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元培先生有言:「教育乃興邦之本」。近代以來,985,211工程的建設,科教興國人才強國戰略的提出大大提高了國家教育水平的發展。
教育,是國之根本,國之命脈,教育關係著國運的興衰,沒有一流的教育,難能出一流的人才,也更談不上建設一流的國家了。同時,為了提高國內高校國際化水平,國內很多高校都會招收有一定比例的留學生,既是為引進培養人才,又是為促進國際教育交流文化。
成都電子科技大學便是我國建設的一批985,211工程院校。日前,電子科大校園走廊的電子屏幕被篡改成「抵制中國製造」等字樣,後經證實為印度留學生所為,就此一事在網上引發熱議。網友對此紛紛氣憤不已,在自家的地頭上被留學生把顯示屏給改了?對被我們提供的優待政策慕名而來的留學生喊話「Stay away from South Asia.Boycott Made in China.?」
近日以來由於中國與印度利益間的衝突,中印關係日趨緊張,導致在印度國內掀起一陣抵制中國製造的風氣熱潮:從最開始抵制中國製造,砸電視、砸手機,到後來下架國內59款APP。
此乃印度國內的國事,中國自二十世紀以來秉持著獨立自主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印度國內事我國斷然不會幹預,政治上立場不同,向來各自為安,何必求與他人與自己同進同出,渴求理解與認同。
但此事若發生在我們國家,我們還要視而不見嗎?答案當然是,不,絕不。溥天之下,我之王土,豈容爾等宵小之輩叫囂!
成都電子科技大學是我國國立的985,211工程,日前有網友爆料說學校走廊內的電子顯示屏竟然被人篡改了字樣,內容涉及當前中印之間的衝突,叫人看了真是憤怒:「Stay away from South Asia.Boycott Made in China」(中國離開南亞,抵制中國製造)。
此事一出,立刻引起了校方的重視,校方當即拆除了電子顯示屏,關閉樓裡其餘的顯示屏並即刻對此事展開調查,後經校方證實這一手筆實則出自印度留學生之手。
在中國的地盤上,發表如此「離經叛道」、狂妄的言論,更為譏諷的是竟然是在中國建設的985,211高校工程內,可見這件事情性質的惡劣,群眾的憤慨。
筆者拙見,印度留學生的這種行為可以理解,但不值得原諒。中印衝突之際,你可以愛你自己的國家,但絕對不能在中國的土地上抵制中國,這比白眼狼還要可惡,這是明目張胆的挑釁。
筆者可以理解你們的愛國熱忱之心,但,站在中國的國土,拿著中國給予的你們獎學金,享受著中國對你們的優待政策…… 試問,印度留學生們,你們有什麼資格說出此等抵制中國的言論?羔羊跪乳,烏鴉尚且知恩反哺,遑論身為萬物之靈長的你們?作為學生,目無校規法紀;作為留學生,狂妄無知,於出資培養的中國「不仁不義」。如此,這樣的留學生留著幹什麼?
成都電子科技大學印度留學生篡改電子顯示屏的事情一經發酵,網友紛紛投稿,撕開了我國在對於留學生管理方面的bug。
無獨有偶,山東的學伴事件曾一度引發全網熱議;福建農林大學留學生暴力襲警,卻只處以「教育批評」;山大一辛巴威留學生摔傷,學校動用25個志願者為其陪護……諸如此類,數不勝數。
諸多事件,算是讓我們認識到了什麼是留學生優待。可見,其實留學生群體在國內的管理依然比較混亂,存在著一定的bug。
就好比,福建留學生暴力襲警事件中該留學生就僅僅只是以教育批評為結尾,在我國襲警即使不是重罪也應當嚴肅處理,而如今卻如此草率,從寬處理。
恕筆者不能理解,人民警察們為了人民群眾鞠躬盡瘁,任勞任怨,如此處理實在有失公平。對於留學生而言,犯事不重治他們便更加不會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反而因此心存僥倖變本加厲,如此只會讓為人民服務的警察公僕寒了心。
遵紀守法,那是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的底線。法律,絕不容許任何人踐踏。
成都電子科技大學留學生的事件給世人們敲醒了警鐘。
中華民族雖熱情好客,我們可以給異國學子提供留學機會,提供獎學金。作為東道主,對遠道而來的客人提供優待服務是應該的,但不等同於可以容忍客人在主人家胡作非為,作為客人,起碼的禮儀、起碼的道德標準是維繫主客彼此間良好關係的平衡木。
電子科大事件中,留學生藐視校規法紀;福建農林大學襲警事件中,留學生藐視國法……或許是我們給予留學生太多太多的照顧與關懷,漸漸地漸漸地,忘乎所以,將優待看做是理所當然,肆無忌憚。
筆者不是不贊同留學生優待政策,筆者自然理解在異國留學的不易於艱辛,中國的留學生政策初衷亦是在於此。但,優待的前提是遵守法紀。
你們可以愛國但絕不允許你站在中國的土地上抵制中國,既是沒有資格亦是道義不許;國有國法,留學生優待政策不會作為你公然襲警的保護盾,優待有度,嚴懲不貸。
我們確實需要反思,需要更正,為何要給留學生超人一等的待遇?如何給?難道僅僅為了所謂高等院校的國際排名嗎?在高校中,此等不公平的現象,最後的結果必然就是失望。自己的優秀人才留不住,卻引進了大批垃圾留學生,耗費了資金和教育資源,種種不公平的待遇傷的是自己人的心。
堅持遵紀守法為原則,前提,優待有度。