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訊(ZAKER 吉林記者 孔令輝) 最近幾天,長春市民賈女士很鬧心。6 月 21 日早晨她穿著裙子乘坐地鐵 1 號線去上班,在長春站北過安檢時,裙子被地鐵安檢人員的臂章給刮抽絲了。地鐵方表示會為此負責,也在努力解決此事,但雙方協商兩三天,依舊沒有達成一致。
據賈女士講述,她每天早晨都會坐地鐵上班,6 月 21 日早,她像往常一樣在長春站北乘坐地鐵 1 號線,當天她穿了一件真絲的裙子。" 我 6 點 50 到的地鐵站,在過安檢時,有一位安檢員對我進行了安檢。安檢完後,我打算往前面走,就在這時,她制服上面的臂章劃到了我的裙子。" 賈女士說,當時她的裙子就抽絲了。
" 這位安檢員發現刮到人了,就回身說了一句對不起,之後繼續對下一個人進行安檢。" 賈女士表示,她當時很生氣,她的裙子都刮壞了,對方卻只說了一句對不起。" 後來安檢員看我生氣了,就找到了他們的中隊長,這位中隊長也向他的領導匯報了此事,最後同意給我維修。" 賈女士說,她一直在地鐵站待到 8 點,等對方處理這件事。
" 後來,我了解到安檢員是一家保安公司的,再加上地鐵站站長也說幫我協商這件事,我著急上班,就離開了。" 賈女士表示,6 月 22 日,她接到了地鐵方兩個電話,對方都表示會幫她修補裙子,她也沒有什麼異議。賈女士表示,她希望對方出示一個紙質版責任書,說明是他們的責任,可是對方拒絕了。
賈女士說,她的裙子是去年別人送給她的,她沒有發票,但是裙子至少 3000 元。" 我認為裙子多貴都是身外之物,我想要的是他們的態度。因為我沒有裙子的發票,對方最後表示只能賠我 500 元錢,他們態度特別強硬。" 賈女士說,如果裙子不賠她,她就認了,她已經試著站在對方的角度去理解他們了,但她認為對方的做法沒有擔當,同時感覺地鐵站的服務不到位,地鐵的傳送帶也很髒。
6 月 23 日,新文化報 · ZAKER 吉林記者聯繫到長春保安有限公司軌道交通大隊的主任劉先生,據劉先生介紹,在 6 月 21 日早 7 點左右,一名女乘客過完安檢後,用手舉著手機,無意碰到了安檢員臂章上。" 當時有隊長在現場處理,隊長表示會帶她去維修,這位乘客最開始說剛買沒幾天,是在專櫃購買的,我們隊長就問她有沒有收據,準備帶她去專櫃維修。" 劉先生說,此時女乘客表示她的衣服是朋友在外地買的送給她的,沒有小票。
" 後來我們讓乘客告知我們衣服是什麼牌子,拿到專櫃給維修,但乘客讓我們出示一個紙質版責任書,證明是安檢人員的全責,我們從監控視頻上看,發現我們有責任,但是她也有一定的責任,不是我們全責。" 劉先生表示,他們不能出全責的書面說明。後來乘客告知他們衣服是在卓展買的,迪奧的牌子,可他去卓展詢問,發現卓展沒有迪奧專櫃,對此事很懷疑。
劉先生說,乘客不提供小票,也不和他們一起去維修,後來他們提出賠償乘客 500 元,對方也沒有接受。" 我們沒有其他辦法,如果協商達不成一致,我們只能走法律程序解決此事,是我們的責任我們不會推脫,到時候該賠償多少錢我們都會賠償。" 劉先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