),在保護海洋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推動海洋生態文明和美麗海洋建設、維護國家海洋權益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總經濟師楊超在會上介紹,我國的海洋自然保護地保護對象涵蓋了珊瑚礁、紅樹林、濱海溼地、海灣、海島等典型海洋生態系統以及中華白海豚、斑海豹、海龜等珍稀瀕危海洋生物物種,是我國自然保護地體系中不可忽缺的組成部分,是建設海洋生態文明和實施海洋強國戰略的重要載體和基礎。然而,按照自然保護地的規劃,到2035年,我國陸地自然保護地的面積將達到國土面積的18%,但海洋自然保護地的面積還沒有明確。對比來看,這是不完善、不系統的。
因此,楊超建議,要堅持陸海統籌,加快海洋保護地整合優化和改革發展,編制《全國海洋自然保護地發展規劃》,完善海洋保護地網絡化布局,科學劃建海洋保護地,填補保護空缺,做到應保盡保;同時,加強海洋生態系統保護和生態修復,加強監測、評估和科學研究,實現海洋保護地規範化管理,全面提升海洋保護地監管能力,探索共建共管共享的保護治理新模式。
此外,大會上,來自數十個單位的126名海洋生態領域專家交流探討了我國陸海統籌體制下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理論、科學與政策,最終形成了《2019海洋生態文明長島共識》,提出生態興海是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基礎性重大戰略,海洋、經濟、社會協同發展是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關鍵目標等重要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